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国家龙舟队选拔赛竞赛规程
一、竞赛时间、地点
时间:2010年4月10日至13日
地点:广东省佛山市顺德顺峰山公园人工湖举行。
二、竞赛项目
男子标准龙舟250米、500米、1000米直道竞速
女子标准龙舟250米、500米、1000米直道竞速
三、参加单位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各行业体协、县(区)乡、镇
四、参加办法
(一)参赛单位必须以省、自治区、直辖市、各行业体协、县(区)乡、镇为单位报名。
(二)各队报名26人(其中领队1人、教练1人、鼓手1人、舵手1人、划手20人、替补队员2人)。
(三)运动员只能代表一支队伍参加。
(四)每队必须报三个项目。
五、运动员资格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参赛者须经镇以上医院检查证明身体健康、可着装游泳200米以上,且运动员办理了户外人身意外保险。
(三)运动员须穿救生衣参加比赛。如不穿救生衣,须由领队向大会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参赛。
(三)参赛队伍运动员年龄不得小于18岁。
六、竞赛办法
(一)比赛执行中国龙舟协会最新审订的《龙舟竞赛规则》。
(二)比赛器材由大会提供。参赛队可以自带划桨(但规格必须符合《龙舟竞赛规则》的规定)。舵采用固定式舵。
(三)比赛只能使用坐姿。
(四)参赛各队运动员服装式样、颜色必须一致,上衣前面有队名,背面印有运动员姓名(中文)和号码(1-26号)。
(五)比赛办法和抽签:
1.比赛根据报名情况,采取预赛、复赛、半决赛、名次赛、决赛或轮次赛方式进行。
2.预赛分组抽签在赛前技术会上进行,比赛的航道(舟号)抽签赛前30分钟进行。
3.轮次赛的第一轮航道抽签在赛前技术会上进行,第二轮后的航道按顺时针方向轮换。
七、录取办法
(一)各单项按预赛、复赛、半决赛、名次赛、决赛方式录取,或按照轮次赛每轮的成绩之和用时少者名次列前;
(二)总成绩的名次排列由3项积分相加确定,各单项第一名得13分、第二名11分、第三名得10分,依次类推。如得分相同,以1000米决赛成绩排列名次,成绩在先名次列前,依次类推。
八、报名和报到
(一)参赛队伍于2010年3月25日(截止时间18:00时)前登陆中国龙舟协会网下载选拔报名表。
(二)将报名表、队伍简介、集体照片、个人小二寸相片二张于2010年3月30日前,通过电子邮件或传真报中国龙舟协会。和佛山市顺德区文体旅游局。
中国龙舟协会
联 系 人:辛 毅、王 瑜
联系电话:010-67128832
传 真:010-67133577
电子邮箱:cdbadragon@126.com
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文体旅游局
联 系 人:何裕林
联系电话:13702828111
传 真:0757-22831981
(三)各参赛队请于4月9日到佛山市委党校(招待所)报到。
九、经费
(一)各队在比赛期间的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二)住宿标准:标准间每天为100-120元(人民币)
餐饮标准:每人每天60元(人民币)
十、裁判委员会
(一)、总裁判长1人,副总裁判长2人,裁判长6人由主办单位选派。辅助裁判员35人(包括起、终点摄像员)由承办单位选派。
十一、药物检查
(一)参加选拔赛的运动员接受兴奋剂检查,由国家体育总局兴奋剂检测中心派员抽检每队3-5名运动员,检查费用每人2000元人民币,由各队自理,并于赛前交付中国龙舟协会,对未交纳和拖延的队,取消选拔赛资格。
(二)对兴奋剂检查结果,组委会将通报有关省市。对服用兴奋剂和违反检查规定的参赛队取消其成绩和资格。
十二、未尽事项另行通知。
十三、本规程解释权归中国龙舟协会。
国家赛,我们目前也只能仰望了
考虑组团观战
仰望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