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结果:南方都市报已道歉】南方都市报未授权使用磨房百公里图片

2012.6.19:
历时一年多的维权,终于有了结果
虽然这个道歉可以再早一点,再真诚一点
谢谢大家持续的关注,谢谢那些曾经给我提供过帮助的童鞋们。
鞠躬致谢!


但是刚才《南方都市报》自称是律师组的一个人 打电话给我

他一个在哪里说了一通大道理 不让我插话

说图片是磨房提供给他们的 我问他是谁提供? 不理睬我

说他们和磨房是什么关系 我和磨房是什么关系

大概意思就是 让我找磨房

我问他是谁?立刻就把电话挂了

再打过去(02087360194) 无人接听

真是感觉做贼心虚啊 “小偷”的气质一览无余啊

堂堂一个偌大的新闻媒体 还不如路边的小报义气 ,真的让人很无语呀。

事情原委:

《南方都市报》在2011年3月29日 AT58版 在没有告知我的情况下 使用了我的百公里四张照片

http://epaper.oeeee.com/F/html/2011-03/29/content_1322190.htm

我在磨房百公里发的帖子:
http://www.doyouhike.net/forum/sz100km/2/491618,0,0,12.html

帖子照片之一:

南方都市报的照片

想求证一下,磨房真的和南方都市报有这个协议吗? 可以直接使用磨房的图片吗?
曾经问过雪夜版主 他说要知晓发帖人
那我的图片是经谁之手传播的呢?

已归档
点赞 0
102 评论
共 102 条评论
帖子已归档
Avatar
深圳顽石 OP 2011-04-18 08:11

南方报业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一、南方报业传媒集团新闻信息中心是南方报业传媒集团授权唯一对外管理南方报业传媒集团新闻信息的窗口单位,南方报业传媒集团信息中心对南方报业网行使完全管理权。
二、南方报业传媒集团新闻信息中心声明对下列新闻信息拥有版权:
(一) 南方报业网网站所有网页;
(二)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各报刊电子版;
(三) 注明南方报业传媒集团新闻来源的新闻信息;
(四) 通过南方报业网发布的南方报业传媒集团享有著作权的作品;

三、未经南方报业传媒集团新闻信息中心正式书面授权许可,任何个人、媒体、网站、团体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南方报业传媒集团新闻信息和南方报业网上的所有拥有版权的信息,包括在南方报业网上发表的著作权人委托禁止任何媒体在未获得书面授权的情况下转载的作品,或在非南方报业网所属的服务器上建立镜像。

四、需要使用南方报业传媒集团新闻信息和南方报业网新闻信息或链接网址的个人、媒体、网站、团体,请与南方报业传媒集团新闻信息中心联系。相关授权使用者,在使用时必须注明作者名及稿件来源“南方报业网”或南方报业传媒集团系列报刊名。

五、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南方报业网”或本报业集团报刊名的新闻信息,均为转载稿。本网站转载仅仅出于传递更多信息的目的,并不代表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个人、媒体、网站、团体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相关法律责任。如擅自更改为“稿件来源:南方报业网”,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六、如对南方报业网上的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南方报业传媒集团新闻信息中心或南日法律事务所联系。

七、南方报业网保留网站的其他所有权利。所有与南方报业网链接的网站及其内容和版权由相应的提供者与拥有者负责,南方报业网不对其内容或形式承担任何直接或简介的商业或法律责任。
南方报业网相关法律事务委托南日法律事务所处理。

磨房网的版权申明:
用户发布在磨房的内容默认使用CC协议
用户发表在磨房网站上的内容,如果没有作者本人的特别声明,均使用知识共享 署名-非商业性使用-相同方式共享 2.5 许可协议。

您可以自由:

复制、发行、展览、表演、放映、广播或通过信息网络传播本作品
创作演绎作品
惟须遵守下列条件:

署名. 您必须按照作者或者许可人指定的方式对作品进行署名。
非商业性使用. 您不得将本作品用于商业目的。
相同方式共享. 如果您改变、转换本作品或者以本作品为基础进行创作,您只能采用与本协议相同的许可协议发布基于本作品的演绎作品。
对任何再使用或者发行,您都必须向他人清楚地展示本作品使用的许可协议条款。
如果得到著作权人的许可,您可以不受任何这些条件的限制。
Nothing in this license impairs or restricts the author's moral rights.
协议的完整法律文本可以参考 creativecommons.org 网站。

网络中转载磨房用户发布的文章,请注意遵守上述协议。传统媒体使用发布在磨房的文字或图片,请事先联系作者征得同意。要联系作者,可以使用邮件或悄悄话形式。
对于违反上述协议使用磨房用户作品的行为,磨房和作者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对自己的版权保护的那么严密,对别人的劳动成果就能随意践踏吗?
难道《南方都市报》是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

Avatar
20指行走 深圳顽石 2011-05-10 09:24

南方报业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网络中转载磨房用户发布的文章,请注意遵守上述协议。传统媒体使用发布在磨房的文字或图片,请事先联系作者征得同意。要联系作者,可以使用邮件或悄悄话形式。
对于违反上述协议使用磨房用户作品的行为,磨房和作者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对自己的版权保护的那么严密,对别人的劳动成果就能随意践踏吗?
难道《南方都市报》是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
[/quote]

嗬~你以为每个媒体工作者都有那个本事去找料找新闻价值的啊,都是挖的撬的啦,只是这样的作风不够正派,有点鄙视之,建议以后发出来公众地方的图片都加偌大的一个水印,让他们老鼠捉龟都无从下手。

Avatar
小韦 2011-04-18 08:39

告, 是告不赢了,也没必要为这事请律师

改一种想法,你的作品得到认可了及发行,自己暗爽一下就得啦

跟官方斗没意思

Avatar
沙漠毒狼 2011-04-18 08:43

如果你告他, 我捐1元。:D

Avatar
雪夜孤灯 2011-04-18 09:39

磨房不会未经作者许可就授权媒体使用磨房用户的图片和文字。

3月28日南方都市报有一篇百公里稿,以讲述百公里义工为主,他们的一名记者托我帮寻找图片。
我从《驴斯卡”2011百公里最神马义工风采摄影作品奖》中选了几张图片,在征得作者(脚度、牛客、热茶、新疆大鲵、.明天过后. 、老骡子)同意后,才向南都提供了上述用户的几张图片,但因时间仓促,在截稿前未取得大图,压缩后图片,最终南都只采用了一张。
除此,与南都无其它接触。

Avatar
淡然妖孽 2011-04-18 09:50

告,支持!

Avatar
天堂的驴 2011-04-18 11:14

竟然没有我,支持告他:D:D:D

Avatar
汤尼发 2011-04-18 13:25



清气 消气 ,,,,,, 我都曾经被盗用相片 , 从另角度看 是欣赏你的作品 。:D :D

如你职业是摄影行业就要争取你的权益 .....

Avatar
军仔123 2011-04-18 13:29


曾经有这么一个好机会可以上报
让我白白浪费鸟。。。。。。。。。。。。。。

Avatar
大橙子 军仔123 2011-04-19 01:00

如果上天能再给一次机会的话,那就是三个字:上南都

Avatar
秋之水 2011-04-18 13:52

如果因为时效等原因事前来不及联系,事后也应该主动联系图片作者。现在的媒体人都是什么素质啊!

Avatar
showgood 2011-04-19 04:46

可以找南都的死对头 深圳报业集团名下的的各个报纸

Avatar
20指行走 showgood 2011-05-10 09:54

哈哈哈~~此仁兄讲话好得意,消息灵通,赞成。

Avatar
11号 2011-04-20 16:30

支持楼主……不过南都作为ZF的喉舌,想告赢难度非常大的说。

Avatar
此间乐 2011-04-21 02:28

估计是雪夜提供的图片不满意,然后自己上网选的,可以找个律师友情赞助下,和他们折腾折腾

另外,顺便BS下这个记者:

□文/王丹丹 图/主办方提供

Avatar
qtt915 2011-04-21 04:24

那么,LZ拍这些同学的时候,又是否经过这些同学的同意?

这年头。。。。。

Avatar
angeleye123go qtt915 2011-05-12 15:50

非营利的话是可以用的,摄影作者有其著作权。

支持lz,每个人都有这维权意识,社会才会进步!

Avatar
骑驴唱游 qtt915 2011-12-05 10:06

如果不产生商业价值,是可以的,我理解。

Avatar
风悠悠 2011-04-21 05:17

参加活动前,主办方要说好参加活动的要允许被拍,照片在MF发了允许MF用~发贴人要说,要是不想出现的要悄悄他删掉,图片没经本人允许不能转载~
可是不知道有用不哦~

Avatar
一滴蓝色的忧郁 2011-04-21 12:16

如果打官司的话,很难打赢。

哎。。。。。。

Avatar
霓語如歌 2011-04-28 05:42

石頭,上今日一線讓他們曝光去!!

Avatar
SZ星光 2011-04-28 15:28

盗版就是这么来的

Avatar
多多小鱼 2011-04-29 08:21

秀姑说的是正道,自已不用费那个神,让他们媒体互相掐去。

Avatar
槐树镇8号 2011-05-07 14:48

再简单不过了的一起侵权事件。没啥好争的。

Avatar
眼-睛 2011-05-08 04:45

我的照片也上过南都的报纸,不过,我是被一顿饭贿赂的~~~~~~: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