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 本 的 注 意 事 項
安全——
1)出 發 前 小 心 計 劃 行 程 及 熟 悉 旅 程 路 線,其 中 應 包 括 中 途 撤 走 路 線 和 交 通 安 排。每 次 遠 足 應 有 具 備 豐 富 遠 足 經 驗 和 熟 悉 旅 程 路 線 的 領 隊 帶 領。如 遠 足 隊 人 數 眾 多,則 需 其 他 有 遠 足 經 驗 者 從 旁 協 助,大 約 10 名 隊 員 便 應 有 一 位 助 理 領 隊。
2)選 擇 有 明 確 路 標 的 山 徑 而 行。
3)切 勿 自 行 亂 闖 或 另 闢 蹺 路,以 免 迷 途 或 發 生 意 外。
4)切 勿 逞 強 好 勝,遠 足 人 士 必 須 清 楚 本 身 的 體 力 和 健 康 狀 況,量 力 而 為。
5)切 勿 單 獨 進 行 遠 足,以 免 缺 乏 照 應。較 理 想 是 四 人 或 以 上 結 隊 同 行。也 應 避 免 遠 足 隊 內 有 太 多 人,以 免 領 隊 難 於 照 應。
衛生——
1)到 郊 外 遊 玩,野 餐,應 確 保 個 人 及 公 眾 衛 生,顧 己 及 人。
2)出 發 前 應 有 充 足 睡 眠,確 保 精 神 及 健 康 狀 況 良 好。
3)進 食 前,先 洗 手 或 用 消 毒 紙 巾 清 潔。
4)用 廁 時,顧 及 公 德,保 持 四 周 清 潔,弄 髒 的 地 方 應 自 行 清 理。
5)打 噴 嚏 或 咳 嗽 時 應 掩 蓋 口 鼻,盡 量 遠 離 人 群。
6)郊 野 地 區 未 必 隨 處 有 清 水 供 應,請 帶 備 消 毒 紙 巾,以 確 保 個 人 衛 生。
7)不 可 隨 地 吐 痰 或 拋 棄 垃 圾,違 者 會 被 撿 控。應 減 少 產 生 垃 圾。切 勿 讓 你 的 垃 圾 堆 積 郊 野,應 帶 至 大 型 垃 圾 收 集 站 棄 置 不 要 共 用 個 人 物 品,如 毛 巾,潤 唇 膏 等,免 傳 染 疾 病。
遠 足 前 的 準 備——
1)事 前 準 備 : 注 意 天 氣 情 況
特 別 留 意 天 氣 情 況 : 南 方 在 十 一 月 至 二 月 氣 溫 急 降 引 致 暴 寒。風 高 物 燥,易 生 山 火。三 月 至 四 月 大 霧 可 能 引 致 迷 途。五 月 至 十 一 月 雷 暴,大 驟 雨,水 浸 及 山 泥 傾 瀉,因 高 溫 引 致 中 暑。
2)負 責 帶 領 遠 足 活 動 的 領 隊,於 出 發 前 應 將 下 列 資 料 交 給 一 位 不 參 加 是 次 活 動 之 聯 絡 人——
a)活 動 性 質,行 程 及 目 的 地。
b)活 動 日 期,活 動 舉 行 時 間 及 回 程 時 間。
c)參 與 人 數 及 年 齡。
d)參 加 者 姓 名,參 加 者 家 人 之 聯 絡 電 話 及 地 址。
e)遠 足 前 一 晚 必 須 充 份 休 息,出 發 前 吃 一 頓 豐 富 而 有 營 養 的 飽 餐,以 便 有 充 足 體 力 持 久 步 行,減 少 意 外 受 傷。
f)穿 著 適 合 遠 足 用 的 衣 服 和 鞋 襪,避 免 短 衣 短 褲。還 要 有 合 適 的 帽 子,夏 天 可 遮 太 陽,冬 天 則 可 保 暖。
g)用 背 囊 帶 備 適 當 後 備 衣 物 和 必 需 物 品,例 如:地 圖,指 南 針,食 水,食 物,電 筒,雨 具,收 音 機,急 救 葯 箱,哨 子,流 動 電 話,記 事 簿 和 筆 等。
h)流 動 電 話 可 是 最 快 捷 的 求 助 工 具,但 應 注 意 其 服 務 覆 蓋 範 圍,在 某 些 山 嶺 間 特 別 是 山 谷 內,往 往 會 失 去 聯 絡,此 外,也 要 注 意 節 省 流 動 電 話 的 電 源。
途 中 應 注 意 事 項
A)領 隊——
1)沿 途 注 意 路 標 和 地 形,確 保 行 程 路 線 正 確。
2)注 意 參 加 者 的 身 體 狀 況,發 覺 其 中 有 倦 態 時,應 讓 全 隊 有 適 當 休 息,以 免 首 尾 脫 節,難 於 照 應。確 保 無 人 落 後 或 離 群。
3)留 意 周 圍 環 境 變 化 和 收 聽 電 台 天 氣 和 新 聞 報 告,以 便 盡 早 採 取 應 變 措 施。
4)留 意 各 類 的 警 告 標 誌,避 免 發 生 意 外。
5)如 遇 天 氣 變 壞,應 審 慎 考 慮 縮 短 或 取 消 所 計 劃 的 行 程。
6)如 遇 緊 急 事 故 或 天 氣 突 變 而 未 能 依 時 回 程,應 設 法 通 知 參 加 者 的 家 人 或 由 聯 絡 人 代 轉。
7)切 勿 隨 便 更 改 已 定 的 路 線 或 嘗 試 行 走 野 草 蔓 生 的 捷 徑,這 往 往 容 易 迷 途 或 到 達 進 退 兩 難 的 位 置。
8)如 遠 足 時 接 近 發 生 山 火 的 區 域,領 隊 務 請 留 意 呼 籲 及 警 告,依 據 現 場 工 作 人 員 指 示,切 勿 進 入 可 能 受 山 火 影 響 的 範 圍,應 協 助 帶 領 隊 員 離 開,以 確 保 安 全。
B)遠 足 隊 隊 員——
1)尊 重 領 隊 的 經 驗,依 從 其 決 定 和 指 示。如 半 途 離 隊 要 有 好 的 安 排,不 然 易 生 意 外。
2)切 勿 採 摘 野 生 果 實 進 食 或 飲 用 山 水。
3)切 勿 離 開 小 徑 而 隨 意 步 入 草 叢 或 樹 林。
4)切 勿 在 非 指 定 地 點 生 火 或 煮 食,此 舉 極 易 引 起 山 火,亦 屬 違 法 行 為。
5)避 免 站 立 崖 邊 或 攀 爬 石 頭 拍 照 或 觀 景。
遠 足 活 動 可 能 遇 到 的 危 險
A)斜 滑 山 徑——
斜 滑 的 山 徑,好 像 濕 滑 的 石 面,泥 路 或 滿 佈 沙 粒 的 乾 爽 劣 地,均 容 易 使 遠 足 人 仕 在 下 坡 時 滑 倒 受 傷。
A-1)安 全 指 引——
穿 著 有 護 踝 及 鞋 底 有 凹 凸 紋 的 遠 足 鞋。攜 帶 行 山 手 杖。在 有 需 要 時 使 用。避 免 行 走 在 濕 滑 石 面,泥 路 或 滿 佈 沙 粒 的 劣 地 上。
A-2)應 變 措 施——
在 滑 倒 受 傷 時,檢 查 有 沒 有 扭 傷,擦 傷 或 其 他 傷 勢。需 要 時,立 即 進 行 急 救。有 時 骨 折 並 不 容 易 由 表 面 察 覺,若 發 現 傷 處 紅 腫 或 痛 楚,不 繼 續 行 走。若 傷 者 可 以 繼 續 行 走,用 手 杖 幫 助 或 行 友 扶 持,不 可 以 強 行 獨 自 行 走,以 免 加 重 傷 勢。在 扭 傷 或 行 動 困 難 時,利 用 流 動 電 話 或 派 人 求 救,並 將 傷 者 移 至 陰 涼 而 平 坦 的 乾 爽 地 面 上,用 衣 物 覆 蓋 保 溫,等 待 救 援 人 員 到 達。
B)山 洪 暴 發——
一 般 遠 足 人 仕 不 應 低 估 山 洪 暴 發 的 威 力 和 速 度。小 溪 的 流 水 往 往 由 於 上 游 降 下 大 雨,雨 水 會集 湧 而 下,於 數 分 鐘 內 演 變 為 巨 大 山 洪,如 遊 人 適 在 溪 中,極 易 為 洪 水 沖 走,引 致 傷 亡。
B-1)安 全 指 引——
不 要 沿 溪 澗 河 道 遠 足。夏 天 雨 季,或 暴 雨 後 切 勿 涉 足 溪 澗。不 要 逗 留 在 河 道 休 息,尤 其 在 下 游。開 始 下 雨 時 應 迅 速 離 開 河 道,往 兩 岸 高 地 走。切 勿 嘗 試 越 過 已 被 河 水 蓋 過 的 橋 樑,應 迅 速 離 開 河 道。
B-2)應 變 措 施——
發 現 流 水 湍 急,混 濁 及 夾 雜 沙 泥 時,是 山 洪 暴 發 之 先 兆,應 迅 速 遠 離 河 道。如 果 不 幸 掉 進 湍 急 的 河 水 裏,應 抱 或 抓 緊 岸 邊 的 石 塊,樹 幹 或 籐 蔓,設 法 爬 回 岸 邊 或 等 候 同 伴 救 援。
C)山 泥 傾 瀉——
暴 雨 時 或 經 連 日 豪 雨,天 然 或 人 工 斜 坡 經 滲 進 大 量 雨 水 後,極 易 引 致 山 泥 傾 瀉。
C-1)安 全 指 引——
暴 雨 時 或 連 日 豪 雨 後,避 免 走 近 或 停 留 在 峻 峭 山 坡 附 近。斜 坡 底 部 或 疏 水 孔 有 大 量 泥 水 透 出 時,顯 示 斜 坡 內 的 水 份 已 飽 和,斜 坡 之 中 段 或 頂 部 有 裂 紋 或 有 新 形 成 的 梯 級 狀,露 出 新 鮮 的 泥 土 都 是 山 泥 傾 瀉 的 先 兆,應 盡 快 遠 離 這 些 斜 坡。如 遇 山 泥 傾 瀉 阻 路 切 勿 嘗 試 踏 上 浮 泥 前 進,應 立 刻 後 退,另 尋 安 全 小 徑 繼 續 行 程 或 中 止 行 程。
C-2)應 變 措 施——
如 隊 友 被 山 泥 掩 沒,切 勿 隨 便 嘗 試 自 行 拯 救,避 免 更 多 人 遇 到 傷 亡,應 立 刻 通 知 有 關 當 局 帶 備 適 當 工 具 進 行 救 援。
D)山 火——
在 乾 燥 的 天 氣,山 火 於 較 斜 的 草 坡 上 順 風 向 上 蔓 延 速 度 極 快,遠 足 人 士 絕 不 可 輕 視 山 火 的 威 力,在 發 生 山 火 時,行 山 人 士 務 請 留 意 呼 籲 及 警 告,依 據 現 場 工 作 人 員 指 示,切 勿 進 入 可 能 受 山 火 影 響 的 範 圍,以 確 保 安 全。
D-1)安 全 指 引——
為 己 為 人,和 保 護 大 自 然 的 生 物 及 美 景,任 何 時 間 都 應 小 心 火 種。切 勿 在 非 指 定 的 燒 烤 地 點 或 露 營 地 點 生 火 煮 食;吸 煙 人 士 應 避 免 吸 煙;煙 蒂 和 火 柴 必 須 完 全 弄 熄 才 可 拋 棄 於 垃 圾 箱 內。由 於 山 火 於 日 間 比 較 難 於 看 見,應 隨 時 留 意 飛 灰 和 火 煙 味。如 發 現 山 火,必 須 盡 速 遠 離 火 場。緊 記 山 火 蔓 延 速 度 極 難 估 計,如 發 現 前 路 山 下 遠 處 有 山 火,也 不 應 冒 險 嘗 試 繼 續 行 程,以 免 為 山 火 所 困。
D-2)應 變 措 施——
遇 到 山 火 時 應 保 持 鎮 靜 切 勿 驚 慌。切 勿 試 圖 撲 滅 山 火,除 非 山 火 的 範 圍 很 小,你 確 實 處 於 安 全 的 地 方,你 有 可 逃 生 的 路 徑。估 計 以 下 情 況,以 便 迅 速 離 開 火 場——
1)山 火 的 蔓 延 方 向——避 免 跟 山 火 蔓 延 的 同 一 方 向 走 避。
2)附 近 小 徑 的 斜 度——選 較 易 逃 走 的 小 徑。
3)附 近 植 物 的 高 度 及 密 度——選 擇 少 植 物 的 地 方。
4)沿 現 有 的 小 徑 逃 生 會 比 較 少 障 礙,且 走 得 更 快。
5)若 山 火 迫 在 眉 睫 又 無 路 可 逃,則 應 以 衣 物 包 掩 外 露 皮 膚 逃 進 已 焚 燒 過 的 地 方,這 樣 可 減 輕 身 體 受 傷 的 機 會。
6)如 情 況 許 可,切 勿 往 山 上 走,因 會 消 耗 體 力。
7)切 勿 走 進 矮 小 密 林 及 草 叢,山 火 在 這 些 地 方 可 能 會 蔓 延 得 很 快 而 且 熱 力 也 較 高。
E)雷 殛——
雷 電 通 常 會 擊 中 最 高 的 物 體 尖 端,然 後 沿 著 電 阻 最 小 的 路 線 傳 到 地 上。遠 足 人 士 如 遭 電 擊,大 多 會 因 而 肌 肉 痙 攣,燒 傷,窒 息 或 心 臟 停 止 跳 動。
E-1)安 全 指 引——
留 心 電 台 或 電 視 的 天 氣 報 告。避 免 在 天 氣 不 穩 定 時 進 行 遠 足,雷 暴 警 告 生 效 時 更 不 宜。在 戶 外,應 穿 著 膠 底 鞋 或 靴。切 勿 接 觸 水 質 或 潮 濕 的 物 體。
E-2)應 變 措 施——
1)切 勿 站 立 於 山 頂 上 或 接 近 導 電 性 高 的 物 體。樹 木 或 桅 杆 容 易 被 閃 電 擊 中,應 盡 量 遠 離。閃 電 擊 中 物 體 之 後,電 流 會 經 地 面 傳 開,因 此 不 要 躺 在 地 上,潮 濕 地 面 尤 其 危 險。應 該 蹲 著 並 盡 量 減 少 與 地 面 接 觸 的 面 積。遠 離 鐵 欄 或 其 他 金 屬 物 體,身 上 的 金 屬 物 件 例 如 金 飾 亦 應 暫 時 除 去。在 可 能 情 況 下,躲 入 建 築 物 內。
2)切 勿 游 泳 或 從 事 其 他 水 上 運 動。離 開 水 面 及 找 尋 地 方 躲 避,避 免 使 用 帶 有 插 頭 的 電 器。
3)切 勿 接 觸 天 線,水 管,鐵 絲 網 或 其 他 類 似 金 屬 裝 置。
4)切 勿 處 理 以 開 口 容 器 盛 載 的 易 燃 物 品。
5)應 提 防 強 勁 陣 風 吹 襲。
F)迷 途——
於 天 氣 不 佳 或 準 備 不 足 的 情 況 下,最 容 易 引 致 迷 途。選 用 有 明 確 路 標 的 山 徑 及 於 出 發 前小 心 計 劃 行 程,都 可 以 減 少 意 外 的 發 生。
F-1)安 全 指 引——
選 用 有 明 確 路 標 的 山 徑 及 於 出 發 前 小 心 計 劃 行 程。遠 足 人 士 應 留 意 當 天 的 天 氣 報 告,避 免 在 天 氣 情 況 不 佳 時 進 行 遠 足。緊 記 帶 備 必 需 物 品,例 如:地 圖,指 南 針,食 水,食 物,電 筒,雨 具,收 音 機,急 救 葯 箱,哨 子,流 動 電 話,記 事 簿 和 筆 等。
F-2)應 變 措 施——
1)應 利 用 指 南 針 及 地 圖 設 法 找 出 所 處 位 置。設 法 記 憶 曾 經 過 之 途 徑,並 經 原 路 折 回 起 點。若 不 能 依 原 路 折 回 起 點,應 留 在 原 地 等 候 救 援。切 勿 再 往 前 進,以 免 消 耗 體 力 及 增 加 救 援 的 困 難。若 決 定 繼 續 前 進,尋 路 時 應 在 每 一 路 口 留 下 標 記。
2)如 未 能 辨 認 位 置,應 往 高 地 走,居 高 臨 下 較 易 辨 認 方 向,亦 容 易 被 救 援 人 員 發 現。切 忌 走 向 山 澗 深 谷,身 處 深 谷 不 易 辨 認 方 向。向 下 走 時 雖 容 易,但 下 山 危 險 性 高。要 再 折 回 高 地 時 也 困 難,以 致 消 耗 大 量 體 力。
3)如 果 天 氣 寒 冷 而 禦 寒 裝 備 不 足,雷 雨 時 或 遇 到 山 火,可 暫 離 高 地 待 情 況 好 轉 時,再 到較 高 位 置 等 候 救 援。
4)發 出“國 際 山 難 求 救 訊 號”——1分鐘之内發出6次長訊號,停留1分鐘之後重新發出,直到有人救援爲止。
G)中 暑——
當 環 境 溫 度 高,而 人 體 無 法 籍 出 汗 調 節 體 溫 時,便 會 中 暑。患 者 感 感 到 熱,暈 眩,不 安 寧,甚 至 不 醒 人 事。體 溫 可 能 升 上 40oC 以 上。皮 膚 乾 燥 而 泛 紅,呼 吸 和 脈 搏 加 速,嚴 重 者 會 休 克,應 盡 快 降 低 患 者 的 體 溫 及 尋 求 醫 療 援 助。過 熱 亦 可 能 引 致 熱 衰 竭,通 常 是 在 炎 熱 潮 濕 的 氣 候 中 運 動,尤 其 未 能 補 充 水 所 流 失 的 水 份 和 鹽 份 時 發 生,患 者 體 力 衰 竭,頭 痛,暈 眩 及 惡 心 及 可 能 肌 肉 抽 筋,其 面 色 蒼 白,皮 膚 濕 冷,呼 吸 和 脈 搏 快 而 淺 弱,體 溫 可 能 正 常 或 下 降。
G-1)安 全 指 引——
行 程 中 有 適 當 的 休 息,不 應 過 勞,以 免 消 耗 體 力。避 免 長 時 間 受 到 太 陽 直 接 照 射。要 多 喝 水。
G-2)應 變 措 施——
1)讓 患 者 躺 在 陰 涼 處,脫 除 衣 物,雙 足 翹 起。若 患 者 是 清 醒,便 給 其 攝 取 流 質 飲 品,不 要 讓 人 群 阻 礙 空 氣 流 通。
2)如 有 必 要 可 加 用 浸 水,敷 濕 衣 及 風 吹 等 能 迅 速 降 低 體 溫 的 方 法,直 至 症 狀 消 失 為 止。繼 續 補 充 水 份 及 馬 上 求 救 以 便 及 早 治 理。
3)如 果 患 者 大 量 流 汗,抽 筋,可 在 水 中 加 鹽 每 半 公 升 水 加 半 茶 匙 鹽。
H)暴 寒——
身 處 寒 冷 的 地 方 又 沒 有 足 夠 的 衣 服,致 體 溫 下 降,久 了 甚 至 會 致 命,稱 為 體 溫 過 低。即 使 在 夏 天,因 突 然 而 來 的 寒 雨 或 暴 雨,致 氣 溫 急 降,也 容 易 引 致 暴 寒。暴 寒 的 徵 象——疲 倦,無 精 打 采,皮 膚 冰 冷,步 履 不 穩,發 抖,肌 肉 痙 攣,口 齒 不 清,產 生 幻 覺 等。
H-1)安 全 指 引——
遠 足 前 一 晚 必 須 充 份 休 息。如 身 體 不 適,就 不 應 參 加。出 發 前 吃 一 頓 豐 富 有 營 養 的 飽 餐,途 中 可 吃 高 熱 量 食 物,如 朱 古 力。帶 備 保 暖 用 的 維 生 袋,睡 袋 或 禦 寒 衣 服。帶 備 一 套 乾 衣 服,以 備 更 換。勿 帶 過 重 的 物 品,以 免 消 耗 體 力。行 程 中 有 適 當 的 休 息,不 應 過 勞,以 免 消 耗 體 力。
H-2)應 變 措 施——
找 地 方 躲 避 風 雨。迅 速 更 換 濕 衣 服。用 衣 服 或 維 生 袋,睡 袋 把 頭,面,頸 和 身 體 包 裹 以 保 暖。以 熱 飲 及 高 熱 量 食 物,保 持 體 溫。
I)蛇 咬——
現 時 常 見 的 毒 蛇 有 金 腳 帶,銀 腳 帶,過 山 烏,眼 鏡 蛇,青 竹 蛇 等 等。牠 們 通 常 會 在 春,夏,秋 季 出 沒。差 不 多 所 有 的 蛇 都 非 常 羞,怕 人,只 要 給 予 機 會,牠 們 多 會 逃 走。
I-1)安 全 指 引——
遠 足 人 仕 應 穿 著 長 褲 和 有 護 的 靴。沿 有 經 常 維 修 的 小 徑 行 走,切 勿 自 行 闖 路,走 草 叢 和 雜 樹 林。
I-2)應 變 措 施——
遇 蛇 時,保 持 鎮 定 不 動,讓 受 驚 的 蛇 盡 快 逃 走。蛇 的 視 力 很 好,受 到 快 速 動 作 刺 激 時,多 數 立 刻 反 擊。
如 被 蛇 咬 後,應 注 意 的 事——
1)不 要 割 開 傷 口 的 皮 膚 吸 吮 或 洗 滌,讓 傷 者 躺 下,停 止 傷 處 活 動,但 不 要 抬 高 傷 處。不 可 喝 酒,亦 不 應 作 不 必 要 的 活 動。
2)應 安 慰 傷 者,盡 快 到 醫 院 求 治。如 有 可 能 的 話,辨 別 毒 蛇 的 種 類,顏 色 和 斑 紋,如:咬 人 的 蛇 已 被 捕 捉,應 一 併 送 往 醫 院,以 便 醫 護 人 員 辨 認,使 用 適 合 的 血 清。
J)蜂 螫——
在 郊 野 地 方,間 中 會 發 現 蜜 蜂,大 黃 蜂 或 胡 蜂 的 出 沒。小 心 避 免 誤 觸 蜂 巢,引 致 蜂 群的 攻 擊,而 受 螫 傷。
J-1)安 全 指 引——
使 用 有 經 常 維 修 的 山 徑,切 勿 自 行 闖 路,避 免 走 蕨 叢,那 通 常 是 昆 蟲 和 黃 蜂 聚 居 的 地 方。不 要 打 擾 蜂 窩,切 勿 以 樹 枝 小 棒 拍 打 路 邊 樹 叢。在 身 體 和 衣 服 上 噴 塗 防 蚊 油。避 免 使 用 芬 芳 的 香 體 品,因 可 能 吸 引 蜜 蜂。
J-2)應 變 措 施——
若 遇 蜂 巢 擋 路,可 繞 路 前 進。若 遇 一,兩 隻 黃 蜂 在 頭 上 盤 旋,可 以 不 加 理 會,如 常 前 進。如 有 螫 針,可 用 鉗 子 拔 除,但 不 要 擠 壓 毒 囊,以 免 剩 餘 的 毒 素 進 入 皮 膚。若 遇 群 蜂 追 襲,可 坐 下 不 動,用 外 衣 蓋 頭,頸,以 作 保 護,捲 曲 臥 在 地 上,待 蜂 群 散 開 後,才 慢 慢 撤 離。嚴 重 螫 傷 應 盡 快 求 醫。可 以 冷 水 濕 透 毛 巾,輕 敷 在 傷 處,減 輕 腫 痛。
K)危 險 植 物——
山 野 間 常 見 有 些 植 物 會 對 遠 足 人 仕 構 成 危 險。例 如:漆 樹 ——令 皮 膚 敏 感。兩 面 針——剌 傷 手 腳。野 菇 / 野 果——有 毒,進 食 會 致 命。
K-1)安 全 指 引——
避 免 走 入 生 長 茂 密 的 叢 林 中。遠 足 時 應 帶 備 手 套。必 要 穿 過 叢 林 時,用 手 巾 或 衣 物 包 裹 頭 面,或 外 露 的 皮 膚。切 勿 用 手 接 觸 漆 樹。用 手 抓 植 物 時,留 意 是 否 有 針 刺。不 可 隨 便 採 摘 野 菇 / 野 果 食 用。
K-2)應 變 措 施——
接 觸 漆 樹,引 起 皮 膚 敏 感 時,應 立 刻 求 醫 診 治。 誤 食 野 灸 菇 / 野 果 中 毒,應 立 即 求 醫 診 治。
L)蚊叮——
郊野是蚊子的自然生長環境之一,若遇蚊叮,一般可致短暫痕癢;但如被白紋伊蚊叮過,則有可能染上登革熱症。(登革熱症——是一種由過濾性病毒引起的急性傳染病,經白紋伊蚊吸吮人血把病毒傳入人體。)
L-1)安全指引——
穿上長袖衣服及長褲,減少蚊叮的機會。避免在樹蔭、草叢及隱蔽的地方等長時間逗留。塗上蚊怕水、防蚊膏等。切勿隨處棄置空飯盒、汽水罐及膠袋等可貯水的廢物。不要在郊野貯存空桶或空樽等作盛水之用。
L-2)應變措施——
留意郊遊地點附近環境,應與蚊子可能滋長的地點保持適當距離。若曾被白紋伊蚊叮過,留意三至十四天內是否出現登革熱病徵如:發燒、嚴重頭痛、關節及肌肉酸痛、眼窩後疼痛、惡心、嘔吐;嚴重者可能會休克、出血,甚至死亡。如有懷疑,應立即求診。
在山野發生意外時之處理方法及登山活動意外求救書
1)遇有行友或任何人士在郊野嚴重受傷時,應立即施行急救。
2)發出國際山難求救訊號(在一分鐘內,連續發出6次長訊號,停頓一分鐘後,重複同樣訊號,不要中斷直至有救援人員到達為止。(即使已被救援人員從遠處發現,也要繼續發出訊號,使救援人員知道求救者之正確位置),直至有救援人員到達為止。
3)在可能情況下,應安排一名伙伴陪伴及照料傷者,另外兩人結伴往求救。為免延誤救援工作,前往求救之人員應將意外之詳情、地點及傷者之狀況用紙筆記錄,並記下地圖座標/最近之標距柱號碼(見下文第6.2段),減低求救者因緊張、迷途受困,或口頭傳訊含糊不清致求救訊息不能準確地傳達。
4)如於登山遇有意外而需救援,於求救時要儘量提供下列資料——
a)意外性質/肇事原因
b)肇事時間/地點
c)位置/方格座標/最近之標距柱號碼
d)附近地形或特別景物
e)傷者資料,包括姓名、年齡、性別、電話、地址
f)傷勢
g)已施行之急救
h)天氣情況
i)同行者情況/動向
j)其他事項
國際山難求救訊號
在一分鐘內,連續發出6次長訊號,停頓一分鐘後,重複同樣訊號,不要中斷直至 有救援人員到達為止。(即使已被救援人員從遠處發現,也要繼續發出訊號,使救援人員知道求救者之正確位置。)
發出訊號的方法——吹哨子。用鏡或金屬片發出。夜間用電筒發出閃光。揮動顏色鮮艷明亮的衣物
“SOS”求救訊號
在可能情況下,在平坦的空地上用石塊或樹枝堆砌“SOS”大字母。(每個字母最少6m×6m)
標距柱——在香港,漁農處已於主要的長途遠足徑(包括麥理浩徑,鳳凰徑及港島徑等),每五百米設有標距柱。讓使用長途遠足徑之人士得悉所處位置。遇有緊急事故,可利用就近之標距柱上號碼 說明其位置,以協助搜索及救援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