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安全回家 2011-10-13 07:05

四姑娘山户外事件的队伍到底错在那里了?今后户外路在何方?

14人的队伍出山了,现在媒体开始了对户外的声讨,处罚、承担费用之声风生水起,我们不妨来讨论一下他们到底错在了那里?

违规穿越? 我看现在媒体的焦点就集中在这里。 四姑娘景区管理局是有公告封闭了他们走的哪条线路,这个行为的合法性大家讨论过麽?大山在哪里竖立着,现在的中国但凡有很多人去的地方都被圈起来收取昂贵的门票,这个就合理麽?山是公共资源,理应属于大家。反思我们这些玩户外的,你穿越的线路都是合法的麽?你承诺今后会只走合法的路麽?那我建议你去国庆节的长城看屁股。
他们穿越的线路真的很危险吗?是的,大家都知道这个线路难度较大,但是前面也有无数的队伍走过,在户外中这条应该算是成熟线路了。户外充满不可知性,每年景区的意外死亡时间媒体为什么不拿出来比较一下?
我看了事件的全部过程,个人觉得他们是有错,错在没能租个卫星电话,话说现在卫星电话说租就能租到麽?我们还是太穷了。

还有他们被救援后的态度被媒体责疑,这个我不在现场,但是我可以想象想在的80后90后的态度。这麽多人参加救援,到底这个队伍的行为为社会带来了麻烦,大家应该虚心接受批评。

关于罚款和承担救援费用的事情:
这么多人讨论罚款与承担救援费用的事情,其实这没啥好争论的,

1、罚款:没有依据,恐怕只有阿坝自治州才能够制定罚款的规定,景区发个通知封路就能封路了?那条路是景区家的?现在很多景区动不动就搞个罚款规定针对游客,大家要知道这都是违法的。据报道阿坝自治州正要出台xxxx规定,今后再去的就麻烦了,这次的事情会成为xxxx规定出台的导火索,对户外来说是个灾难。
2、承担救援费用的事情:你家孩子丢了报警,警察是不是应该让你先交钱再帮你找,或者找到了问你收钱呢?如果家属要求民间机构帮助搜寻,那按照民法要给钱,支付人力物力的损失是必须的。政府救援不能收钱的,这是责任也是义务。
3、怪来怪去还是怪我们太穷了,卫星电话尚未普及,租个卫星电话摊到每个人可能不要多少钱,但是现在不是你有钱就能立马租到的。GPS和卫星电话普及以后这些事情会少很多。
4、关于山地救援:其实依靠政府救援还不如山友自救来的快捷。政府只能搞人海战术,费钱、费力、费时。就像黄山救援,白白牺牲一名武警战士,得不偿失。还不如各地山友成立救援组织,有事情快速出击,有的放矢。组织起的救援更加有效。当然这种救援不可能是无偿的,当事人应当支付合理费用。另外户外的都买了保险,救援发生的费用是可以从保险中列支的。

这个事件是我们户外的灾难,我觉得他们9人应该给我们这些玩户外的道歉(玩笑),今后我们的路更加难走了。TX们,买票排队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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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光好 2011-10-13 07:24

自己要找S,不好好反省反省倒还有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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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z三宝 OP 风光好 2011-10-13 09:08

呵呵,作为一个人找S也要有勇气,每年在景区会意外掉很多人,他们也是去找S的?按照你的逻辑你还是待在床上别下来,万一摔死。我这只是提了问题大家讨论,户外到底该怎么走?山到底应该怎么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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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丘冬人 2011-10-13 08:58

你这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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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z三宝 OP 杜丘冬人 2011-10-13 09:06

呵呵,现在的人都没自己的脑子,不会思考。全是跟着舆论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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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ne-佳佳 2011-10-13 09:09

我们国人从出生起,大多数人都被限定在的狭小的空间。
所以步入户外那一刻起,就爱上了背包旅行。
有什么错呢,不觉得,同意LZ,唯一不足之处是,他们应该带卫星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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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小黑 wine-佳佳 2011-10-13 1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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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星电话也有信号不好的时候: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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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丘冬人 2011-10-13 09:14

人家请了5个向导 背夫已经很不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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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小k 2011-10-13 09:50

cz兄

关于保险的费用,我想引入我们海上保险行业的一些原则和你探讨

被保险人的义务包括了防灾防损和严格遵守保证,如果违反呢,保险就无效,简单来说,我船要进入索马里海域,那么我应该要求船长增加观察人员,巡逻人员,加快速度,并和公司保持2小时一次的联系,这样,保险才是有效的,如果说公司没有采取任何措施来预防已知风险,那一旦出事,后果就要船东承担

套用到户外上,领队已经知道地形地震后有变化的危险,又知道信号问题有失去联系的危险,但是没有采取任何有效措施,甚至连干粮都没足够的量,导致了援救费用的产生,这个责任的划分我想已经是不言而喻的了,简单来说,保险公司完全可以拒赔,因为你没有采取有效措施来防止保险标的的损失

最重要的一点是,所有的保险都是不保违法损失的,简而言之,当封山这个决定一下,无论是否合理,只要是违规穿越,保险就已经失去效力,除非你和保险公司另有约定


别的问题我已经在另外帖子提及,在这就不详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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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z三宝 OP 2011-10-13 10:34

景区公告线路封闭

记者从四姑娘山景区了解到,早在今年6月份,景区就在官网和部分门户网站的旅游频道上发布了“关于暂时封闭"海子沟—龙岩—卧龙"穿越线路的公告”,目前尚未发布解禁通知。

这份四姑娘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局6月24日发布的公告称,由于“海子沟—龙岩—卧龙”穿越线路地形复杂,常规穿越需要5天—7天,难度较大,且常有野生动物出没,大部分路段无通信覆盖,后勤补给异常困难。自“5.12”地震以后,该穿越线路沿途地形地貌破坏严重,穿越的难度和危险系数加大,一旦出现任何险情,搜寻和救援极度困难,稍有不慎将会造成严重后果。因此,从即日起暂时封闭该穿越线路,不予办理相关手续。如有任何个人或组织私自进行穿越(包括反穿)活动,一切后果自负,与景区无关。(新华)

这个公告只是撇清与景区关系,并不是政府禁止入内的公告,所以入内是个人行为,后果自负就行,并不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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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小k cz三宝 2011-10-14 00:37

这个要具体情况来分析,对于天朝zf的行政机构我不了解,这要专业律师来说

某些海域航速只能低于10节,这个公告可能也是联邦zf或者当地zf出的,或者是港口当局出的,但是一样有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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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lyhope 2011-10-13 10:39

有深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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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z三宝 OP 2011-10-13 10:50

珠峰每年都收人,政府为啥不禁止攀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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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尸三摆手 2011-10-13 11:53

顶,政府有责任和义务做这些事情。不管这是个人主观还是客观因素引起的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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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风鹤露 2011-10-13 12:55

有深度亦有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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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lovepp 2011-10-13 13:11

楼主分析得很有道理,

这事局外人是说不清的,爬山的事还是爬山的人才搞得清楚,其他都是各有各的想法,来凑热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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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iandet 2011-10-13 13:29

多么可爱的国~民啊,多么善良的国~民啊,多么温顺的国~民啊。。。我不由得感动到想哭了。。。
只有有人给正腐添加了哪怕那么一丁点麻烦,我们那些温顺的国民们,必定群起而攻之,必定口诛笔伐用唾沫淹死他。。。。。我被这些温顺的人们,感动到内牛满面了。。。。

我只想问个最最最简单的问题:
常常有人爬海珠桥跳楼,明显就是找死,我们的正腐,干嘛要封路,干嘛要救援呢。。。。让他去死不就得了,反正是他自己找死的。。。。
这个问题我十分不解啊,请那些骂那14个人大侠们,给我这个小学没有毕业的人讲解下,多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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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npp 2011-10-13 15:01

楼主,在这里费啥劲呢?累不累,中国什么都缺,就不缺NC,如同天天骂国足还每次国足比赛都去看的人。。。跟那些不爬山,整天在家JJWW的人说不明白的。
爬山是自己的事,你封啥封?自己的国家还要办暂住证,居住证,港澳通行证.......我在自己国家还不能随便居住,随便行走。 不管是不是登山者的错,政府有责任和义务做这些事情。
唉,奴性国家的奴性百姓,我们只能称为百姓,连人民/公民都不是。批评登山者的准备不足或者决断错误可以理解,但是为政府救援引起的费用来说事,简直就是NC,奴性。
闲的蛋疼,忍不住回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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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z三宝 OP 一箭穿心 2011-10-14 03:50

民主制度要求少数服从多数,同时要求多数不能压迫少数,不能侵犯少数的自由和权利。要做到这一点,在制度的设计上,一开始就要为持不同意愿的少数预留下申诉,辩解和反抗的渠道。在百分之九十九点九的一致之下,仍要为百分之零点一的异见留下呼吸的空间。
如果法律不打算保护千分之一万分之一,也就保护不了"百分之五",那么,"多数"本身也就都潜在地岌岌可危。我们曾经习惯于法律对"百分之五"的不予保护,这是因为,当我们身处"多数"之中,我们理所当然地认为,"多数"就是对的,我们只知道庆幸自己不是少数。谁也没有想过,今天你不挺身而出保护你所不同意甚至不喜欢的百分之五,你怎么有把握下一次你不在另一个百分之五中呢?今天你看到与你无关的百分之五遭受的不公正扭过了头去,下一次轮到你的时候,你还向谁去呼喊呢?

一个社会要发动成千上万的人并不难,要达到多数人的一致也不难,难的是公正善待只有百分之几的少数。有时候,少数显得如此人微言轻,他们的生死存亡是如此地微不足道,可是,一个制度能否保证这微乎其微的少数得到公平的善待,恰恰是检验这个社会是否文明和人道的试金石。

现在真正喜欢爬山的确实是少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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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ndman jinpp 2011-10-18 03:41

V5。。。。。。。。。。。精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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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笑饮毒酒 2011-10-13 15:10

楼上V5,,: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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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ohoo 2011-10-13 17:14

去买保险。这样真的有事情的时候,你手里有钱总有人愿意救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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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小黑 2011-10-13 17:52

支持楼主!

个人觉得,跟风谴责这只队伍的人,很多不是有过真正走山体验过的人: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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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丽金 2011-10-13 18:20

三宝大哥,你不用动气,这有的人被人X多了,不被X还不舒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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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鱼世界 2011-10-14 02:56

zf要我们挤罐头火车去
北京天安门数人头
八达岭长城看脖子
山东青岛看屁股
n个景点排队n小时他们就满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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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的牛 2011-10-14 03:14

该不该爬是个伪问题,不讨论。现在问题在于出现的救援费用如何处理的问题。为了救援驴友,当地政府据说花费百万。对驴友的惩罚一个说法是上限5000,一个说法是2000,反正无论如何,这帐摊到谁脑袋上,都不是个小事情。

为驴友支出的费用,有没有100万事实上可以算的,当地有关部门必然把出动所有人员的工资,补助全部算进去了。如不出现救援,这些费用就是正常的工资,补助。所以,既然穿越是一个常规存在的事实,那作为管理方,如果想收钱,必须就那些费用属于救援所必须的额外支出列明,比如额外器材,额外的油耗等等,才能进行下一步的处理。一句话,狮子大开口是吵架态度,不是解决问题举措。

那这钱谁支付? 当然是国家,是保护老百姓的生命财产的机构,所以,国家责无旁贷,应该有费用申请渠道。否则当地政府救援救成冤大头,长期下去,当然是封山封路防人了事。

对驴友而言,当然不能因为有了保障而乱来,真发生救援的时候,也需要支付一定的费用以示惩戒。毕竟人家封路也有道理,你违反也有道理,鸡道理鸭道理的,说不清楚,拿钱来,让人民币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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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箭穿心 2011-10-14 03:14

接楼上,根据我国的《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 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安全保障制度,加强安全管理,保障游览安全,并督促风景名胜区内的经营单位接受有关部门依据法律、法规进行的监督检查。  

 禁止超过允许容量接纳游客和在没有安全保障的区域开展游览活动。

根据以上法律规定而言,四姑娘上风景名胜区管理局有权对其内部的没有安全保障的区域进行管理,发布禁止穿越通知,

在管理局已经发布禁止穿越通知的前提下, 该穿越队伍通过虚报人数和改变路线的做法,已经违反当地相关规定,本身就存在着过错。

当然管理局发布的通知内容不仅仅是撇清自己的关系,因为根据条例48条规定,如果管理局违反上述规定,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管理人员严重将被追究刑事责任,此外,同样是禁止进入的规定,并不像楼主认为的,好像即使我进入,我自负后果就可以,是不违反法律的。

可实际上,这些人并未自负后果,因为其家属的求救,政府已经花费了巨额的费用,别忘了,政府没钱,所有钱都来自于纳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