几个月前在一没有任何路口标识的黑暗道路中撞伤一醉酒行人。120接到医院检查后发现腿部骨折,需住院治疗。当晚就先垫付了将近2千元检查治疗费等。
伤者来自贵州,在一电子厂打工,只有一堂哥在同一工厂打工,看他也挺可怜的。接下来的治疗所有费用都由本人支付,到出院为止付了约1万8,再加上付给他们生活费等2千5,出院后送他回到他租房处后还可怜惜惜的说身上没有钱了,能不能再给1百块钱,看他可怜也就给了。
事故认定书出来了,我主责,伤者次责。伤者不接受交警调解,要求先评残。之后有两月没联系,觉得奇怪,怎么一直不找我协商赔偿问题啊。我的车险是全保的,他应该还要以拿到不少钱的啊。就在这几天,保险公司打电话过来确认续保的事情,并且说之前出过险,现在已结案,而且只出过一次险,保费不会增加。这就奇怪了,我还没去理赔啊,怎么就结案了!
这时联系伤者,手机已关机!去保险公司查询,原来伤者到法院起述保险公司和我。保险公司已把赔款4万多打到他的帐上了。新的保险法改规定了,保险公司可直接赔付伤者。至于我已垫付的2万多,提供发票,保险公司按规定的比例理赔。
现在理赔结果出来了,因伤者次责,有部分钱应该是伤者自已承担,所以只赔了我1万5。
终于明白伤者为什么会玩消失了。因为按规定他应退我7千多的我先垫付的医药费和生活费的。
算了吧,就算扶贫了!
总结:
1. 交通事故后伤者起述保险公司和车主,竟然没有任何人通知车主!在车主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伤者得到赔偿。伤者为了不吐回几千元故意不通知车主可以理解,但法院竟然没有通知。在保险公司查了,车主也是被告。再说保险公司也应该通知车主的,毕竟车主是保险公司的客户!感觉保险公司是希望车主不去理赔,拖过了有效期就可以不赔了!这样的保险公司让我失望,以后再也不在那买保险了。
2. 伤者多拿了7千多元后消失!车主成了最大的受害者了。
3. 估计伤者很庆幸遇到这次车祸。因为伤得不是很重,出院时已可以走路了。拿到这笔数额不少的赔款,可以回去娶老婆了。(伤者已35岁了,单身)
4. 这次事故中,车主保险全保,还白白亏了7千多,再加上车被交警扣了一个月,停车费,交通费等,损失不少。
5. 看来出险后,垫付医药费要谨慎!如果伤者是主责或全责,那可亏惨了。
当事人被起诉而没有接到法庭通知???
看来要学习的还有很多呀。另提醒一下太平洋保险的定损员据说都是外聘的。他们如果在勘察的时候找点车主的毛病少赔点钱就可以拿提成的。所以买太平洋保险的车主如果出险了被定损的人找茬儿,一定也不能随便签字认可的哦。当场不说清楚,就签字认可的话到时理赔的时候就理亏被扣钱的啦。亲身体验来的。
你那个保险公司有点烂,怎么会如此缺乏沟通的呢?
法院更烂。
怀疑楼主所说的真实性。
楼主没什么必要编故事,肯定是真的啦!大家引以为鉴就好啦!安慰下楼主,以后出门小心!
人车相撞事故过程各不相同,结果是一样:车主吃亏。
没有遇到过这种事情,但是好象不太正常哎.太平洋保险印象不好.
看来要小心了
害人了
差不多的了。医疗费你已经结清了,在法院保险公司只是赔付了伤残补偿金等,如果医疗费单据在你手上,伤者并没有起诉医疗费。在强制险范围内,你必须获得10000元的医疗费赔偿。超过10000元的部分按照责任来赔付,所以你垫付的1万8千元医疗费要先剔除10000元,然后剩下8千元按照责任划分赔付。如果你负70%的责任,就是8000*70%=5600元,也就是15600元。至于生活费,可以作为营养费索赔,你给多了,自己负责,属于道义上的施舍。楼主如果买了全保,那么扣车拖车费、停车费等是可以索赔的啊,不明白楼主为何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