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南岭及南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广东南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坐落于粤湘两省交界的粤北南岭腹地,广东省北部南岭山脉中心地带,地理坐标为东经112º30′~113º04′,北纬 24º37′~24º57′。东与乳源瑶族自治县大桥镇、大坪和南水水库接壤,南与乳源瑶族自治县洛阳乡、古母水镇连接,西靠连州潭岭水库,北与湖南莽山 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相邻,总面积58400 hm²,是目前广东省面积最大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森林覆盖率达98%以上。南岭保护区属森林生态系统类型保护区,主要保护对象为中亚热带常绿阔叶林和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栖息地。
——南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网站主页
● 南岭:北回归线附近最大绿洲
在浩瀚的宇宙太空中,俯瞰地球这颗蓝色星球,会发现北回归线附近的陆地,均是一片片荒芜干涸的沙漠,只有在南中国仍保留着大片的林地。其中,在珠三角以北,有一片突出海平面1000多米的绿色山林,仿佛沙漠手链上镶嵌的一颗绿色翡翠,这就是神奇美丽的南岭!
● 世界级的物种宝库
南岭具有悠久的生物发展历史,是古热带动植物的避难所,是近代东亚温带、亚热带植物的发源地。当前南岭保留下来的原生林是生物进化史中形成的珍贵遗产。南岭自然保护区内分布的国家重点保护植物、鸟类和兽类,分别占广东省总数的43.9%、51.4%、88.5%,其中蝶类等昆虫资源更是广东之最。
●广东水缸
南岭溪涧纵横,雨量充沛,是北江的源头,韶关、广州、佛山市取水的“水缸”。在保护区周围共有三个大中型水库,分别是库容量12.5亿立方米的南水水库,3600万立方米的泉水水库,1.8亿立方米的潭岭水库。
——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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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南岭,何来岭南!!保护南岭是每一个岭南人义不容辞的责任!
山-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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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1-14 15:37
废话少说,直切正题:保护区内旅游开发修路导致南岭伤痕累累~
时间:2011~2012.01.08
地点:乳源 南岭国家森林公园,上第一峰石坑崆的修路现场
该修路工程为修建一条由韶关市乳源县南岭国家森林公园通往广东第一高峰石坑崆(海拔1902米)的旅游公路。目前该路已基本开通,平整后可通车直达石坑崆,计划年后将硬化路面完成公路建设。据了解,开路工程完全处于南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
在保护区核心区随意炸开山体,碎石则直接推往山下森林,植被、生态破坏严重。
2011.12月的照片
山-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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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1-14 16:21
2012,元旦 驴友的照片~
南岭自然保护区保护的重要植被系统之一就是高山矮林
山-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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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1-14 16:49
目前世界上与南岭同纬度的地区大都成为了稀树草原或热带沙漠, 南岭是仅存面积最大的绿洲 ,并保存着南亚热带季风常绿阔叶林、沟谷雨林、针阔叶混交林、针叶林和山顶矮林等森林植被类型。其中国家二级保护植物五针松,又名广东松更是广东特有珍贵植物。南岭自然保护区内有较为完整的五针松群落,是南岭保护区保护的重要物种。这些宝贵的森林资源是人类不可多得的自然遗产。
虽然还没有看到官方发布的该工程对南岭生态环境现状造成的影响,但仅从现场的图片来看,野蛮开路对南岭自然保护区植物资源的破坏是不言而喻的,一路上随处可见被毁的数目倒在路旁,其中不乏珍贵独特的广东松。
山-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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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1-14 16:57
三、相关方:
1. 乳阳林业局:广东省林业局的直属事业单位,成立于1958年;
2. 南岭国家森林公园1993年初经原国家林业部批准建立;
3. 南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于1994年经国务院批准建立。
自然保护区的面积涵盖了岭南国家森林公园,南岭国家森林公园和南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乳阳管理处同时隶属广东省乳阳林业局。乳阳林业局实行“三块牌子,一套人马”的管理体制,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的管理模式。
向国家哭穷伸手要钱时,可以打着自然保护区的旗号;搞起旅游开发来自我默认这不过是个森林公园;不小心搞砸了还有林业局护着灭火。这样的体制,便利极了,监管乏力。
4.东阳光集团,南岭国家森林公园的开发商。 详细简介见其网站http://www.dyg-hec.com/
公司网站显示:该公司租赁了南岭国家森林公园50年经营权,规划了以南岭国家森林公园和制药工业为依托的东阳光化妆品、食品产业,正在建2个高尔夫球场、两个养老基地、五家五星级酒店的文化旅游产业。
其中一个高尔夫球场便是那“叫不停”的乳源高尔夫球场。详情见南都的报道http://gcontent.oeeee.com/3/86/3861a99ac2985ffb/Blog/80d/f76029.html
山-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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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1-14 16:59
四、最新进展
详情见驴友网友博客 http://blog.sina.com.cn/s/blog_99d1137601010dkd.html
南岭修路照片在网上放出来后,引起多方关注。很多网友开始关注事情的进展。截止1月13日,事情进展动态按时间顺序和信息来源整理如下:
媒体:
1月8日,广东几家电台和报社的记者分别到达南岭开路现场。分别见到了开发商相关负责人、乳阳林业局负责人及省林业局调查小组。得到信息如下:
1、承认该事件他们“做错了”,也承认对生态造成严重影响。
乳阳林业局与开发商负责人都有类似的表达。
2、工程立即停工。
乳阳林业局负责人语。来自开发商的信息是承诺工程停工两年,来自现场施工人员的说法是“暂时停工”、“清理现场”、“生态复绿”
3、立即进行生态复绿。
开发商与当地林业局负责人都做成这个承诺,但问及具体复绿方案,未有清晰答复,开发商这边给出的初步说法是:先种草、再种树。现场看到已经开始在推倒的沙石上铺土,种草。
其他信息:国家林业局高度重视此事,要求立即停工、追究相关责任人。
截止1月13日,未有任何媒体报道此事。
微博网友:
1月6日 @一头大鱼见到网上关于南岭的图片和介绍后,去了家附近的广东省林业局上访。得到了省林业局负责人李先生“立即制止该野蛮工程”的答复。
1月9日,@一头大鱼再次发出信息:广东省林业局早上联系了我们,说国家森林保护的负责人,今天以去往南岭现场调查。调查落实后,会与我们联系。目前工程已被叫停。
1月13日 @一头大鱼致电广东省林业厅并发出微博: 广东省林业局负责人说“现在公安机关也以界入调查南岭事件。这需要些时间,所以让我们耐心等待结果。”
1月8日,环保记者冯永锋发出更新信息,并表示环保组织达尔问会持续关注此事:广东南岭自然保护区遭受开发商和林业局联手破坏的案例,受到了国家林业局和高度重视,广东省林业厅派出了一个调查组去现场调查。估计不久结果会出来。另外,东阳光集团和当地林业局承认对生态有所破坏,并承诺立即停工。
1月13日,有相关人士表示,“国家林业局的要求是包括修复的。据说,这件事处理好之前会暂停对广东的保护区拨款,所以应该不会漫长。”
其他网友:
网友@靖子ya 表示:“我希望林业局可以主动跟公众(至少是热心网友)建立沟通机制,否则我们只能每天不明真相地揣测,然后每天打电话骚扰。”
北京大学教授@吕植转发:“赞成。双主动建立沟通机制有助于事情的解决并避免误解。”
……
开发商与关注此事的驴友:
1月9日开始,开发商中高层人员开始通过各种方式联络关注南岭开路信息的驴友。
几位驴友经过简单协商,同意与开发商进行在公开透明前提下的沟通,并希望开发商尽快拿出生态复绿方案和进度表,并在方案中主动留出空间给公众监督。
双方正在约时间。
期间,部分关注此事的朋友受到各种施压和约谈。
山-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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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1-14 17:14
五、冰山一角 ?
南岭国家森林总体规划截图:
上述反应的情况对应的应该是南岭国家森林公园总体规划中——16公里长、总投资2100万以林二标准修建中石菲岭-岭南峰车道。
其他改造、修路项目情况不清楚。
修路也仅是一系列开发计划的一部分。
森林公园门口 建设中的五星级酒店
且看有关政府网站新闻截图:
详情见乳源政府网:http://www.ruyuan.gov.cn/zwgk/shownews.asp?muid=000000050020&id=10178
东阳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表示将用3—5年的时间,把南岭国家森林公园建成一个5A级游览胜地,建成一个休闲度假的天堂,建成一个生态环保的绿色工业样板。消息源自广东新闻网:http://www.gd.chinanews.com/2009/2009-12-28/2/34261.shtml
东阳光网站上的一些宣传截图,可以蔽见其一些理念和开发项目:
这跟传闻的一样真要在第一峰顶立个大鼎吗?
尽管有些项目,目前仅为规划,并未实施,也不一定违法。
但某些自然景观规划和设计,着实让人忍不住要吐槽:
没文化,真可怕。。。。。
山-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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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1-14 17:45
六、呼吁
南岭生态在推土机和炸药声中无声地哭泣,有些破坏是不可逆转的。
有些事,现在不做,以后就没有机会做了——这句话说的不止是旅行,环境保护亦然。
上天会庇护这片群山和和里面的自然精灵吗?
欢迎广大驴友前往实地考察,接力长期监督修路停工复绿的虚实~
以及反应其他可能潜在的违法开发项目和行为。
爱南岭之美,殇南岭之伤
http://weibo.com/inanling?source=blog
http://blog.sina.com.cn/inanling
山-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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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1-18 14:08
修路毁林事件在网上被披露后,得到一群热心网友、NGO组织和环保志愿者的的持续关注。经过大家接力式的努力推动,开发商和林业局压力之下态度有所转变,愿意出来对话沟通。
事件目前取得了一些进展:
今天下午广东省林业厅在韶关召开此事的新闻发布会,邀请了固定名单的记者出席,晚上广东省电视台《珠江新闻眼》已经播出新闻,等待明天的平媒。
据广东省林业厅南岭修路毁林调查小组负责人黄少峰处长对此事件发表的处理措施是:
1.将在森林公安对修路造成的毁林情况全面调查以后,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对项目存在的问题在查明情况后将全面审查整改,对监管不力的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作出处理。
3.将组织有关专家和单位对生态修复的《工程复绿工作方案》进行论证,并责成相关责任单位负责尽快实施~
山-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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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2-02 13:20
广东电视台珠江台20120118《珠江新闻眼》关于南岭事件报道http://v.youku.com/v_show/id_XMzQ0MjMyNTg4.html
山-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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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2-02 13:21
2012.01.19媒体的报道:
广州日报:http://t.cn/z0DObpb 南方都市报:http://t.cn/z0DObp4南方日报:http://t.cn/z0DObpy 韶关日报:http://t.cn/z0DObpL
山-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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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2-02 13:27
【民间社会对南岭毁林修路工程之声明:认真落实生态修复,严格追究相关责任】 我们赞赏省林业厅在18日主动召开新闻发布会回应南岭毁林开路的问题。详见:http://t.cn/z0DObpb 但民间环保人士依然有话要说,请看他们的联合声明: http://t.cn/z0kbYE5 源自新浪微博 @急救南岭
山-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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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2-02 13:34
认真落实生态修复,严格追究相关责任
——民间社会对南岭毁林修路工程之声明
各关心自然的朋友、关注南岭毁林的同仁:
在过去的大半个月,南岭毁林开路工程在众多环保力量的推动下,逐渐浮出水面,并迫使开发公司和有关政府部门进行了回应。但保护自然保护区的历史责任依然存在,我们依旧期望继续为南岭鼓与呼,为我们美丽的大自然争取一份宁静!
“急救南岭”小组,综合网友意见,对18日林业厅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与南岭开路事件有如下看法:
一赞:
赞赏广东省林业厅在#南岭开路#事件上迅速而有力的行动,相信省林业厅会秉公办理,切实守护好广东珍贵的自然资源。期待广东省林业厅继续与关心此事的社会人士和媒体保持沟通。
三求:
1. 请求省林业厅向社会公布《工程复绿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
据报道,《工程复绿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已经在征求意见,急救南岭的网友要求该方案向社会主动公布,设立便捷的渠道向公众征求意见并接受监督。
2. 请求省林业厅向社会公布南岭国际森林公园旅游公路项目(或防火道扩建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估报告等资料
请求向社会公开此前曾做过的南岭国家森林公园旅游公路项目(或防火道扩建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等文件,以及政府各机关针对该项目的相关批复、规划等。
3.请求环保部门介入调查该事件涉及的违规违纪问题
由于国家环保部是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综合业务指导单位。我们请求国家环保部出面对该问题进行深度调查。
五问:
1. 在修建的石坑崆公路是护林防火通道,还是旅游用公路?
在多篇新闻报道中提到“据了解,石坑崆盘山公路属于《广东南岭国家森林公园总体规划》中的一部分,公路全长17公里,主要用作护林防火通道。”
矛盾的是:在《广东南岭国家森林公园总体规划》2011版中,该公路为旅游用公路。项目开发商和乳阳林业局在与网友的沟通中,都承认该路确为旅游用公路,将用作连通南岭国家森林公园门口到广东第一峰景区。网友与现场施工工人的攀谈中,得知该条路要修成宽8米的双车道旅游用公路。
此图截自2011年总体规划,其中“石韭坑-第一峰”即为正在修建的公路
2. 毁林责任人是具体实施的施工方?还是发出指令的开发商?当地林业局是否参与或默许?
据南方日报报道“森林公安机关同时控制了施工队相关责任人员。”由此得知,截至目前,省林业厅认为的毁林责任人是施工队负责人。是那么简单吗?
3. 修路区域位于南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该行为如何定性?未来是否存在调整保护区为工程开绿灯的可能性?
南方都市报“通报称:据省调查组调查,该施工项目属于在南岭森林公园(与南岭自然保护区范围重叠)原护林防火通道基础上维修、改造。”
网友认为此项目违法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开路的地方为南岭国家自然保护区核心区,详情见地图。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第二十七条 禁止任何进入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第二十八条 禁止在自然保护区的缓冲区开展旅游和生产经营活动。
更多相关法律条文及适用,见网友整理的信息:
http://blog.sina.com.cn/s/blog_5f9674f70100xce4.html
在18日的新闻发布会中,省林业厅负责人提及:工程是否复工取决于手续是否完备。
然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在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禁止任何工程动工。那么,到底办什么样的手续后具备“手续完备”的条件?网友在咨询相关专家后,专家认为“最有可能是将该修路区域调出自然保护区核心区范围”,而乳阳林业局局长在此前接受媒体采访时也表示“正在进行保护区区划调整过程”。
乳阳林业局是否为了旅游开发而试图将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功能区划调整?保护区的保护功能在旅游开发的利益下如何得到保证?
4. 生态修复工程如何落实?造成的经济和生态损失如何弥补?
南岭的生态极其脆弱,一旦损害便很难恢复。志愿者在施工现场看到,部分工人正在进行补种小草的“复绿”工作。这种“复绿”跟恢复“南岭原生态、多样化的植物群落”的复绿概念有着千差万别的差异。而施工造成的损失更加是难以估量。这种对全广东人、全国人民的自然遗产的破坏行为该如何查处和弥补?建议由省政府委托,社会监督,聘请第三方评估机构,启动生态资源损害评估和修复方案编制。
5. 如何保证以后不会发生类似事件?
在目前“所有者+经营者+保护者”三位一体的体制当中,林业部门如何保证以后不会出现类似的毁林开发的行为?将会考虑用怎么样的方式给予公众监督和参与护林工作?
上图为志愿者到南岭考察期间拍摄到的毁林修路的现场!
请让我们的关注和行动,爱护我们共同的家园!今天,南岭毁林我们不出声;明天也许我们也再没机会出声了!
注:“@急救南岭”是共同关注南岭开路事件的网友在新浪微博上开设的账号,用以汇总南岭开路事件信息,并将信息传递给更多关注的人。联系邮箱:nanling2012@gmail.com。如果你愿意支持该声明,请把“你所代表的组织/个人+联络方式”发邮件至nanling2012@gmail.com
已加入声明组织和个人:(排名不分先后,更多组织和个人陆续加入中!赶快加入吧!)
急救南岭小组
达尔问自然求知社
自然之友
南京绿石
济溪环境交流网络
绿色潇湘
绿点青年环境教育中心
鸟兽虫木自然保育会
芜湖生态中心
绿色珠江
绿驼铃
CYCAN
江苏青年环境交流中心
重庆青年环境交流中心
绿色流域
绿色昆明
CNature基金会
蔚然大连
杨利川
陈旭军
赵中
温波
包忠碧
雷闯
陈彰琦
宁佐梅
陈嘉俊
罗海波
林景豪
郜璐莉
费晓静
高毅坚
张祥
陈伟祥
李经冬
公民金白
林婷及其家人(共三人)
iturnip
2012-01-24 12:10
以上源自:http://blog.sina.com.cn/s/blog_99d1137601010rnn.html















































废话少说,直切正题:保护区内旅游开发修路导致南岭伤痕累累~ 时间:2011~2012.01.08 地点:乳源 南岭国家森林公园,上第一峰石坑崆的修路现场 该修路工程为修建一条由韶关市乳源县南岭国家森林公园通往广东第一高峰石坑崆(海拔1902…
为了当代少数人利益,损害子孙后代的利益。
恐怖,可恨!
这开发的真够暴力啊。
关注。。
... ... ...
越看越气愤!!!唯利是图!!!人心泯灭!!!
触目惊心,人类必将自食其果。
严重声讨狗官奸商们破坏原始森林的行为 其实在森林公园中 人工建筑是越少越好 最多修几条登山小径建个几个厕所凉亭 香港郊野公园麦里浩径 就是典范 可惜的是驴友们的义举 必定是挡不住狗官奸商们的疯狂行为 君不见 2011年4月国家发改委、监察部、国土部、环保部等11部委 曾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全国高尔夫球场综合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 央视爆光 温总讲话 那又如何 没见处罚过那个 林照毁 球照打 blgb
T、Z不变,任何的通知都无效。
唯利是图,相互勾结,不择手段!
这些狗官!奸商!!!必遭天谴!
这种事情都干,也不怕生女儿没屁眼,生儿子没小JJ
权衡利弊谁能说的清楚,开发带动一方经济,方便了更多的人走进山野,却破坏了原始生态!!!哎!!!!
心在滴血!谢谢楼主发帖引起更多人的关注!
好评5分送上!
狗官。。。。
哪个当官的在任职期间不想搞点成绩,都没有想到过后果,唉.....ZFFB
感谢楼主将此信息公开,让热爱祖国山水的国人知晓政府又一次唯眼前短视的GDP政绩,破坏子孙后代自然遗产的毁灭性行为。
但磨坊论坛终究是让驴友们叹息一声而已,破坏仍将继续,改变这样的状况只有从制度上解决。
中国现在的自然保护区条例明确规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由其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自然保护区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国务院有关自然保护区行政主管部门管理。地方级自然保护区,由其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自然保护区行政主管部门管理。”此制度明确表明当地政府对自然遗产有保护,监管,开发,利用,建设的行政功能,而在中国政府唯GDP政绩至上的行政考核机制下,当地政府对于所在行政区域管辖内的各类自然遗产,很自然地会穷尽所思,开发利用,而制度只规定对个人的法律责任,完全没有对监管单位即辖区政府的监督,于是在中国,由政府主导,由不同的开发商执行开发也叫破坏的现象,自然比比皆是,可以毫不夸张的说,只要条件许可,让富人们可以专机飞上世界最高峰享受温泉沐浴,让洗澡污水向山下四处横流,中国政府就算是到喜马拉雅山顶建个温泉,他们也会干得出。而此次南岭国家森林公园的开发行为说明是经过广东省政府审批同意的,中国GDP最高的省都可以完全不顾自然法则而唯GDP通过这样对自然资源毁灭性的审批项目,可想中国其它GDP落后省域的当政者,将更会有过之而不及。
要改变这样的现象,个人不成熟的想法是,自然遗产的评估和监管应成立全国性的且具有纵向独立职能的环保机够负责,当地政府无开发,使用权力,而任何的以保护为名义的开发利用,国家级和省级保护区必须经过代表全国性或省级的民意组织通过。我想这样才能重在保护,合理利用。
首先对楼主的敬意,爱护环境,人人有责!
第二借用环保一部们权威说过的话:让你光着屁股谈环保,你干不干?
保护发展本就两难,很难很难是非功过。
这种发展当地老百姓得不了利,得利只是个别利益集团和为其撑腰的政府官员。
我家啊..................
该死的狗官!!!!!
去年过年时候去就已经很郁闷了,好好的美丽的山道全在铺大理石,突兀得没办法形容
居然要山顶弄个大鼎,真是想死的心都有
看看以前的南岭
98年开始我就知道、认识并游历了南岭,以后每隔三两年都会到那去看看,因为喜欢那里的环境,那里的森林。
距现在最近一次是09年11月,那时还庆幸08年的雪灾后,林子可以慢慢地恢复。可是现在、、、就为了那一点点
的门票收入吗?那何必在石坑崆上竖立“湘粤同建”的石碑呢?!!!又何必搞啥子通票呢!!!到底是为了保护大
自然还是为了自己的钱袋子?我亲见着的是乳阳县林业局招待所变身为“橙屋”度假酒店。但当年我们住的农家店却
没有任何的改观,到底是为啥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