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记:
“如此我来到印度,莫若是来到我内心的一片沙劫寂地。”
-- 朱天文
大夏天一个人从西藏经过尼泊尔跑去印度,无计划无功略无目的40天北印游来荡去。写了点游记,不晓得从哪段贴起好。先上交通工具吧。
火车火车,行对陀位去
从那个忘了名字的城市第一次坐上了印度的火车。一个多月后离开印度,我俨然成了印国铁道部门的热线小姐,从如何订票到如何逃票,从线路到车况,没有我不知道的了。
当天晚上从黑压压睡满了人的火车站挤进去,看了看二等车厢的模样,心下想这如何坐得。
于是在无数个窗口间跑来跑去,没想到夜车全都售空了。最后几经周折打听到可以填表买一等硬卧,一行人折腾到半夜一点上车。这一等硬卧可以睡四个人,床上是光光的塑料皮没有被单,比较搞笑的是天花板上5个硕大的电扇,吹起来好像置身于旧上海包身工的纺织厂。火车一开起来响动就更大了,闹得像乡下过年时的戏台。我想起张爱玲写“那痛苦像火车一样轰隆轰隆一天到晚开着,日夜之间没有一点空隙。一醒过来,它就在枕边,是支手表,走了一夜。”疑心她竟是在印度坐过夜车的。被吵得实在睡不着,我睁开眼睛看天花板出神,一边忘情地动用两支食指钻起了鼻孔,挖出黑黑的鼻屎来,饶有兴致地看两看,准备弹到地上去。忽然觉得哪里有点不对,四下看看,只觉得亮。再往身后翻翻白眼,俄的神啊,原来是错车,两辆车都停住了,一群印度男人趴在对面车的窗口,饶有兴致地看我挖鼻屎已经半天了。我心里窘得不行,表面上还装从容,优雅地翻了个身,悄悄把脸埋到睡袋里去了。
早上起来到车厢连接处漱口,发现旁边一个印度男人一直盯着我看,盯得我很是发毛。我对自己说,印度坏人多啊,要警惕。不过我对付坏人有一招就是不管心里如何害怕,那害怕不要让他在面子上看出来,两军对垒,有个气势,你牛气冲冲,对方吃不准,以为你一定有牛逼之处,搞不好就先撤了也未可知。我于是噗地一声,小流氓似的把最后一口漱口水吐到车门外去,然后挑衅地盯回去。男人终于开口了:“给我一点”。我退后一步抓住车门,正气凌然地说:“给你什么?” 他说:"牙膏"。
初看到没有门的车厢脚直发痒,也不敢太把头往外探,手还抓得死死的,感觉随时会有人从后面一脚给我踢下去。后来习惯之后,这敞开的门就成了我最爱呆的地方,有时候一站就是一两个小时,如果碰巧穿了长裙子就更惬意了,被风一吹在腿上哗啦哗啦地,感觉很梦幻。特别是坐了夜车早上起来,左手一杯“柴”(印度奶茶),右手一支印度土烟,靠在车门旁边吹风,简直觉得自己具备了巴黎地下酒馆的女文青气质,基本上可以作出诗来了。
时常可以看到脏兮兮的小孩像这样坐在敞开的台阶上,车还没停稳他们就跳下去,像上来的时候一样神秘地消失,很像slumdog millionaire里的情景。
站在车门边,我老是想起迪伦的 “A Hard Rain's A-Gonna Fall ”,禁不住要引用他的“I saw... I heard... I met... I have been”句型。我看到雾霭中的田野,一堆金黄的麦子旁边站着一只幽蓝的孔雀。我看到身穿桔红色莎丽的母亲走过,手里抱着忧心忡忡的棕色的婴儿。我看到白衣服的老头在铁轨边上做瑜珈。我看到三个半裸的人在水田里插秧,好像是站在绸缎做的镜子上。我看到乌鸦在空中盘旋,我看到火星上废弃的农庄。我看到黑色油亮的池塘里飘满后现代的彩色的垃圾。 我看到男人的贫瘠与无能,我看到女人的卑微和隐忍。我看到一些没有脸的躯体,我也看到一个男孩睫毛上挂着细小的灰尘。
每当印度平原上暮色苍茫,天空开始变幻出透明的颜色。赤热的温度慢慢褪去,一丝不易察觉的微凉笼罩大地,粉红色云朵在微蓝的天空里显出格外浪漫的模样。星星渐渐升上来,白日里丑陋的一切在夜色的掩饰下充满了温情。这个世界变得像蕾丝般柔软。我忽然想起蔡明亮的“黑眼圈”,粉红的塑料花和破烂的床垫,仿佛是我记忆中少有的柔情脉脉的电影。
记得在西藏,人们可怜我没有信仰,我告诉他们我的信仰是truth,beauty,love 以及 freedom。在印度的时候我再一次发现“真”在我的审美体系里的重要价值。那些五颜六色的棚户,肮脏的塑料,皱巴巴的人群,好像在诉说生命最原始的痛苦和欢乐。因为是对人,对生活,对命运最真实的写照,印度的一切在丑陋之极忽然变得充满了无可比拟的审美情趣。我想我一向并不排斥媚俗,又对Ulrich Seidl这样坚硬的导演喜爱有加,照相的时候老喜欢照人,按下快门的时候对人类这种动物既热爱又同情又痛恨,原是出自一样的道理吧。
一个多月里,我完成了对印度火车的各种体验,从二等硬座到一等空调卧铺都尝试过了。一等空调跟中国的软卧差不多,发雪白的床单,同车的人大都会讲流利的英语,老外也大多坐这一种。我倒常坐上面这种一般硬卧,因为可以遇到很多形形色色的人和事,又不至于太和自己过不去,还有,就是省钱。在蓝比尼我点大盘的菜吃,朴只泡方便面,我奇怪他不馋么,他说多吃一包方便面就可以迟一天回到穿西装的办公室里,就可以在外面多流浪一天。
记得最晕的一次是从沙漠北上,半路上忽然上来一大群人,据说是附近村里演了社戏之类的,把个车厢挤得有如春运 (见下图)。所有的缝隙都塞满了人。那时我实在厌烦了硬卧车的闷热和嘈杂,吵着闹着终于换到空调软卧去。不想感冒严重了,经不住吹,又折腾着换回来。我沮丧地想,自己也就是坐这车的命吧。在那穷凶极恶的环境中居然睡了过去,后来我估摸,也许其实是晕了过去。
我曾经不花钱坐了几次车,因为来不及买票,上了车又没人来查。发现可以上车补票以后我就再也不到窗口去排队了,要知道大热天背个大包,好不容易排到人家却说,女人有女人专用窗口,我看看女人窗口那边又吵又打,只能敬而远之。但是久走夜路必撞鬼,我也有好多次走遍了整个车厢都找不到一个空位,做好准备要站一个晚上,或者半夜里被人家赶起来,因为预留了位子的人上车了。
在去达兰萨拉的的车上,一个印度胖子也要补票,跟我说他帮我解决一切,等列车员来了塞钱就可以。我暗喜,能贴钱走后门的国家就是好啊。列车员来了,胖子用印度话跟他说,完了却赖在我座位上不走,说在印度,两个人挤一张床很正常。幸好我之前有提防他,在人家问我怎么一个女人敢自己旅行的时候就骗人说,我不是一般女人,是西藏女人,随身带刀的。胖子不走,我就伸手去包里摸那把虚拟的藏刀,示意他扬眉要剑出鞘了。正好这时候列车员来到,也看出端倪,把他给轰了出去。我为了表示感激,掏出票子塞给他,后来我一直记得这个可爱的列车员摇得像拨浪鼓一样的头。你如果见过印度人就知道我在说什么,他们说“不”是像我们一样来回摇头,说“是", "也许吧",“不知道”, “不用谢”,“很高兴”,“无所谓”等等等等,都是用左右摇头,大概因为跳舞练得脖子格外灵活,让他们看上去像小时候玩的七品芝麻官,好笑极了。
印度火车上的故事可以说一天一夜。我当然被人骚扰过,黑乎乎的手直直地就伸到你胸上来了,我抬手就打。比较郁闷的是夜里被捏了一下屁股,怒火中烧坐起来却不知道作案的是谁。还好单身女子独自旅行比较容易激发人的保护欲,世界上还是好人多,哪怕是在“危险”的印度,一路受照顾的时候也比较多,同车的人会对咸猪手群起而攻。
有一次赶时间,一天没有吃饭,车上也没有卖吃的,饿得都想爬到外面去吃草。终于在包包底部搜出来还是成都买的两颗水果糖,很节约地抿着抵过了晚餐。邻座的一大家子铺出一桌的吃的,我看着直吞口水,又强迫自己望向窗外。结果还是被人家看出来,各种吃食都送过来,我一边谦虚一边想,谢天谢地,苍天有眼啊。可惜有的东西异常难以下咽,比如那甜品,一股羊奶味,甜得我都快作呕,出于礼貌也只得吞下去。哪知他们看我一下就消灭掉,以为我喜欢,把剩下的半盘都给我,还亲热地塞进我嘴里,我连死的心都有了。
也跟人打牌,聊天,最喜欢做的事就是给他们看我穿莎丽的照片。
比较喜剧是下面这个,几个中年男人邀请我一起抽土烟,刚点着,照完这张像片,列车员来了,说,你们不知道印度火车上是不准抽烟的么?直接把瘦的那个人带走。回来说罚了好几百卢比。我歉疚地说, 不好意思,我帮你付一半的罚款吧。这回几个人都严肃起来,说他们是有钱的人,几百卢比算什么,要收我的钱简直是侮辱。说完坐下来,继续抽烟。我说你们罚不怕啊,话音未落,列车员来了,拉出去又罚了一次。
[点击图片看原图]
我如此热衷于印度的火车,以至于有时候放着汽车不坐,千折百回也要去受噪音和燥热的折磨。
我轰隆隆碾在大地纵横的阡佰上,对脚下这块神奇的土地充满了好奇。
九九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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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1-21 07:25
瓦伦纳西,我为什么要回来 (一)
因为要写这篇博,放狗去搜瓦拉纳西。在狗尿的海洋中粗略一晃,发现有三位作家爷爷的名言名句点击转载量最高 (唐玄奘虽然在终于到达西天后也对瓦城发表过感叹,但可恨我中周星星的毒太深,一见“唐僧”二字脑中就回响着罗家英那“only you”嗡嗡嗡的歌声,自是无法将师父的原话好手好脚地转出来)。
马克吐温爷爷说: "Benares is older than history, older than tradition, older even than legend, and looks twice as old as all of them put together."
老实说我不太明白他在说什么,只觉得这文字游戏中粉刺多多。老美反正觉得30年前的麦当劳盒子也是历史文物, 印度对他们来说恐怕不只是个糟老头子,早该是死不了的老妖精了。
余大师秋雨好像一边高傲地宣布“我拒绝说她美丽” , 一边又讨好地称人家是“洁净的起点”。
我试了试,实在也没法强迫自己再回到中学语文课本的纯美境界。
泰戈尔为瓦拉纳西作了一首诗:
“瓦腊纳西
我为什么又回来
上次在早晨
匆匆离去
因你将生命与灰尘看齐
我的胃咀嚼了七天的痛
虚弱而无奈
前路需要一盏灯
你将尘世掀开
让我体量接近真相的绝望
终于
我带着歌轻盈地回来
世界以痛吻我
要我回报以歌”
我震惊了,这不是在说我呢吗!他不但晓得我在早晨匆匆离去,晓得我要回来,还居然晓得我一离开就在达兰萨拉害了7天的痢疾!!这不是缘份是什么捏。于是诚恐诚惶改一个字当了题目。你别小看了这一字,改得好,那是韩愈一字“推敲”的佳话,改不好,像我这样的,就硬是活生生把先知的绝唱改称了“知音”杂志的招牌标题党。
我去瓦拉纳西的时候身边没狗可放,全因为香色说到印度的第一站就应该去那里,我就一片空白地去。早上火车在瓦城的郊区停住,半个小时也不走。太阳已经照得明晃晃的了。我耐心地看印度人用传说中的神奇树枝刷完牙,决定跳下车坐三轮进城。幸好有澳大利亚人丹和杰夫,德国女人卡灵和法国小两口同行,我一无所知跟在后面也找到了出站口。刚一出站三轮车就围了上来,丹忙着和他们讲价,我忙着掏出相机抓拍路人。没想到路人都走过来,拿着手机要拍我。我何曾享受过这样的高级外宾礼遇,忙不迭地摆姿势配合。后来在印度久了,已经习惯了从“nobody”到“somebody”的转变,在无数的印度男女手机中留下了我的倩影。印度人民对外国人的好奇和友好,比起中国人民来是有过之而无不及啊。不过也是托他们“崇洋媚外”的福,我才好几回逢凶化吉,得以毫毛无损地回归东土大唐。
人力三轮拉着我们在太阳下哼哧哼哧地跑,我第一次在早晨的阳光里近距离地接触了印度:主啊,我只想说和瓦拉纳西一比,请批准脏乱差的加德满都成为世界上最适合人类居住的城市吧。下车,付钱,车夫说再往里就是旧城了,Lonely Planet上推荐的旅店全在那边。我确实很需要先找旅店,放下背上的大包是其次,最主要的,汗水从昨天下午到今天早上已经把我包裹成了一支化了的,掉在地上又捡起来的,味道特殊的冰淇淋。旅店在哪里,这是个问题。尽管地图上看起来很清楚,眼前瓦拉纳西迷宫般的小巷足够让人揪心。一个半大的小孩说可以带我们去,我们就背包跟在他后面。
如果说在8月酷暑里去印度是发疯,那么在四十度的高温下背包行走一个钟头就完全是找死。在印度的6个星期里,瓦伦纳西和阿姆利则的两天是我印象中最热的。其实我至今仍然不知道这最热的两天气温有多少,但当我看到汗珠从自己的皮肤里好像蒸笼盖子上的水滴一般冒出来,又迅速汇成河流沿腿下降在人字拖里形成一个小型的水洼, 我知道周围的空气一定比我的体温要高不止三五度。因为汗水在身体周围总是形成一团雾气,我想那时的自己看上去说不定成天很朦胧不清。只可惜人对于痛苦的记忆总是模糊,现在回想起来,只还咬牙切齿喊得出一个“热”字。
瓦伦纳西的小巷就在这酷热中给我留下了刻骨铭心的印象。要知道光对付热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你每一步都要高度集中注意力,因为要不踩到牛屎,人粪,死耗子,烂菜叶,各种不知名的垃圾和腐烂物的概率是小之又小。然后你要小心和你插身而过的牛,跳在你头上的猴子,拐角处漱口的人哇啦啦吐出来的一口水(或者痰),妇女忽然从门里泼出来的一盆脏水,身后抬来的死人。 那些湿漉漉粘稠的东西从台阶上直向你流来,你有时候一狠心也只能吧叽趟过去。苍蝇是你的护航团,纷繁难闻的味道像是按在你脸上的一块氧气罩,躲不开取不下来。一个巨大的蜂窝正在苏醒,你的耳朵里是各样的指甲刮在搪瓷上的声音。
到丹要去的旅馆走了快半个小时。200卢比 (30人民币)的房间,店主说是还没收拾,我一看,知道收拾了也不是能住的。是的,我在印度已经灰里来土里去,但我毕竟还是有爹妈疼的孔雀女一枚,如何也在那黑黄色满是破洞的异味床单上躺不下去。丹说他能接受,实在不想再走了。我和卡灵说我们还是再继续找。说到这里我还是不得不佩服这些西方孩子的勇气与忍耐力。要知道卡灵后来在德里遇到台风暴雨,整个德里火车站都淹了,她把行李顶在头上,在及胸的水里走了好几十分钟回住的地方。淹过德里火车站的水是什么样么?不过就是漂满了粪便,死耗子和臭气熏天的垃圾而已嘛。
但凡那个旅店能住一丁点我也不会选择又原路返回。但这原路返回让我遇见了在印度颇为难忘的一幕。我并不知道那一天是一个月的第一天(或者最后一天?),也并不知道这个月是供奉湿婆的最为盛大的节日之一。总之我忽然听到雷鸣般的男人的吼声,一转眼被淹没在迎面而来的大队人马当中。这是清一色的年轻男人的队伍,他们手里拿着各种容器,里面盛满了恒河的水,据说全城的男人,包括远道来自印度各地的男性信徒在这一天都要汲水到城里最负盛名的湿婆庙去,来回许多趟,大概是奉献的水越多越虔诚。这些男人都穿着单薄的衣裳,他们的头上身上已经湿透了,嘴里呐喊着“莫黑丢, 莫黑丢”,湿婆的名字。我无处可躲,只能和他们在狭窄的小巷中短兵相接。那一瞬间我看到的不但是一群疯狂的信徒,更是一团巨大的男性荷尔蒙。他们盯着我和卡灵,眼睛发光,互相嬉笑着,一个胆大的扬起手中的水罐兜头就浇了我一身。我禁不住大叫起来。这下好了,所有的男人们都开始大笑,并且纷纷拿起手中的水朝我们泼来,有人趁机就摸在我们的大腿上。还好前面拐弯有处稍微开阔的地方,我就奋力朝那边挤过去。这时候我感觉谁拉住我的手臂,我一看,是前面那家旅店的小二,他说,往这边。小二带我们绕过另一条巷子,不好意思地跟我们说你们别误会,那个水是圣水,浇了你是好事,他们没有坏心,当然,其中有一两个坏人,那种人汲水到庙里神也不会保佑他的,你们别放在心上。我倒也没事,只觉得那“莫黑丢”的喊声惊心动魄,不由得想起当年世界杯的时候德国队对波兰,终场前几分钟德国眼看赢定了,全场德国球迷都站起来有节奏地喊起了“SIEG (胜利)”,身边的德国女友芭芭拉跟我说,我直想起二战,不知道在场的波兰人什么感受。我听了一下,那硬邦邦的德语被无数的德国男人喊出来,如此整齐又中气十足,确实让人胆战心惊。男人有时真是危险愚昧的动物。没有这些强壮的荷尔蒙,世界就太平了,才不会有战争。
新旅店面对恒河有一块大的露台,房间相对干净,住满了老外。我冲了两桶冷水,连灌两瓶冰镇汽水才慢慢缓过气来。任何衣服都太热,换了件吊带瘫在椅子上,过了好久才想起要去露台上看一眼恒河。
恒河是美的,恒河的美和瓦拉纳西城的不美形成了一个很尖锐,很有张力的矛盾,而许久以后当你回味起来,这矛盾像一块劲道难以吞咽的老牛肉,嚼一嚼,里面又能产生出另一个层次的滋味来。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是蜀人的缘故,大海固然是我所向往,但江河流在我骨骼深处,总让我觉得亲切。也许也终是因为是中国人的缘故,海洋文化的跳跃和勇猛虽征服着我,但大河文化的刀耕火种和蜿蜒流长早已沁透血脉,断难割舍。恒河辽阔,即使是盛夏也能让人体会到庄子所描绘的“百川灌河,泾流之大,两涘渚崖之间不辩牛马”的气势。蓝天下淡黄的沙滩,点点鸥鹭,天地豁然宽广,令人瞬间忘掉刚才城市里的恐怖。瓦拉纳西如果没有这条河,该是怎样惨淡的情景。人类没有水,一定是黑暗里生不如死的小爬虫啊小爬虫。
九九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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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1-21 07:30
瓦伦纳西,我为什么要回来 (二)
话说我在露台上放眼四望,一下就看到了早上泼我水的那群人。
歇了一气,觉得缓过劲来,我就抄上相机准备去复仇。冤家路窄,浇我一身湿的就是他了。
每当我看到下面这张像片就不由得想起路上一个中国摄影爱好者的抱怨:“印度人脸那么黑,还专喜欢穿鲜艳衣裳,搞得我每张照片不是衣服过爆就是脸过暗,真是烂泥扶不上墙!”
恒河岸边一片繁忙景象。做买卖的,拜神的,洗浴的,看热闹的,等死的,牛,猪,鸡,还有随处可见的苦行僧,圣人,冥想者。一条神圣的河所要承担的义务是繁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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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河四五十个“码头”,提供与圣河亲近的台阶。船夫说晚上在主码头上有祭祀表演,现在正好可以到河上去荡漾一个钟头。我想到河上有小风可吹,连忙欣然解囊跳了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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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事物都是远观好过亵玩,美丽的恒河也不例外。我看到人们在靠近岸边漂着垃圾的河水里和牛一同洗浴,想到这水今天早上曾经从我头上畅快地淋下,心里不禁泛起一圈圈恶心的涟漪。等看到有人一只手搓着腋下, 另一只手捧起那水来就往嘴里送,我就惊讶得连恶心都忘了,虽然我隐约记得关于恒河能“自体清洁”的神话。船夫说远到而来的信徒会带一壶水回家供上,有时候吃饭就浇点在饭上,有人病了,也可以当万金油使,包治百病。这个我相信,这样的水如果不能致病,也只能治病了吧。我们也划过烧人的码头,因为在尼泊尔已经近距离观摩过一具人是怎样慢慢变成一滩油的,就没有多逗留。天涯上有个名贴贴过关于恒河的各种骇人听闻的图片,老实说我所看到的景象并没有那样糟糕。我大着胆子仔细搜索了,没有见过一具漂浮的腐尸,不管是人的还是动物的。而且一旦远离那些码头,恒河就像卸下浓妆的娼妓,立刻露出些纯洁的颜色来。船行在恒河中央,风吹得身上的汗水慢慢干了,我躺在船肚子里望着高远的蓝天,心里想就算这个世界上什么也没有了,只要还有风声和水声,我就能活下去。
又一次要感谢夜幕的温存降临,瓦拉纳西摇身一变,变成了“桨声灯影里的秦淮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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返回主祭祀台的路上,有小女孩撑船过来兜售纸蜡做的小河灯。听说在恒河上放河灯祈愿特别灵,我想别人都是求“得”,我是求“失”,不知道是不是也灵的呢?点了两盏微弱的灯,把一些人,事,以及妄念放走了。
祭台对着水,在船上看祭祀算是一等的好位置。祭祀我没认真看,只觉得和在萨迦寺看喇嘛跳神一样,看到广大“神职人员”像公务员一样低头服务大众提供娱乐,连带对宗教这种形而上也亲切了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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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祭祀,年轻的船夫邀我到他家去,要把他美貌的娇妻引见给我。恰恰又停电了,我跟着他在黑暗的小巷中穿梭,不停地感谢他帮我赶走挡路的神牛。他的家在一只样式奇怪的屋顶上,好几家人平分那屋顶,有点四合院的意思,邻居女人正在水泥地上烙饼,而她的男人默默地躺在外面出汗。船夫骄傲地点起蜡烛凑到他的小妻子脸上,问我美不美。我说很美,一边打量这个包裹在红色莎丽丽的姑娘,我想她可能有17岁左右。早在船上船夫就跟我说过,他的婚姻才不是包办婚姻呢。姑娘是他的邻居,他追她的时候常常到屋顶上放风筝给她看。我想象着瓦拉纳西天空中那一只豆腐干风筝,觉得拍成电影一定会很上镜。停了电没有电扇,黑暗中只看到三张脸在汗水中泛着光。船夫忽然来了兴致,要小妻子在他脸上亲一个。她羞涩地照办了。大概是为了尽主人的情谊,船夫进而要求娇妻也在我的脸上来一个,她看了他一眼,磨磨蹭蹭过来挨在我脸上,我连连说不必勉强不必勉强,心想印度男人真是乐于分享啊。我问她平常都做什么,她说在家做饭,等他下班回家。热情的丈夫再次骄傲地告诉我,她会唱歌,有金丝雀一般的嗓门,来,给客人唱一个。我忙感谢说不用麻烦了,我得回住的地方去了。无他,只是因为热得浑身衣服都湿透了,粘在身上无比难受,我那落脚的地毕竟常年服务老外,据说有一个自己的发电机,风扇起码是照转的。
告别出来摸回旅馆,遇到丹过来找我们喝酒。于是几个人拉了椅子坐在露台上,把自己像湿衣服一样往椅子上一晾,就吧嗒吧嗒直往下滴水。我一边晾着自己,一边看到恒河上升起一盘巨大的桔红色的月亮。那样的景象我照不出来。只能贪婪地用眼睛一遍一遍地看,企图把它永久地留在记忆里。我举起啤酒瓶, 干杯,瓦拉纳西,今晚你这桔红色的月亮在人类的语言之外,将永远永远无可言说。
第二天我仗着自己适应了一些,摸到旧城里。走一走,胆子便大了,发现无论穿梭多久,总有一条巷子会把你带到河边去。瓦拉纳西的莎丽和手工据说是印度最有名的。街上随处可见人们在用最原始最的工艺作出不可思议的奇巧物件来。
瓦城一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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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前有过一篇关于我和毒贩子的东东写着玩,既然是在瓦拉纳西也有个故事,这里就插播一段:
瓦伦拉西的小街上找卖手机卡的,一胖老头似乎很热心一直帮我指路,我烦他,说不用了我自己找。他忽然问你要不要那个。我说我已经有了。他说有了,你买到好的了吗?我带你去一个地方。现在想来我好奇心一来胆子就够大,我说好啊。老头带我在迷宫一样的巷子里左拐右拐,我心里有点虚,他看出来,跟我保证说一定带我再出来。进得一个拐角,是一间敞开的厢房,我看到房子里满地坐着小孩,女人也端着东西进进出出,就放心进去。老头说你等下,里面出来一个男人,光线暗,看不清他的脸。男人用印度话讲了句什么,侧身示意我进里面,我刚坐下来就发现小孩子和女人都像变魔法一样消失了。胖老头也消失了。
面前的男人光着上身裹着白色的长裙,肌肉在粗金链子下闪着黯淡的光。他说,Mam,你想要什么?我这里什么都有,只要你想得到的,都是最上等的品色,天然的化学的合成的,you name it, 南美来的最好的hash,印度本地的上等鸦片,小药片,白色粉红色各种颜色的,针剂,吗啡,杜冷丁,各种纯度的海洛因,可卡因。。。我想我的嘴张大了有点合不拢,有的名字我从来没有听过。我吞了口唾沫说,唔,listen, 这里可能有点误会,我就抽点大麻,其他的。。。他打断我说,这不重要,重要的是你要尝试,好东西你一看即知。男人不由分说地站起来,异常麻利敏捷地从身后拿出几个小塑料袋。“你闻,这个和这个,天差地别,一分钱一分货。”我尴尬地服从,闻了闻,好像比我在加都买的味道更浓一点,软,颜色更偏褐和黄。我小心地说我今天不准备买。他按着我的肩膀说,you haven't listened to me,你要尝试!我这有刚到的最新品种,绝对的killer,你根本不可能试过,我马上给你,在我这儿绝对不用担心,只要这么一点,他用手指尖比划说,保证你在喜玛拉雅山上飞6个小时不下来。我一听,汗,我哪敢在你这屋里飞6个小时啊?急忙说,不用不用,真的,我都没带钱出来,为了给自己壮胆我又说,我男朋友就在前面街口等我,这样吧,他熟悉价钱,我明天带他一起过来。男人看了我一眼,打了个响指,说,anytime,你留下他的电话,他就带你来。我回头一看,胖老头又神奇地出现了,带我转了出来回到原来的地方。再次回到阳光下我才敢抱怨说,我要买的是电话卡,电话卡!电话卡哪里卖?!
我要去湿婆的主庙,不准带相机,说是旁边的商店可以代存,于是印度男孩巴布就在他的店里邂逅了我,用他的话说,就是:“我坐在那里等你来,已经等了一百年” Laughing 后来巴布送我到火车站,问我还会不会再回瓦拉纳西,我说不会。他于是恳求我和他一起在恒河旁边坐5分钟。我望着恒河和她身后这座五味杂陈的城市,忽然明白了香色为什么要我第一站到这里来:经过了瓦拉纳西,印度的一切肮脏作呕将不再恐怖,而印度的生动,鲜艳,深刻,宽容和包罗万象,将如万花筒一般在我眼前慢慢展现开来。所以,瓦拉纳西,我要再回来,“世界以痛吻我/我要回报以歌”(不好意思,又改了一字)。
既然写到巴布,到下一集的过渡就自然了,下一集写艳遇。上过色情网站的人都知道了,免费的AV只能看几段,还想看?那就要收费了。由于要牺牲个人隐私,涉及大量私人图片,本博也要开始收门票了。当然本博的商业化过程不会是赤果果的。列位不愿付点击费的看官当然可以继续浏览,只是当你看到关键情节的时候,发现文字图片都被打上了马赛克,请不要天真地来问我为什么啊为什么。
九九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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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1-24 07:57
图片超了,正好可以偷续集的懒。 拿个尼泊尔的出来凑数可不可以哦
生亦何欢,死亦何苦 (之一)
因为没有任何准备,在尼泊尔的几天都在歪打正着中度过. 去帕坦和巴格塔普尔是如此, 邂逅帕苏帕提拿神庙也是如此. 我深记得有一天傍晚, 我独自坐在巴格塔普尔的台阶上, 广场一片漆黑, 偶尔有摩托车经过打出一束追光, 突突声渐远, 夏夜又复归于凉爽寂静. 我知道夏夜里将要发生的那些事情. 我能看见头顶那些神像在欢乐中略显扭曲的身体,并为他们感到高兴. 隔着薄薄的纱丽长裤, 感受着身旁石像的如水温凉, 我的心中充满了纯粹的情欲. 是的,你没有看错. 纯粹的情欲. 《爱经》里好像说,性爱的最高境界是淡然无情,我在巴格塔普尔的台阶上, 忽然对此有了体会.
你去神庙, 那些雕刻就不容回避. 支撑屋檐的梁柱上总是站着一尊神, 而他们脚下就是人世间淫乐的盛宴. 我对这些雕刻很感兴趣, 常常举起相机一根柱子一根柱子地绕着照. 纽瓦丽人的艺术细胞和精巧手艺是令人赞叹的. 人像们的身体, 形态, 脸部表情都非常传神, 常常生动可爱得让我哈哈大笑. 雕刻的内容包罗万象,从最普通的传教士到同性,到3P,到性虐,到人兽,无奇不有。这里贴个小collage。
生亦何欢,死亦何苦 <wbr>(图片)
我花痴般狂按快门,周围的人也没有任何偷笑的,这些雕像早已是他们生活的一部分。其实我很想照一张年轻的恋人在性爱雕像下纯洁得手都不会摸一下的约会,不记得为什么没有得逞。下面这张算是个尝试,结果看上去只表明照相的人鬼鬼祟祟,被照的人和神都光明正大。再下面一张似乎想表达男女间的张力与疏离?算了,这么解释着感觉自己是没才的陆川在往《南京!南京!》脸上贴金,放弃。
生亦何欢,死亦何苦 <wbr>(图片)
生亦何欢,死亦何苦 <wbr>(图片)
尼泊尔人为什么要在神庙上雕这些“有伤风化”的东东,这不是忤逆神佛么?我记得有解释说是修房子的时候为了避雷。因为雷神据说是位处女,看到这样香艳的场景就会匆匆捂着脸跑开了。又一说是为了让信徒们修身养性,能够做到眼看春宫图,心中坐佛祖,以达到修为的高级境界。但我相信更准确的回答要到印度佛教和密教关于身体,欲望,禁欲与生殖崇拜等等的规划中去找。我读书不多,只能东拼西凑,无非左手wiki一阳指,右手google 降龙掌。
要说生亦何欢,死亦何苦就不能不提湿婆神。湿婆什么模样,就是下图中其乐融融的合家欢贾宝玉样。不过他可不永远是这样子,传说他有无数的化身,可以呈现各种奇谲怪诞的不同相貌,易容的技术绝对是超过齐天大圣的。这位大神既管生殖又管毁灭,可能童年不幸,造成创造与破坏的双重性格。在印度教派中死亡也就意味着重生,如此也就不难理解为什么焚烧死尸让灵魂升天的仪式要在供奉湿婆生殖器的帕苏帕提拿神庙举行了。
生亦何欢,死亦何苦 <wbr>(图片)
其实湿婆是我很喜欢的一位神,关于他的传说用“雷人”来形容很贴切呀。比如这一个:湿婆与乌玛交媾,一次就达一百年之久,中间从不间断或是休息,这使众神感到极为恐惧,担心湿婆的精液也就是恒河之水会冲毁大地。在众神的请求下,湿婆答应自己垂头让水从他盘成了犄角状的头发上流过,然后才流向大地。这样,恒河之水才从天而降,在波光闪闪的恒河也就是湿婆的精液之中,战神诞生了,他长大之后摧毁了魔鬼多罗迦。黑格尔认为,印度这种匪夷所思的神话故事把一切贞洁和羞耻都抛到九霄云外了。
又或者这一个:有一天毗濕奴與梵天起了爭論,看誰更值得被崇敬。就在他們爭論不休時,在他們的面前出現了一根火柱,熊熊火焰好似要燒毀宇宙。兩位大神見狀大驚失色,都決定應當去尋找火柱的來源。於是毗濕奴變成一頭巨大的野豬,順著柱子向下探尋了一千年;梵天變成一隻迅飛的天鵝,順著柱子向上亦尋了一千年。但他們都沒有到達柱子的盡頭,於是疲憊不堪地回到原地。當他們回到出發地相見時,濕婆出現在他們面前;此刻他們才發現這根柱子原來是濕婆的「林伽」。於是兩位大神把濕婆奉為最偉大最值得崇敬的神。因此,印度教的湿婆派信徒把湿婆奉为宇宙最高的神,而毗湿奴与梵天两位大神都在他之下。啊哈哈,原来男人们对于尺寸的崇拜由来已久。
这种对生殖的崇拜当然直接表现在对性爱的放纵之中。再说印度教觉得人在睡眠和性爱行为中精神处于真正的放松状态,人的本质在这种状态之中能够得到最为充分的展示,也就是说,人在这两种状态之中最接近于本真。密教也看重身体,说"我者无它,身体而已", 如果说世界上有什么神圣的东西的话,那便是身体了。 引用:
“性爱是超越现象世界的有效手段,是最为神圣的。密教对女性的崇拜是一种无私的行为,是一种真正意义上的爱:无爱。因此,密教仪式中的性事并不表现为激情,而是一种非个性化的行为,一种无状态的心灵状态和浑然一体的自我,沉浸于其中的是彻底的自我和自我的解脱。正是在这种解脱的意义上,禁欲与纵欲、苦行与性力奇特地化为一体,成为"同归"的"殊途"。”
“人世间最大最美妙的幸福并且也是可以上达天国的最高的祝福,缘生于男女之间在严肃的规则和瑜伽控制中进行的交媾结合,它将人引向完美的安谧之中,这不仅使人的身体在美妙和欢喜中处于和谐饱满的状态之中,而且是一种至高无上的精神境界。”
如此,取材于《爱经》的性爱雕塑在尼泊尔的神庙上四处堂而皇之,也就不是什么需要大惊小怪的事了。
九九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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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1-24 08:04
生亦何欢,死亦何苦(之二)
路过帕苏帕提拿寺的时候并不知道它就是“青山青”里面那个 “想进去吗,夫人?这将使你一辈子幸福”的神庙。
我随着信徒们一起糊里糊涂往里走,看门的拦住我说只有印度教徒才能进,于是只好在外面拍了张照片了事。
帕苏帕提拿寺:“Hindus Only”
生亦何欢,死亦何苦 <wbr>(图)
往左拐,又被拦住。这回是要买门票。我往里探了探头,只看见一些大的白塔,当时天空已经发灰,看起来好像一只吸满了水的多孔海绵。于是决定折回泰米尔。走了几步,又被好奇心折磨跑回来:不管是什么鬼东西,都到门口了哪有不进去的道理呢?买了门票拿在手里刚想仔细读一下上面的介绍,忽听身后一阵嘈杂,下意识地一闪身,6个男人抬着一具金光闪闪的尸体直往下去了。我吓了一跳,思忖这莫不是传说中烧死人的地方?赶紧跟在后面。
一弯石桥把巴格马蒂河分成上下两段。河对岸林立的白塔里面,有的竖着湿婆的林加,有的住着留着时下流行的陶瓷烫长发的苦行僧。以前在慕尼黑的时候我的好些嬉皮朋友都留这样的头发,我曾经艳羡不已,要他们传授经验。特蕾莎告诉我说秘密无他,三年不梳头而已。我于是一学期没有梳头(看清楚了,不是一学期没洗头!!),无奈只在后脑形成一些纠结的小发团,终于拿剪刀剪了放弃。这回来了印度,才发现西方嬉皮的美学渊源全部来自古老东方这个神秘的国度,鼻环,辫子头,发圈,阿拉丁神裤,单肩斜布包,艳色小衫子,长裙套长裤。。。后来我一直反省,我对印度的爱情莫非是必然的和宿命的?同学们要注意了,在你们世界观形成的那几年千万别跟错了人,不然就会像我一样,一日为嬉皮终生反社会,再也从不了良了。
巴格马蒂河这边的河岸上一溜儿石台,据说以桥为界划分等级,上游烧上等人,下游烧下等人,倒也逻辑清晰。我趴在墙边上看过去,下游的一丛钢架子下烟火正在袅袅地升起来。照了张片子,不由得叹息。或许生死的轮回充满着哲学的喜悦,或许通往天国的道路普照着诗意的浪漫,而我所看见的不过是些仓惶的灵魂,在这些冰冷无情的铁架子中寻找空隙的灰飞烟灭。人一出生就笼罩在如铁架子般冷酷森严的制度之下,死了,也还是制度的鬼。能完全逃出这个塑料泡沫般虚伪的世界的,也许没有几个楚门。大多数人如你我,不过偶尔开把小差,阿Q一把,所谓侬管得住我的身,但管不住我的心。这透口气的个个瞬间,也许就是王小波所说的诗意世界吧。小波的本家王菲唱得更彻底了:“没有什么是永垂不朽”。这我倒不完全同意,对我这样一个渺小的生命来说,暂时就是永恒。于是这张照片所记录的我短暂的周公梦游,有且只对我有意义。
生亦何欢,死亦何苦 <wbr>(图)
天果然一不小心没能忍住,下起大雨来。倾盆。所有的人都赶紧找屋檐躲雨。我赶紧把包里的高级防水冲锋衣拿出来,相机裹在怀里,在众人的目光中如一个真正的美国人一样骄傲。不料不一会儿衣服就开始润润的。回到中国后在我的再三逼问下,我妈终于承认她看不惯我的衣服脏,走之前偷偷把冲锋衣放洗衣机里搅了两回还不解恨,索性拿着猪毛刷子把那些可怜的涂层都给粗暴刷了一遍。你说老太太这事儿整地。
金色的尸体被独自扔在雨里,和将要烧它的柴禾做伴。
生亦何欢,死亦何苦 <wbr>(图)
雨不停,家属终于冒雨出来,开始绕着尸体转,撒花和做一些仪式。她们啜泣得很小声。也许知道原是解脱了,应该感到高兴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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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小之后,长子把固体酒精之类的放到尸体的嘴里。于是我们最宝贵的,涂过无数昂贵护肤品的一张脸就在火苗中腾腾燃烧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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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家烧人的。金黄色的裹尸布在一群面目模糊的活人中格外醒目。大家都忙着关心搭柴禾的事宜,死人得到他的安静,在嘈杂中很有尊严地躺着。我心想,人一生中当主角,不过一次在婚礼上一次在葬礼上。最幸福的时候素净,最悲哀的时候反而鲜艳。当然你大可以反过来说,婚礼难道不正是一出悲剧的开始么。吼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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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对岸,尼泊尔人自己也喜欢看热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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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堆烧得大了,那些黑烟就很呛人。我死死地用围巾捂住口鼻,仍然不免被呛得咳嗽,只好逃到桥对面。上面的台阶上走下来脏兮兮的神牛们,湿漉漉的猴子在白塔上上串下跳,喇叭里放着小孩子唱的奇怪的歌。旁边的蓬板下唰地一声响,炒菜的油烟就窜出来,和烧死人的烟迅速混在一起,奋力向上朝远处低悬的乌云奔去。这人世间的烟火。
生亦何欢,死亦何苦 <wbr>(图)
只有在阴雨中默然的塔尖,让人恍惚感到或许有神的存在。
生亦何欢,死亦何苦 <wbr>(图)
回到泰米尔已经是晚上。我坐在顶楼的天台上打燃火机,楼下的二流乐队在庞大地演绎酷玩。这里是真正的南方的夏天,热是金属般的钝。你以为我在顿悟着生命与死亡,在感动或者震撼中久久回味,甚至流下自欺欺人的一滴眼泪?没有。我只是在想,身上的衣服和围巾都是讨厌的烧死人味,抽完这支烟,得赶紧脱下来洗了。
等我抽完这支烟。
九九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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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1-26 06:33
来印度吧,这里是爱的土地
在尼泊尔的第三天就拉肚子,病了,没办法,吃的东西太不干净,天气太潮热,空气恶劣,城市嘈杂。差不多立刻想原路返回西藏。只是一直是个要强的人,从来不甘心做逃跑者,再加上好奇心又重,永远都怂恿自己:再往前走一点,也许就看到不该错过的东西?于是硬着头皮去印度大使馆签证。
签证的时候碰到台湾女孩香色,因说她在达兰萨拉长住,聊起来,一起去喝了杯咖啡。香色是法名,我一听这名字就爱上了给她取名的大宝法王。比悟空悟净通透多了。香色当然有她绵长的故事。在异乡遇到灵异的女性,于我简直有xxoo的功效,这杯咖啡一喝4个小时,喝完我也觉得是冷天洗了个热水澡,忽然又有了勇气,决定一个人南下。我记得分别的时候香色说,来印度吧,这里是爱的土地。一个月后我回到家中给她写了封情真意切的信,大概是说感谢她给我这次的旅行添加了色彩斑斓云云。当然是没有她,我也见不到达赖喇嘛,这是后话。
签证几天后下来,我就背包上了去蓝比尼的长途车。那车坐了整整17个小时,搞得我现在一想起尼泊尔就满脑袋叽里呱啦奇怪的喇叭声。中途在35度的高温下堵车3个小时,全是因为前面的车撞死了人,家属不依,立刻群挑起来,连警察也跟着打成一团。我反胃,不停地喝水又不停要上厕所,每次都要再三恳求男司机把我带到路边人家里的厕所去。他们给我一盒火柴,里面是伸手不见五指的漆黑一片,我要划3根火柴才能保证不尿到自己鞋子上,最后划一根冲水。
到蓝比尼换小车,终于得以爬上车顶透口气。尼泊尔的车顶和印度敞开的车厢门都是我最爱呆的地方,留给我无数美好回忆。坐在车顶的行李中间,我心中对独自旅行的恐惧,对未知的惶惑逐渐被对自由的向往取代,脑子里回旋的是崔健的花房姑娘:你问我要去向何方, 我指着大海的方向。。。我就要回到老地方,我就要走在老路上。。。我不能和那些花儿一样。。。韩国人朴和我一起坐车顶,在夜风中拿出他的小酒与我对饮,跟我说我在印度大使馆见过你,I remember your beauty。我也记得他,他一进大使馆就吸引了全体观众的目光,胡子头发一大篷,除了炯炯发光的眼睛五官都无法辨认,衣服背包全烂了,一看就是已经在外面走了大半年。
半夜里摸进蓝比尼,汗水糊在衣服和背包上,长明灯如鬼火般蓝幽幽,月光下的中国寺好像聊斋中的庙宇,鬼魅得紧,敲门半日无人应,只听见木门在风里咿咿呀呀的,远处的狗仓惶乱叫。于是返回韩国寺住下,冲了两桶冷水,发热的身体才慢慢缓和下来,粉红色的蚊帐放下来,榻榻米坚硬舒适,一夜里听蚊子在四周飞,好像无数架轰炸机。
第二天起来发现整个佛祖诞生地好像一个诺大的深圳锦绣中华建筑工地,各国大修自己的寺庙装神弄鬼。烈日下走到背后的稻田,打着手势的年轻女孩子过来摸我的脸,我的衣服,露出白牙笑,我也摸摸她的,寂寞地笑回去。我喜欢女人之间的这种交流,互相称赞对方的美衣美貌大概是全地球女人间永远行得通的语言。我至今仍然难忘在那曲黑乎乎的车厢里藏族女孩专门为我而取下的面纱和她紧捏着我的柔软的手。好吧,我承认我对好看的女人无法抗拒,不排除以后有成为拉拉的可能。
在韩国寺吃过免费的斋饭后我又冲了三个冷水澡,带着满腿的大包准备逃离这个蚊子如无数小卫星般围着我公转的地方。隔壁禅房里有个日本女孩用吉他弹let it be。我最后在释迦牟尼的金像前伏身,并不知道自己该悔悟什么或者祈求什么,只感觉微风从身体两旁拂过,万般寂静中听见一只乌鸦在外面的树上哀鸣。
与朴简单道别,他要在寺里住十天清净身心,然后直下南印的哥阿海边喝着二锅头看比基尼美女。在蓝比尼的大门旁遇到一大群骑自行车的人,其中有个不知道什么疾病所致头脸肿如一只气球的孩子,我给了他100卢比,他那张硕大的怪脸在桔红色的衬衫里喜笑颜开,和后来在印度车站见到的硕大非人脚丫一起,成为我永久超现实的记忆。
九九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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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1-28 04:21
旅行艳遇十全大补汇报 (引子)
拍电影不能没有床戏,同样,写游记哪能少了艳遇。
这艺术手法我知道。再说了,旅行和爱情本来就有这样那样的关联,写出来也算是娱人娱己。
记得初中看“读者”,有则恋爱指南里说了,如果你想跟一个人结婚,最好先跟他一起旅行,因为旅途如人生,起伏多变,风尘仆仆中最能看出彼此的德行。那时早熟的我就琢磨,大概是最能提早预演两个人24小时大眼瞪小眼共同吃喝拉撒睡的真实梦魇吧。当然,人生是需要浪漫的。借我在西班牙碰到的英国仔的说法:“看到美丽的景色,心中有强烈的需要分享的冲动。爱一个人,就想带她去看这世界的美。而通过爱情的变色镜,眼前的美景便加倍。”。那当然了,那是一定的。说到这个一石三鸟,“走出非洲”和“英国病人”里不是有经典段落么。
如果说恋爱需要一起旅行是“读者文摘”给我启的蒙,那么恋爱也需要偶尔单独的出走就是大众文艺前仆后继的讴歌给我的领悟。
我闺蜜K歌时最喜欢点的歌就是那个什么这里的小吃很特别。我看明白歌词后才发现,原来“在一万英尺的天边/在有港口view的房间/在讨价还价的商店/在凌晨喧闹的三四点“,恋爱中的女人想到的不过是”可是亲爱的你怎么不在我身边/我们有多少时间能浪费“。这种糟蹋钱的窝囊事我早年也做过,比如忽然想人家想得厉害,感到异国情调的大餐怎么也比不上某人楼下的一碗鸡蛋面,机票一改就冲了回去。另外的时候,艰苦的旅途则让我更想念家中舒服的沙发,满当当的冰箱和会边做饭边吹口哨的那个人。如果这当口有人刚好打电话来说:“回来吧”,那你就在陌生的地方陌生的人群中放肆地哭起了鼻子也不一定。
至于恋爱中的男人怎么想,陈绮贞唱得很清楚:”你累计了许多飞行/你用心挑战纪念品/你蒐集了地图上每一次的风和日丽/你拥抱热情的岛屿/你埋葬记忆的土耳其/你流连电影里美丽的不真实的场景”。这样一位猛驴,在面对女友的拷问时完全掉链子: “却说不出你爱我的原因/却说不出你欣赏我哪一种表情/却说不出在什麼场合我曾让你动心/说不出离开的原因”。所以绮贞也只得最后如每一个女人一样,承认了我们一直不想面对的幻灭,那就是“你离开我/就是旅行的意义 ”。
如果一方流浪,一方留守不是办法,那么刘若英出来总结说,分开旅行也是个好主意:“我选择去洛杉矶你一个人要飞向巴黎/尊重各自的决定维持和平的爱情/相爱是一种习题在自由和亲密中游移/休息一下不需要那么的密集/不必每一秒钟都粘在一起/你问我爱不爱你这个不是个问题/早就说过需要空间才能继续”。这歌词让你不得不承认,口水话里有时候也有真理。
恋爱中人应该去旅行,失恋的人就更应该了。我的德国朋友王尔德,据说和前妻离婚之后一个人去马洛可走了一个月,一天就吃一根香蕉,回来的时候又黑又瘦又一无所有,失恋治好没不知道,总之是又可以开始一个人生活下去了。比较极端的是这次见面我妈给我的八卦,说谁谁谁的儿子被甩了,独自跑到海边去痛哭了三天,回来就痛痛快快跟他妈介绍的对象结婚了(此创意属谁谁谁的儿子版权所有,请勿随便盗用模仿)。
那想恋爱的人呢?废话嘛,在拥挤压抑的城市里,你暗无天日地”拿着爱的号码牌,听到风吹过地铁和人海”的概率是99%。一场爱情需要时间(参见" 罗马假日"),需要心情(参见“花样年华”),需要一个新奇的对象(参见“kingkong”以及“阿凡达”), 需要莫名其妙的开头(参见“甜蜜蜜”),需要让人牵肠挂肚的结尾(参见“迷失东京”)。因为这些元素旅行都能提供,而且太容易提供了,所以现实情况就成了,要想在旅途中不邂逅点什么人,那简直是很有难度的。而且对于流行的“不在乎结果只在乎过程”以及“爱只存在于得不到和失去之时”恋爱观来说,旅途艳遇完全是最好的爱情模式,并且像速冻菠菜一样长久保鲜(心痒痒了吧?请速拨打本旅行社热线。。。)。
旅行和爱情还有另一种关系。比如升哥说,他喜欢谈恋爱,巴不得每一天都在热恋中,又办不到,总要想法子转移啊,那就去看看山看看海。你基本可以把我也归到这一类去。因为我基本觉得看看山看看海所带来的感官刺激与内心激荡跟恋爱也可以互换。我嫉妒三岛那样的天才,世界上所有的感情原形他都只要靠预感与直觉便能擒获,人生的所有滋味他都可以通过语言揣摩到,他连恋爱也并不需要,又要费什么劲旅行。又或者哪天我的佛教修为能达到境界,也不要什么劳什子云游了。那便是真的一沙一世界,又万般不过一个虚空,何等的自由快活!
嘿, 我知道你时间宝贵,我也不是要顾左右而言他。对自己旅途艳遇的全面汇报我确实也无法再回避了。甫一回来朋友就问了:
“说,你艳遇了没?”
“没有啊”
“别骗人了,走这么多路怎么可能没艳遇!”
“是真没有”
“没艳遇你还老往外跑,鬼都不信!”
“打死了也没有嘛”
“我打死你。。。”
好吧。
我有。
还不止一次。
九九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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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1-29 04:20
旅行艳遇十全大补汇报 (武侠篇)
一
西域是一个很适合杀人的地方.
我的剑在稀薄的空气中颤动如蜻蜓的翼。剑气的透明感穿过手腕, 很容易与皮肤下血管的淡青色搏动容为一体. 这时候我出剑就像意念一样快,像呼吸一样稳.
高原的阳光一片银白。青空无痕,连风的声音都听不见。如果可以一直停留在这一瞬那该多好。可惜那一点玫瑰色刺穿深蓝的天空,妖冶诡异,令我晕眩。
我习惯性地略闪了闪身,让血滴落地。
我不喜欢人家弄脏我的衣服。我是个女人。
九九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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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1-29 04:22
二
我不是欧阳锋那样的职业杀手。我们蜀山慕容家还没有沦落到这一步。今年梨花还没有开的时候我收到我娘的口信,叫我去杀一个人。“拿人钱财,替人消灾”,我娘说。其实她这话纯属多余。不该问的事情我从来不问。一个人要死在我手上,自然有它的因缘。知道得越少,出手越轻快。
吐蕃这地方我不是第一次来。密教的人认得我,我曾经在藏王的面前和他们交过手。这样很好,易容就不必了。再说江湖中人各有各的耳目,要被我杀的那个人不会不清楚我的行踪。我只需要等他来找我。一个要死的人通常没有太大的耐心。
今天是第7天。我照常在悦来客栈二楼喝酒。我在头发里编了些彩色赛珞路,好像是生怕人注意不到我。杀人这种事情其实很乏味,尤其是等待的过程实在缺乏美感。没有美感的事情我很难强迫自己去做,就好比练剑,如果不是当初握剑在手里,感觉到那道青凉的光在指尖玎玲作响,似乎要脱身而去,我才不会试着去抓住它。我喜欢稍纵即逝的美。
换句话说,那些不会幻灭的东西,不配被称为美,也绝不能引起我的渴望。
(待续)
九九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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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1-30 06:27
三
我确定我杀错了人。他走过来的时候我感不到兵刃的寒气,我应该相信自己的直觉才对。但是那时我等了7天,我的气脉开始有不易察觉的浮动。师父早就说过我的性情会害了我,一个真正的高手也许等上七十天也仍然气息调匀。我却不以为然。如果没有性情,那么我和少林武当那些利欲横流的秃和尚假道士又有什么区别?剑随心走,不是这些突流奔触,我的剑法也不会如此迤逦清奇。不是我自傲,最近几年我已经很难遇到对手。
我以为这是一个真正值得引我出剑的人,因为他居然可以把自己的内力隐藏得如此之好。我缓缓地望向他。我说不好他是纯粹的吐蕃血统还是有一点突厥的混杂。因为那狭长的脸颊和锋利的鼻子虽然是康巴一带的标志,但那双深陷的眼睛让我想起更北一点的游牧民族。没有人在死之前没有话说。所以我等他开口。
“你要不要一壶酥油茶?”他说。
我喜欢有幽默感的人。我会给你一个有尊严的死法。我说:
“好。”
他给我倒上茶。我当然会留意奶的颜色和茶渣的形状,但是北边的吐蕃人和喜欢下毒的珞巴族有宿怨,没有人会傻到在这里树敌。再说喇嘛统治的地区看重佛法加持,中原的下三烂手法极为少见。
“我看见你用手指蘸酒在桌上写字”。
“不是所有会武功的人都不识字”。我面无表情。
“噢”。
说完这句话他转身就走了。我稍微觉得有点诧异。杀人前的对话不外乎几类,有的人想知道仇家是谁,有的人想知道他必死的原因。有的人会对你倾诉他短暂而没有建树的一生,向你展示他身上的新伤旧痛,希望博得你的同情,也有的人会夸耀他的武功,他的师门,他的战绩,想赢得你的尊敬,甚至击挫你的锐气。最常见的当然是恭维你在江湖上的威名,你广为流传的作为和美貌,以欺在刀下留个活口。我有耐心的时候会听对方唠叨一整个晚上,让他为我付了酒钱,再耸耸肩说 I’m sorry (这是我从波斯国的一个小孩那里学来的)。更多的时候他们的口臭惹得我心烦,我就一招之内断他的经脉,让他在黎明到来的两个时辰里痛苦而卑微地死去。偶尔那种有点来头能陪我练剑的,在十招之类也被我看出破绽,挑剑走人。
如今我倒要看看这个人有什么关子好卖。
过了一会儿,他果然再过来,却是手里拿了一碗水。我在心里嘀咕,又不是杀鸡,你还带个碗来接血。还是你以为我的碧云剑跟那些烂菜刀一样需要清洗?以血养刃的传说你不会没有听过吧。
这个吐蕃人笑了笑,自顾朝我桌上的一盆西域龙舌兰浇去。蛮人喜欢艳丽的花草,即使在客栈这种是非之地也四处摆放,这不会引起我特殊的注意。引起我注意的是,那水浇上去,却直直从盆底流了出来。我心下一惊。我没有想到全国连锁的江湖知名品牌悦来客栈也被此人所收买。这明明是一盆假花!我的手感觉到了剑柄上那熟悉的蛇形花纹。
一秒钟的寂静。然后我听到慌乱收拾残局和道歉的声音。我忽然很想笑。在看上去危险的时刻我总是想笑。我总是以笑来表达对前一秒的自己的藐视。我喜欢在蛮夷的地方行走,因为不管是侠客还是邪异,都无法应对这块土地上的人的滑稽和不可预料。兴许本土化了的悦来客栈竟反过来出卖了他。我不得而知。我只知道这在乌烟瘴气的中原武林是经历不到的,于是越发忍俊不止。我提醒了自己一下,再让他看见我的笑,会有损我的犀利。于是我低头往杯子里再斟了半杯茶。
他再在我眼前出现的时候,手里多了一把马尾七弦琴。他拨弄了两根琴弦。我在里面听出了紧张,但是奇怪,即没有恹气,也没有杀气。“琴瑟友之,钟鼓乐之”, 这绝情门门主的招式我倒是认了出来。三年前她曾跟我过到五十招,因为知道我的心性容易被琴声所乱。其实我在第十四招上就已经知道结果,只是我对美的东西都不能拒绝,所以白白又多听了三十六招才在剑上震出龙吟之声。那段琴声委婉动人,我至今仍觉得付出五十招的声名也没什么不值得。也正因为三年前这个交手,我可以肯定眼前的人与绝情门决无任何瓜葛。我开始奇怪这种繁琐的求死路数,并且预感到爆笑将无可避免。我忽然对我娘给我的这个差事产生了一点恶作剧的情结。没有新鲜的元素,杀人的人到后来就会感觉比较寂寞。想到这一点,我变得有点心不在焉。外面,高原的天空蓝得发黑。
琴声嘎然而止的时候,我还是没有动手。我不想杀错人。
小二送来帐本。说是天色不早,我要等的人不一定会来,不如有什么口信,留下来可以捎带。我翻开第一页,看到上面用新鲜的墨迹写着一句话:“敢问姑娘的QQ号为何?”我知道一个纯粹的吐蕃人不可能对中原门派间的联络暗语如此通晓。我的剑从裙边上倏忽而出。
剑上轻微的光在一片漆黑中穿越,在广漠的还未到达的虚无中,我感觉不对。因为完全没有来自对方的阻挡或者避让。我想用内力偏倚剑锋,但是已经太迟了。慕容三三的剑太快,它一出手就有了自己的生命与轨道,就像这世界上有些事情,它们由人发生,却不由人结束,就像留出眼眶的一滴泪,一旦滚动就无法再回到最初完美的椭圆形态。我只知道当金属穿透他的心脏的时候,他没有承受太大的痛苦。他甚至没来得及发出一声呻吟。
我这时候才第一次看清他散乱的长发下埋藏着的清秀的侧面,让人想起马背上的微风。
第八天的早上,我在晨曦中动身。我得到消息说,我要杀的那个人往天竺去了。
看来这次往西的路,会比我想象的漫长。
九九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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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2-10 19:43
题记:好友接龙,逼得我熬夜写出第四集。这家伙的“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绝境让我内力耗尽。。。
慕容三三武侠故事.编外.苇氏三绝
作者: VV
竹林外有一个小酒馆,在这里据说能遇上各色不同型号的人。他们大多只为了暂时地停留一下,歇歇脚,喝上一杯,微醺半醉之后再次上路。有时多喝两杯,暂住一宿,无非为一点可能的额外的快活,碰上个把心仪的男人或者女人。我家就在附近,但这次是我第一回来这个酒馆。
不多日子前我听到传闻,从中原来了一个耀武扬威的小姑娘,胡乱编条小辫儿就冒充本地人,可她白皙光洁的肤色以及标致的五官分明不是当地姑娘长得出来的。更让人闻所未闻的是她出手之狠之重,一剑毙命,没人制得住她,甚至没人看见过她出剑的手。客人都少来了,大概难得接受挑战,对自己武功信心不足起来。情有可原,大家都是过客,谁会想在这么个荒郊野外死于非命?常年隐居的我,在这个晚上换上自己新织的布匹做成的衣裳,上面有我亲手绘制绣成的牡丹图。我带上简单的行李:一个针线小包,来到这个酒馆,静静地开始我的等候。
听说这个酒馆是附近生意最好的,可这实在很没道理。酒味发酸发陈,比我亲手酿造的差了十万八千里。要不是有点别的理由,我才不会出来喝这种奇怪味道的酒不是酒水不象水的馊味东西。于是我喝得非常非常之慢,一连两个晚上过去,一共才喝掉两杯,其中吐掉在地上倒有一杯半。这两天当中,我从不曾闭眼。在那件事发生之前,我不打算再入睡。
第三天傍晚,门外“嗖”地刮起一阵大风,红云从远处飘然降落。凌乱的风声去后,酒馆里一片肃杀的气息。突然有“当当当”的连续噪音,我环顾四周,尽是些呆若木鸡、神情如风中凌乱的人:酒保拿菜碟的手不住地发抖,客人们此起彼伏的牙齿打颤。这是一个有腔有调的合奏曲,我用脚轻轻给它打上拍子,然后取出针线锦囊,开始给左边衣袖的牡丹花绣上最后一片绿叶……
那柄剑被我察觉的时候,它已经抵达我的心脏深处。我微笑了一下,手中针线不停顿地绣下去,最后一下,两下,三下,咬断线头。这时,一小滩血迹方兀自从我心口部位的牡丹花正中间渗透出来,色泽艳丽,看上去就象是绣工的神来之笔。我点点头,说,“谢谢你。”
她显得如此惊讶,都忘记了收回她执剑的手。她直勾勾地盯着我看,仿佛第一次瞧见如此奇怪的人。我顾不上纳闷她的见多识广,努力调匀气息道,“苇氏三绝,终于完成了。”不及她问,我一口气不停地说下去。
“第一绝,织工天下无双。第二绝,绣花美妙夺目。在别人玩命练剑为保全、延长自己生命而用功的时候,我们苇家的人把所有时间用在纺织和绣花上。”
“那第三绝又是什么?”她忍不住打断我的话头问道。
我的手指轻轻抚上那刚从我心脏里拔出的、带着我体温的剑端,缓缓道,“第三绝,死于非命,成全牡丹之图。最美的作品,需要用鲜血去浇灌,这才是我们苇家不外传的秘密。但不是所有人都有运气,能碰到值得为之出剑的人。我是第一个,也是最后一个……”
九九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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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2-10 19:45
四
作者: 慕容三三
人是冷酷的动物。一旦所追寻的意义消亡,依附其上的事物立刻就会成为褪色的海市辰楼。我一路向西,一次也没有回头。
不知道走了几天,黄昏的时候,我来到一个稀稀落落的村子。等我看到客栈的酒帘儿时,我就变得和我的马一样干渴。我走进去,极为低调地脱下我那高调的红斗篷。人们在看我,这我不觉得稀奇。奇怪的是这酒馆里的人明明看到了我,又立即装作没有看到的样子,甚至用夸张的声调继续说起话来。酒保过来唱喏的时候,我注意到他的手指在微微发抖。我忽然明白过来,我虽然不认识这里的任何一张面孔,可是这里所有的人都已经知道我是谁。
江湖上一贯是这样。我在吐蕃错杀那个藏人的事一定被添油加醋地传开了,而悦来客栈在炒作上一定功不可没。那些看到我出剑的人,大概会说他们连我的手也不曾看到,兴许我根本就没有手,就像多年前不可一世的黑蜘蛛苏丽珍。这故事也最容易自圆其说。因为一个有残疾的女人,内心才自然阴狠。其实他们若哪天传我连剑也没有,光凭眼光就能杀人,倒会是对我莫大的恭维,我便是在梦里也要大笑出声。
这掩耳盗铃的一干人里有一个人引起了我的注意。从我进来到现在,这个人是真的一动也没有动,连眼皮也不曾抬一下。小时候学剑的时候,师父说练就一双蜂眼很重要。因为可以在一瞬间观24个刹那,世界一片浑沌,只有动的东西才能进入意念,这时候运剑,就像wii打飞碟一样简单。说白了不就是加强信号,排除干扰么。我因为自来逆反,一来二去倒练出了另外一种本事,就是在浑浊中取沉淀,在无常中取永恒。安然若素的东西更容易进入我的内存。一个专注的人有着极大的杀伤力,即使她专注的东西不过是一帧我毫无概念的牡丹。
我不相信一个人会毫无缘由在这荒郊野里的小酒肆中绣牡丹,就算他不像眼前这人一样相貌不凡。除非她是狐魅。而除去相貌,更加和这竹林村落格格不入的是她那身衣裳。
若说行走江湖最令我沮丧的地方就是难得有机会打扮自己。书上说“女为悦己者容”,我看那都是自作多情的臭男人安慰自己的话。女人打扮只能是为了女人。譬如你把我扔到一堆丐帮弟子里,身上挂满烂布条我也不觉得怎样。但是若是突然又扔进来个女人,她却把烂布条弄出了点花样,或者把脸上的烟灰抹出了点形状,那我就要不得安宁了。可惜各门派的女子,有脸蛋没品味的多,生了颗小姐心却落了个丫环命的也多,长得出挑还会拾掇自己的,可是太少了。就说我娘,年轻的时候没准还算个美人胚子,因为要使的暗器多,一个劲儿地往衣服上缝口袋儿,如今看起来像个铁匠老婆。竞争如此疲软,害得我也日渐邋遢起来。眼下我看着这女人的衣裳,不由得又喜欢又兴奋又嫉妒:这织造我从未见过,丝线里像编进了霞光,映得她的脸变化出不像是人间的颜色。好看的东西,我总忍不住想用手触摸。如果好看和我不发生任何的关系,我会觉得是对生命和对好看的双重浪费。
我从来不相信什么姻缘巧合。这女人在这个时间,这个地点,作着这般蹊跷的手工,这样华丽地出现,除了等我,别无其他解释。想不出来的东西,我便不想。我的闺蜜,江湖人称绿眼睛斯佳丽者,亦是同样德行。
绣牡丹的女子开口了。 她说:
“我就是那个你要找的人。”
我笑了:
"哦?"
她这话并不使我惊奇。我找一个美丽又身穿云霞般的衣裳的人,本来就已经找了很久。我于是把这意思告诉她。
她微笑着说:
“谢谢你。那么我便纠正一下,我就是那个你要杀的人。”
“如此,倒是得来全不费工夫。” 我嘬了一口酒, “那么烦请姑娘验明正身,在下才好帮姑娘解脱。”
她把那朵牡丹贴在胸前,冷笑道:
“令堂和百花教二十年前在蝴蝶谷一战,你想来听说过?”
我当然知道,不就为了那本烂秘籍吗。
“令堂大概不愿意告诉你,秘籍只是个幌子。她和百花教对决的真正原因,其实是慕容完”。
我爹?算了吧,要我娘为了那个风流男人跟人打架,一天安排两场还得年中无休。
“令堂不跟别的女人计较,只是因为别的女人都没有子嗣。”
哈哈哈哈,我笑起来了:
“武林中人都知道百花教主中了我娘的冰麒麟,毒性发作,内力攻心而死。生过孩子的女人心有牵绊,玄脉不通,根本不可能被这独门暗器致命!”
哈哈哈哈,她也笑起来了:
"原来如你这般聪明的人,也以为这世界上非黑即白。除了生过和没有生过孩子,貌似还有一种状态叫做身怀六甲,你却不知道!长话短说。百花教主死时怀孕足6月,没有人想到这个孩子会活下来。令堂也是在立春前才知道这件奇事。说到这里,冰雪如你,会联想到什么呢?"
她手里的那朵牡丹在刚绣好的绿叶衬托下,显得华美无比。
我站起身来。她也起身。
“好一个百花之王!“我说,”好一个同父异母的牡丹妹妹!”
她的脸上露出骄傲的神色。除了骄傲,还有一丝不易察觉的东西,那就是幸福。不是一个人要死之前的解脱和轻松,而是,那种熟悉的,生最原始的,欲望最终得到满足的得意和慵懒。我忽然觉得被人强加上了一副枷锁。那东西,怎么说呢,就好像女人有一个经营了一生的玫瑰色花园。男人只不过是路过,女人请他帮她关上园门。门一关上,玫瑰色花园就变成了完美的玫瑰色归宿。男人发现,他再也出不去了。
这个女人不过求一死。可是她为什么非要找到我呢?我跟那个路过的男人一样委屈和不堪重负。随便怎么死一下不行么?随便找个罗里八嗦的电锯手不行么?为什么是我?为什么非要通过这种形式把我和她永久结合在一起呢,即便她的确很好看?她是这样地自私。这真是生命不能承受之重。
可是我看着她美丽的眼睛,美丽的睫毛,和那人间所没有的云霞一样的衣裳。我吃惊地发现自己内心澎湃着一种对于终极占有的癫狂。她为什么要求死,我不知道,也不感兴趣。我只知道被我的剑穿透之后,她那牡丹一样怒放的生命就终了,我的剑将成为她身体唯一的记忆,永远无法再被涂改,或者,超越。这种会在某人的生命中留下刻印的虚荣鞭打着我,使我无暇顾及眼前的痛苦。我的自私,一点也不逊色于她。
在短短的对峙后,我出剑了。她的血渗出来,染在心口的那朵牡丹花上,绚丽得无可比拟。我惊讶地看着这一幕,都忘记了收回我执剑的手。我这辈子还没有经历过这样绝美短暂的瞬间。
“苇氏三绝,终于完成了。”她说。
“第一绝,织工天下无双。第二绝,绣花美妙夺目。在别人玩命练剑为保全、延长自己生命而用功的时候,我们苇家的人把所有时间用在纺织和绣花上。”
“那第三绝又是什么?”我不耐烦地打断她问道。
她的手指轻轻抚上那还插在她心脏里的、带着她体温的剑刃,缓缓道,“第三绝,死于非命,成全牡丹之图。最美的作品,需要用鲜血去浇灌,这才是我们苇家不外传的秘密。但不是所有人都有运气,能碰到值得为之出剑的人。我是第一个,也是最后一个……”
我盯着她的眼睛说:
“有一个秘密我忘了告诉你。我爹生我之后修炼蛤蟆功走火入魔,断了阴脉,从此再生不出女儿来。”
我拔剑而出。
那绝世的牡丹刺绣立时毁于磅礴的鲜血之中。

















文笔很不错啊,但是还看不到图啊,是引用的外联吗?磨房好像不支持啊!
多谢
这里上图好像很麻烦的说,刚刚上传了一张不知道消失到哪里了
是比较麻烦,不过很期待看到图片啊,加把劲!
先送10分!
多谢多谢!刚把第一篇的几个图搞定了,看来这工程浩大,要慢慢慢慢贴了
文艺女青年一定要顶一下
恩,一定要文艺
写的真好!我马上也要出发了,到了德里之后第一站就去varanasi,说实话,现在心里很害怕呢。。。祝我自己好运吧~
不要害怕,其实印度很安全的,他们对老外特好。一路平安!
随处看看
随便看随便看
看不到图啊!!
是哦,上传有点麻烦,我慢慢把它们弄好吧
记个号。慢慢看。
更新很慢哦
好久没见你了,没想到会在这里碰上你,还好吧?还在美国?
天哪!!!!水哥!!!!!我这还在继续乱跑呢,你在哪里呢?年底要不要一块出去晃?
很棒啊!墨西哥我都没去过呢
下次再有这种好事叫上我啊
期待大片
要知道卡灵后来在德里遇到台风暴雨,整个德里火车站都淹了,她把行李顶在头上,在及胸的水里走了好几十分钟回住的地方。淹过德里火车站的水是什么样么?不过就是漂满了粪便,死耗子和臭气熏天的垃圾而已嘛。
很可怕的场景
是很可怕哈
已经超过这个月图片上传限制了,天哪!!
哇,写得真好!
拍得真好!
我去了,又回来了,觉得怎么都看不够!
多谢鼓励! 印度是大爱啊!!
很有深度的文字
确实是文艺女青年
虽然看不到图,仍旧为文字加5分
谢谢支持!!很装的文艺嘿嘿
图片超过限制了,早知道就节约点了
刚从那片土地回来
还没来得及整理就开始想念
5分奉上
谢谢啊,去了的都舍不得啊,快整理出来交流吧
在这里看的不过瘾,我还特地跑到你的空间去看了呢
赫赫,欢迎欢迎!就是那也没有往下写完,过完感恩节继续!
要知道光对付热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你每一步都要高度集中注意力,因为要不踩到牛屎,人粪,死耗子,烂菜叶,各种不知名的垃圾和腐烂物的概率是小之又小。然后你要小心和你插身而过的牛,跳在你头上的猴子,拐角处漱口的人哇啦啦吐出来的一口水(或者痰),妇女忽然从门里泼出来的一盆脏水,身后抬来的死人。 那些湿漉漉粘稠的东西从台阶上直向你流来,你有时候一狠心也只能吧叽趟过去。苍蝇是你的护航团,纷繁难闻的味道像是按在你脸上的一块氧气罩,躲不开取不下来。
这几句,太形象了!
对于去过的人都很难忘吧,反正我第一天早上是给吓了一跳
写得很深刻,我也想再次回到瓦拉纳西
谢谢!发现去过的人大多数都想回去,我后悔当时呆的时间太短了,要是待长点,会不会都敢下恒河游泳了
?
哈哈,有可能哦
灰谐的文笔,美丽的图片,期待更多。
谢谢!下月重新开始写
写得很棒呢,等续篇
多谢!在看你的白沙瓦,超级好看超级佩服!!!
旅行艳遇十全大补汇报 (引子) 拍电影不能没有床戏,同样,写游记哪能少了艳遇。 这艺术手法我知道。再说了,旅行和爱情本来就有这样那样的关联,写出来也算是娱人娱己。 记得初中看“读者”,有则恋爱指南里说了,如果你想跟一个人结婚,最好先跟他一起…
太经典了,有想转的冲动
哈,高兴高兴,随便转哈
给分,喜欢坐火车,但是你这个火车比到西昌的火车还。。。。。
多谢!你也成都的啊
文艺界奇女子是也! 赞!!
嘿嘿被表扬得心虚虚的,想进文艺界还没找到门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