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新闻网8月20日报道 8月19日,市文明办、市交警局联合向媒体发布通报,为进一步严厉整治行人、非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纠正不文明的交通陋习,结合《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的实施,交警局决定从8月19日至10月10日开展为期50天的行人、非机动车专项整治行动。
50天城市文明形象要改观
据介绍,目前深圳市机动车保有量已高达160万辆,交通拥堵有加剧的趋势,拥堵时间有所增加,拥堵面积也有所扩大,城市道路交通压力越来越大,但是行人、非机动车的交通秩序没有明显变化。
刚刚公布的7月份深圳城市交通文明指数得分为74.78,其中行人、非机动车守法率指数得分仅为76.72,成为“公共秩序”评价的短板。而且,一宗行人、非机动车违法,就可能影响了主干道的行车秩序和车速,可能会加剧拥堵。
此次行动将力争达到“两个明显减少、两个明显提高”的目标,即:行人、非机动车违法行为明显减少,行人、非机动车引发的交通事故明显减少;行人、非机动车遵章率明显提高,行人、市民交通安全意识明显提高,确保8月份的交通文明指数得分比7月份提高1分,9月份环比再提高1分,提升城市文明形象,确保行人、非机动车出行安全,保障道路畅通和秩序良好。
三类违法行为成查处重点
据悉,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和深圳新《条例》第八条、第九条中的规定,对行人、非机动车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将分别处以10元、20元、50元、100元和200元的罚款。三类违法行为将成为此次行动的查处重点:
(一)查处行人无序通行的交通陋习,包括:行人在机动车道上行走(20元),兜售物品或者散发广告(100元),翻越机动车道隔离设施(100元),闯红灯(20元)等。
(二)查处非机动车在机动车道骑行(20元)、逆向骑行(200元)、违反规定载人载物(200元)、闯红灯(20元)、横过机动车道不下车推行(50元)和驾驶改装、加装动力装置的非机动车等(200元,收缴动力装置)。
(三)整治行人(100元)、非机动车(200元)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干道通行,并查处乘坐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下客(100元)的违法行为。
主要道路设立常态整治岗
为确保行动收到实效,警方将在主要道路设立常态整治岗,在全市所有重点路口组织开展行人、非机动车交通秩序整治,特别是在全市各区的中心城区违法多的主干道交叉路口,如:深南大道沿线路口,东门、华强北、人民南、后海等商业区。
在高速公路安排日常巡查组,对行人上高速公路行走、乘车进行处罚和劝离,并通报高速公路管理部门共同加强管理。
不定期开展集中、统一行动,各交警大队每周组织一次以上的集中行动,全市每周开展一次以上的统一行动,针对行人、非机动车秩序最为混乱的重点路口开展整治,确保在日常严管的基础上,通过统一、集中行动全面巩固成效、营造氛围。
违规拒不缴罚款将被予以拘留
自愿参与维护交通秩序,则可免除罚款
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交通违法,如果拒绝缴纳罚款将被予以拘留;如果自愿参与维护交通秩序,则可以免除罚款。昨日,交警部门对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交通违法如何查处进行了明确释义。
根据新《条例》“第三十七条”,如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等违法行为人自愿接受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即协助站岗维护交通秩序的,给予口头警告,免予罚款处罚。交警局将根据罚款金额,确立对应折抵的站岗时间:处50元以下罚款的,维护交通秩序1个小时;处100元罚款的,维护交通秩序2个小时;处200元罚款的,维护交通秩序3个小时。
对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自愿维护交通秩序的,执勤民警开具法律文书,并安排违法行为人身穿绿色反光背心、手举旗子,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站在路口显眼位置劝导行人、非机动车有序通行。自愿维护交通秩序的违法行为人,如态度积极、认真负责,积极主动劝阻行人、非机动车违法行为的,现场执勤民警可以酌情减少维护交通秩序时间,减少的时间不超过规定时间的一半。
对自愿维护交通秩序的非机动车驾驶人申请在另外的时间站岗的,执勤民警现场对非机动车进行暂扣,并开具A版法律文书,非机动车驾驶人按规定完成到指定岗位维护交通秩序后,可到大队违法处理窗口领回有合法来源的非机动车。
对拒绝缴纳罚款,也不愿参与维护交通秩序的非机动车驾驶人,执勤民警现场对非机动车进行暂扣,要求非机动车驾驶人到大队违法处理窗口处理。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存在阻挠、抗拒、妨碍执法或暴力抗法的违法行为人,交警局将坚决予以拘留处理。
新闻链接
行人、非机动车交通违法屡酿事故
今年已有72人因此丧生
记者8月19日从市交警局获悉,行人、非机动车交通违法已经成为深圳市引发重大交通事故的重要原因之一,今年以来深圳市共有72人因此丧生。
据介绍,2009年,深圳市共发生涉及因行人、非机动车交通违法引发的责任事故446宗、死亡126人、受伤411人,分别占全年的22.93%、20.83%、19.82%;今年共发生此类事故210宗、死亡72人、受伤207人,分别占20.73%、20.75%、18.53%。在上述发生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死亡的交通事故中,行人翻越机动车道隔离设施或违法横穿机动车道的占24.3%,非机动车在机动车道内违法行驶占42%,行人冲红灯的占11.6%,这三种主要违法行为所占比例高达77.9%。这充分说明行人、非机动车交通违法已经成为引发重大交通事故的重要原因之一。
自己坐板凳!
(二)查处非机动车在机动车道骑行(20元)、逆向骑行(200元)、违反规定载人载物(200元)、闯红灯(20元)、横过机动车道不下车推行(50元)和驾驶改装、加装动力装置的非机动车等(200元,收缴动力装置)。
简直扯谈,汽车上立交桥或者拐弯干嘛不下车推行啊?
人行道以盲道为中心,左边印个自行车标志就说是自行车道,右边印个人行道标志就是人行道,这顶个P用,简直是敷衍,或者说忽悠....
机动车都能主动让行行人和非机动车了,那么行人和非机动车的违章或许就非常少了!
违章不违章是要看城市配套设施的,单靠罚款是没用的
没办法咯!
违章不违章是要看城市配套设施的,单靠罚款是没用的[/quote]
顶楼上的.
我只想说一句话"卧槽出这个所谓整治行动的煞笔,草泥马,无非就是想捞钱而已啦."
顶上
那如果汽车乱停单车道 行人走单车道 那又如何处罚嗫。。。。。
很多红绿灯设计的时候完全没有顾及行人或非机动车需要,行人遇到绿灯亮时汽车照样可以右拐,导致行人不能安全走马路,所以行人习惯了对信号灯视若无睹也是相关部门应当深思的。
刚才看了条例才知道骑行在机动车道只是罚贰拾块,而我有一次被罚了伍拾块,看来交警罚款也太随意了。
行人在烈日下等个200秒左右的红灯....机动车在车里坐车,吹着空调等
我前段时间被罚也是开价50
后来看我态度比较好
就改10块了。。
如果态度恶劣肯定免了
顶上
深圳的交警不会花那辛苦劲去捞这些碎钱滴!一定是大哥给的压力的啦!明年就大运了大家都这样子让他怎么能脸上有光呢!
每逢节假日天朝的有关部门也是走走过场 ...证明还存在 而已
每次看到这种行动时都会有一种莫名的心酸,go-vern-ment每次都在说鼓励自行车运动,支持节能减排,同时又一次又一次的拓宽机动车道,而新建人行道连自行车道的标志都没有。法律明文规定车道两侧1.5米是合法自行车道,那又哪来的罚款依据呢?难道就是因为我们生活在“法制社会”里?就因为我们长在红旗下?
“法制社会”
在这个“被”时代,小民只能默默地背负着一切一切,阿Q精神万岁!
这兄弟一定要顶的!!!
和谐社会。
路越骑越窄,为了拓宽道路,缓解城市交通压力,于是把自行车道迁移到人行道上了,为了行人安全,N年后自行车过马路及行走人行道时可能要扛车缓行
应该加建遮阳硼!
这个条例出台····以后从梅林关怎么过?
梅林关到北环路属梅观高速,套相关条款罚款100元。
飘过!~~~~
哥骑的不是单车,是生活理念,是素质
以人为本!难到骑车的不是人吗?
是到了该严管的时候了,交通越来越混乱,看上周一布吉的万人大军徒步进城,场面多壮观.呵呵...
我等小P民的意见有谁会真正的体会呢,所谓的人大代表也都不知道都代表了些什么,感觉深圳现在的给方面环境越来越差了,最后适应不了只能收拾收拾走人喽!
好好治理,尽快没车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