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了这条新闻觉得很愤怒!


以下新闻报道来自 http://www.seashepherd.org/news-and-media/news-101224-1.html
链接上有照片我不会贴入论坛
请大家点陆去看。。。
南美洲厄瓜多尔(Ecuador)环境局警官2010年12月15日在厄瓜多尔内巴尔卓(Baltra)的加拉帕戈斯(Galapagos)机场举行例行行李检查时有不寻常的发现。警犬 Kipper在某个黑色行李袋里发现了20只海马尸体,以及37片鱼类部位。据警方报告推断,鱼类部位想必就是鱼翅。
警方在黑色行李袋的物主面前进行检查。检查之后,禁止物种被没收并交给加拉帕戈斯国家保护区的执行当局。据警方报告,物主持有香港护照以及厄瓜多尔外交签证。1961年的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Vienna Convention on Diplomatic Relations of 1961)给予外交官员特别司法豁免权。厄瓜多尔在1964年参签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由于非法怀有禁止物种的香港物主持有外交签证,警方无法拘留他。
海马属于 Hippocampus 鱼类内的 Syngnathidae 家庭,Syngnathiformes 种类。海马类收国际法律保护。所有的 Hippocampus 鱼类都列在国际濒临野生物种贸易公约的濒临物类附录二内(Convention on International Trade in Endangered Species of Wild Fauna and Flora [CITES] Appendix II)。厄瓜多尔在1975年参签国际濒临野生物种贸易公。
厄瓜多尔内部法律同时也保护海马类。加拉帕戈斯国家保护区的行政法规把所有受国际法律保护的物类列为“脆弱与濒危” 物类。应此一切未经授权的保护物类运输和商业活动(包括意图出口)被厄瓜多尔官方视为违法行为,违法者可被判处长达四年监禁。
这案件显示加拉帕戈斯环境局警官内警犬队伍的重要性。可悲的是,这案件也同时显示环保法律和国际公约能被规避的多种方式之一,以及保护野生海洋生物的困难。
加拉帕戈斯国家保护区在2010年12月23日发出综合报导,表示保护区官员证实要求厄瓜多尔对外关系部进行所需的外交法律步骤。
身为国家外交代表不但不维持外交官的公正行为还甚至漠视厄瓜多尔法律和国际公约,真是为自己个国家和政府带来耻辱。外交特别司法豁免权不能再被盗用。保护野生物种的法律不能再被忽视。海洋守护保育协会(Sea Shepherd Conservation Society)将和厄瓜多尔当局合作,努力迈向加拉帕戈斯的保护。
海洋守护保育协会支持厄瓜多尔环境局警官的警犬队伍,它是厄瓜多尔和邻国的第一个防走私警犬队伍。在成立的近几年里,警犬队伍已成为加拉帕戈斯对抗违法野生物类活动不可缺少的“特警”。警犬接受特别训练,能检测到各种野生物类包括鱼翅和海参,并制止此物类的走私活动。警犬队伍在特训警方的领导下在加拉帕戈斯有人居住的三个岛屿上进行例行检查活动。
这个标题很雷人,有常识的人都知道,香港不可能有外交官。外交官是由国家派出的。
看完全文,只是看到了“物主持有香港护照以及厄瓜多尔外交签证”,我是可以理解为厄瓜多尔外交官走私才对
香港是承认多重国籍的,持有香港护照的人,可能是任意一个国家的。
建议楼主修改一下标题,避免引起政治纠纷
香港报纸也报道了:
http://www.scmp.com/portal/site/SCMP/menuitem.2af62ecb329d3d7733492d9253a0a0a0/?vgnextoid=69551970f2d2d210VgnVCM100000360a0a0aRCRD&ss=Hong+Kong&s=News
难道是伪造护照?
悲哀啊 悲哀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