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0人次找...要算钱.10万也不算多啊.现在人力宝贵.当然无私奉献就更可贵了...
看看大家怎么说,,,,,,
消费者有权利要求明白消费
个人认为费用的分摊比例: 1、当地政府出少量费用:从景区门票中列支 2、报警人和驴友要出50%以上:自己要负责人,现在看应该租用海事卫星电话的 3、关心他们的人(比如所在的论坛)支出一部分:可以发起募捐
当地政府很难办,有人报警后:救吧,费用没有着落,本身就很穷;不救吧,大家会说没人心,漠视生命。
1、即便他们是自己走出来的,但如若他们能按时完成路线,或者家属不报警,救援方就不会投入人力物力去寻找。所以从这个角度看,他们应该负担相应的费用。
2、罚款与否涉及到合法性问题,不是想罚就能罚的。但户外确实应该要有相应的惩戒措施了。
3、绝对不可以用“我们自己走出来的,我们自己没有报警”来规避费用的承担。这只会给以后的救援搜寻埋下二难。
4、登山协会并没有得到财政就救援搜寻给予的支持,也就没有义务自己承担搜救付出的人力物力。
景区愿打驴友愿罚 追缴救援费遭遇无法可依
2011/10/14 00:00:00 来源:YNET.com 北青网
备受关注的四姑娘山失踪驴友队伍虽已经安全返回,但围绕着这场违规穿越带来的争议尚没有平息。昨天,此次驴友队伍领队许宁受邀来到四川省登山运动协会,并获知9名驴友将需要支付四川省登山协会派出四川省山地救援队的救援费用3600元,另有500元罚款已提交上级部门审批,其余搜救费用则由政府承担。同时,禁止这9名驴友在未来3年进入四姑娘山景区进行相关户外活动。
四川省登山户外运动协会副秘书长高敏表示,由于条例不完善,私改路线冒险穿越这种危险行为将很难受到真正的处罚。
进展
追缴救援费从3万元降到3600元
昨天上午,此次失踪穿越队伍领队许宁和3名队员家属受邀一起来到四川省登山协会,双方就违规驴友需支付的救援费用进行协商。据本报此前报道,因驴友是违规进入景区已经公告封闭的路线,此前救援各方在接受采访时就表示此次十余万元搜救费用不排除让驴友买单的可能。
记者了解到,昨天上午四川省登协首先向驴友告知的情况是,当地政府已经免去了救援费用,另外四姑娘山景区管理局救援费用共计2.6万,登协出动救援队也有4000元救援费用,共计3万元仍需要驴友支付。
据昨天在现场媒体人员介绍,四川省登山户外运动协会副秘书长高敏向许宁及家属解释支付的3万元救援费用问题,许宁则要求登协出具所有参与救援人员的名单、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个人联系方式。
对于需要支付搜救费用,昨天在场的驴友亲属胡先生表示,在家属联系四川省登协请求救援后,对方就提出过这些费用需要驴友家属支付,他说:“当时只是一句带过,作为家属我们同意,毕竟亲人能够安全返回最重要,我们要对搜救队表示感谢。”
对于为何需要如此详细的救援清单,许宁表示,这是因为这不仅是自己一个人的事情,需要将这些清单给其他8名驴友看,他说:“在合情合法合理的前提下,我们愿意支付这些费用。”
昨天下午,登山协会副秘书长高敏告诉记者,已经接到最新指示,四姑娘山景区管理局的2.6万救援费用由政府承担,9名登山者需支付登协救援队的3600元救援费,500元罚款费用已经上报四川省省政府。高敏表示,这500元罚款目前只是建议。
表态
驴友愿承担合法合情合理的责任
昨天下午,记者采访了此次违规穿越队伍的领队许宁,他表示,昨天已经明确提出,愿意承担合法合理合情的责任,“该我们承担的,我们一定会承担,我们对救援队员表示感谢。”他告诉记者,昨天在到四川省登山协会前已经有一些心理准备,上午登协提出3万元搜救费用时,自己也明确提出,只要是合法合情合理的,3万元是可以承担的。
昨天许宁告诉记者,其他队员目前已经离开成都,只留自己在这里继续处理事务,自己还没有告知其他8位队友需要交纳救援费用的事情,他说:“我想有的队友可能在网上看到了,我拿到详细清单和正式的内容,就是为了告知每名队员。”
许宁说,在这类驴友队伍中,组织相对松散,所有费用都是AA制,自己不可能没有凭据就让其他队员交救援费,他说:“我肯定要拿着这些详细材料和队员说明出动了多少人,花了多少钱,是怎么样的情况。”
许宁表示,如果在说明利弊的情况下,有队员不愿意出救援费,自己可以自掏腰包补上缺少的一份。
对于此次穿越带来的影响,许宁表示,在山中时没有想到会有如此大的影响。他告诉记者,想到了亲属会着急,考虑他们可能会赶到镇上,雇向导和家属进山找,没有想到会有如此大的搜救。10月12日,走出四姑娘山后,许宁通过当地媒体表达了歉意,他说:“没有想到惊动了这么多人,救援我们花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确实对不起大家。”
问题
1.支付搜救费尚无法律条款可依
四川省登山户外运动协会副秘书长高敏告诉记者,此次需要驴友负担的3600元搜救费用,并不是第一次提出由驴友买单。高敏表示,以前救援总队参加的救援行动都是由驴友买的单,费用不等,以搜救的范围和出动的人数为准,最高达到几万元,此次因为时间短,所以3600元应为历次最少。
他介绍,此次3600元的救援费用,包括租车费用1600元和14名救援人员的补贴2000元。高敏告诉记者,登山协会为自筹资金单位,救援总队是在登协山地救援工作委员会下属的志愿者单位,所以没有车辆,每次都是租车前往。登山协会的收入来自于提供登山服务和搞一些登山培训。
对于向驴友收取搜救费用,他表示目前这还无法可依,不过至今没有遇到驴友和家属反对,驴友家属在申请救助时一般就提出承担搜救费用。
2.景区没有行政处罚权
昨天,四姑娘山管理局营销处黄处长告诉记者,此次对违规驴友的搜救花费共在10万元以上,各方面共出动了上千人,之前说2.6万搜救费需要驴友承担,只是希望能起到警示作用。黄处长告诉记者,景区并没有行政处罚权,所以无法对违规穿越驴友进行处罚,9名驴友3年内禁止进入四姑娘山景区进行相关户外活动的处罚也不是由景区做出的。
此次,违规驴友队伍失踪,小金县政府也出动了公安、救护和消防等各方面人员,小金县县委宣传部刘部长表示,如果是逃票县政府可以处罚,但穿越涉及体育登山项目运动,县委这个层次没有相关法律依据,应由高一级别体育部门管理。
3.五百元罚款被指依据不明
四川省登山户外运动协会副秘书长高敏表示,以前四川登协还没有对驴友队伍进行过处罚,此次为了起到警示作用,申请对这支违规穿越队伍进行500元罚款,目前已经上报四川省政府批准。
根据2001年颁布的《四川省登山管理办法》规定,国内登山团队未经体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擅自进行登山活动的、变更登山时间路线或山峰等未重新报批的、吸收未经申报的人员登山的,可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高敏表示,《四川省登山管理办法》是根据国家体育总局颁发的登山管理办法具体制定的,这也是目前国内唯一可以约束登山者的一项法规。
但驴友领队许宁对这一处罚是否有法可依表示了不同看法。他表示,在《四川省登山管理办法》总则中规定:“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以竞技、探险为目的,借助一定的器械和装备,在海拔3500米以上山峰开展登山运动的,适用本办法。旅游登山活动,即以观赏游览、领略风光为目的,不具有明显危险性的登山活动不适用本办法。”他认为,驴友队伍此次没有登山,并未攀登3500米以上山峰,只是徒步穿越。
据了解,这一处罚申请已经上报到四川省体育局,再上报到四川省政府的法律办,将于今天进行批复。高敏表示,这500元罚款目前只是建议,究竟罚不罚,罚多少,将由省政府决定。
可以肯定的是,近期违规穿越四姑娘山已封闭路线的驴友队伍不止一支。高敏表示,在欧美徒步穿越登山运动发展比较多的国家,各项运动都有专属的管理办法和法律法规,违规穿越或私改路线的处罚力度也比较大,严重的还会诉之法庭,追究法律责任,并处以数额较高的罚金,不过目前在国内这一领域只有登山管理办法这一法规,且处罚力度不大。他表示,条例不完善对工作影响很大,管理时处在一个很尴尬的境地。
■文/本报记者 李涛
1000人次找...要算钱.10万也不算多啊.现在人力宝贵.当然无私奉献就更可贵了...
看看大家怎么说,,,,,,
消费者有权利要求明白消费
个人认为费用的分摊比例:
1、当地政府出少量费用:从景区门票中列支
2、报警人和驴友要出50%以上:自己要负责人,现在看应该租用海事卫星电话的
3、关心他们的人(比如所在的论坛)支出一部分:可以发起募捐
当地政府很难办,有人报警后:救吧,费用没有着落,本身就很穷;不救吧,大家会说没人心,漠视生命。
1、即便他们是自己走出来的,但如若他们能按时完成路线,或者家属不报警,救援方就不会投入人力物力去寻找。所以从这个角度看,他们应该负担相应的费用。
2、罚款与否涉及到合法性问题,不是想罚就能罚的。但户外确实应该要有相应的惩戒措施了。
3、绝对不可以用“我们自己走出来的,我们自己没有报警”来规避费用的承担。这只会给以后的救援搜寻埋下二难。
4、登山协会并没有得到财政就救援搜寻给予的支持,也就没有义务自己承担搜救付出的人力物力。
景区愿打驴友愿罚 追缴救援费遭遇无法可依
2011/10/14 00:00:00 来源:YNET.com 北青网
备受关注的四姑娘山失踪驴友队伍虽已经安全返回,但围绕着这场违规穿越带来的争议尚没有平息。昨天,此次驴友队伍领队许宁受邀来到四川省登山运动协会,并获知9名驴友将需要支付四川省登山协会派出四川省山地救援队的救援费用3600元,另有500元罚款已提交上级部门审批,其余搜救费用则由政府承担。同时,禁止这9名驴友在未来3年进入四姑娘山景区进行相关户外活动。
四川省登山户外运动协会副秘书长高敏表示,由于条例不完善,私改路线冒险穿越这种危险行为将很难受到真正的处罚。
进展
追缴救援费从3万元降到3600元
昨天上午,此次失踪穿越队伍领队许宁和3名队员家属受邀一起来到四川省登山协会,双方就违规驴友需支付的救援费用进行协商。据本报此前报道,因驴友是违规进入景区已经公告封闭的路线,此前救援各方在接受采访时就表示此次十余万元搜救费用不排除让驴友买单的可能。
记者了解到,昨天上午四川省登协首先向驴友告知的情况是,当地政府已经免去了救援费用,另外四姑娘山景区管理局救援费用共计2.6万,登协出动救援队也有4000元救援费用,共计3万元仍需要驴友支付。
据昨天在现场媒体人员介绍,四川省登山户外运动协会副秘书长高敏向许宁及家属解释支付的3万元救援费用问题,许宁则要求登协出具所有参与救援人员的名单、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个人联系方式。
对于需要支付搜救费用,昨天在场的驴友亲属胡先生表示,在家属联系四川省登协请求救援后,对方就提出过这些费用需要驴友家属支付,他说:“当时只是一句带过,作为家属我们同意,毕竟亲人能够安全返回最重要,我们要对搜救队表示感谢。”
对于为何需要如此详细的救援清单,许宁表示,这是因为这不仅是自己一个人的事情,需要将这些清单给其他8名驴友看,他说:“在合情合法合理的前提下,我们愿意支付这些费用。”
昨天下午,登山协会副秘书长高敏告诉记者,已经接到最新指示,四姑娘山景区管理局的2.6万救援费用由政府承担,9名登山者需支付登协救援队的3600元救援费,500元罚款费用已经上报四川省省政府。高敏表示,这500元罚款目前只是建议。
表态
驴友愿承担合法合情合理的责任
昨天下午,记者采访了此次违规穿越队伍的领队许宁,他表示,昨天已经明确提出,愿意承担合法合理合情的责任,“该我们承担的,我们一定会承担,我们对救援队员表示感谢。”他告诉记者,昨天在到四川省登山协会前已经有一些心理准备,上午登协提出3万元搜救费用时,自己也明确提出,只要是合法合情合理的,3万元是可以承担的。
昨天许宁告诉记者,其他队员目前已经离开成都,只留自己在这里继续处理事务,自己还没有告知其他8位队友需要交纳救援费用的事情,他说:“我想有的队友可能在网上看到了,我拿到详细清单和正式的内容,就是为了告知每名队员。”
许宁说,在这类驴友队伍中,组织相对松散,所有费用都是AA制,自己不可能没有凭据就让其他队员交救援费,他说:“我肯定要拿着这些详细材料和队员说明出动了多少人,花了多少钱,是怎么样的情况。”
许宁表示,如果在说明利弊的情况下,有队员不愿意出救援费,自己可以自掏腰包补上缺少的一份。
对于此次穿越带来的影响,许宁表示,在山中时没有想到会有如此大的影响。他告诉记者,想到了亲属会着急,考虑他们可能会赶到镇上,雇向导和家属进山找,没有想到会有如此大的搜救。10月12日,走出四姑娘山后,许宁通过当地媒体表达了歉意,他说:“没有想到惊动了这么多人,救援我们花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确实对不起大家。”
问题
1.支付搜救费尚无法律条款可依
四川省登山户外运动协会副秘书长高敏告诉记者,此次需要驴友负担的3600元搜救费用,并不是第一次提出由驴友买单。高敏表示,以前救援总队参加的救援行动都是由驴友买的单,费用不等,以搜救的范围和出动的人数为准,最高达到几万元,此次因为时间短,所以3600元应为历次最少。
他介绍,此次3600元的救援费用,包括租车费用1600元和14名救援人员的补贴2000元。高敏告诉记者,登山协会为自筹资金单位,救援总队是在登协山地救援工作委员会下属的志愿者单位,所以没有车辆,每次都是租车前往。登山协会的收入来自于提供登山服务和搞一些登山培训。
对于向驴友收取搜救费用,他表示目前这还无法可依,不过至今没有遇到驴友和家属反对,驴友家属在申请救助时一般就提出承担搜救费用。
2.景区没有行政处罚权
昨天,四姑娘山管理局营销处黄处长告诉记者,此次对违规驴友的搜救花费共在10万元以上,各方面共出动了上千人,之前说2.6万搜救费需要驴友承担,只是希望能起到警示作用。黄处长告诉记者,景区并没有行政处罚权,所以无法对违规穿越驴友进行处罚,9名驴友3年内禁止进入四姑娘山景区进行相关户外活动的处罚也不是由景区做出的。
此次,违规驴友队伍失踪,小金县政府也出动了公安、救护和消防等各方面人员,小金县县委宣传部刘部长表示,如果是逃票县政府可以处罚,但穿越涉及体育登山项目运动,县委这个层次没有相关法律依据,应由高一级别体育部门管理。
3.五百元罚款被指依据不明
四川省登山户外运动协会副秘书长高敏表示,以前四川登协还没有对驴友队伍进行过处罚,此次为了起到警示作用,申请对这支违规穿越队伍进行500元罚款,目前已经上报四川省政府批准。
根据2001年颁布的《四川省登山管理办法》规定,国内登山团队未经体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擅自进行登山活动的、变更登山时间路线或山峰等未重新报批的、吸收未经申报的人员登山的,可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高敏表示,《四川省登山管理办法》是根据国家体育总局颁发的登山管理办法具体制定的,这也是目前国内唯一可以约束登山者的一项法规。
但驴友领队许宁对这一处罚是否有法可依表示了不同看法。他表示,在《四川省登山管理办法》总则中规定:“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以竞技、探险为目的,借助一定的器械和装备,在海拔3500米以上山峰开展登山运动的,适用本办法。旅游登山活动,即以观赏游览、领略风光为目的,不具有明显危险性的登山活动不适用本办法。”他认为,驴友队伍此次没有登山,并未攀登3500米以上山峰,只是徒步穿越。
据了解,这一处罚申请已经上报到四川省体育局,再上报到四川省政府的法律办,将于今天进行批复。高敏表示,这500元罚款目前只是建议,究竟罚不罚,罚多少,将由省政府决定。
可以肯定的是,近期违规穿越四姑娘山已封闭路线的驴友队伍不止一支。高敏表示,在欧美徒步穿越登山运动发展比较多的国家,各项运动都有专属的管理办法和法律法规,违规穿越或私改路线的处罚力度也比较大,严重的还会诉之法庭,追究法律责任,并处以数额较高的罚金,不过目前在国内这一领域只有登山管理办法这一法规,且处罚力度不大。他表示,条例不完善对工作影响很大,管理时处在一个很尴尬的境地。
■文/本报记者 李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