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9日京珠高速路历险记
1月19日是一个难忘的日子。早上天还没亮我就起床了,因为今天我要自驾车回家过年。春节是1月22日,预计用两天时间怎么也可以从深圳经京珠高速路回到武汉了。可是这竟成为了一次“历险”。。。。。
早上7:20从深圳福田入口上广深高速;
约8:40左右上火村入口进入广州北二环高速(靠右边);
然后沿着高速路指示,朝着韶关方向行驶,路标很清楚,注意没有见到去韶关的路牌不要出去,一直朝前;
路牌上写着:京珠高速---韶关、长沙,但是在到达太和京珠高速入口时只有一个路牌,要注意不要冲过去了(靠右边);
进入太和入口后就是上了京珠高速路,一路路牌清晰,经过钟落潭(这段去年年底还未通车)、清远、英德、韶关(南华寺、丹霞山等)、乳源、枰石。。。。。。 武汉。。。
早上离开深圳,天下着雨,为了安全,开得较慢一直在100公里左右,但过了太和后路况很好,车速也快了起来,不过天气一直阴沉沉的,时不时还飘落一些小雨。
大约在11点左右已经到达韶关,本来准备在韶关下去服务区加油休息,可是经过路口时刚好被一辆货车档住没看见路牌,等过了看清路牌已经过了入口,心想等到下一个服务区再加油吧,现在油还有一半呢!哪知道就是这一错过却让我遭遇到。。。。。
前面到达乳源服务区,可惜没有加油站,只好休息一会继续前行北上。到这里大约离深圳已经有370公里。这一段都是山路,越走越高,慢慢就走进了雾区(大约路边的路标是京珠47左右),于是就打开了前后灯,车速也慢了下来。
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大的雾,随着继续上行,雾也越来越大,能见度大约只有十几米远,甚至就只有10米以内,因为坐在驾驶位,保持的安全车距内你看不到前面的车灯,心里一下紧张起来,紧紧抓住方向盘聚精会神的驾驶,车速大约在40-50左右,我们打电话告诉后边的朋友进入雾区了,要小心驾驶!
就这样小心翼翼的行驶了10多分钟。因为我想加油,所以十分注意前面是否到了服务区,就在快要到达云岩服务区时,突然从前面路边出现一个警察跑到路中间(我在中道行驶),挥手示意停车,这时距离我仅有十多米,吓得我紧急踩刹车,只听得前面人大叫“快停车!快停车!”,在距离前面车和警察2-3米处我的车停下了!可是我刚停下,只听见“轰”的一声,我的LP在回头看着后面的车,在旁边也大叫“撞车了”!,这时我们的车被后面的车撞上了,同时也把我们的车撞到前面的车尾(三车连环,我车在中间)。一切都是在瞬间发生,你都来不及去想别的。当时我正在想我已经停住,好险!紧接着后面的车就把我顶到前面了,好在我的车没有正对前面的车,仅仅只是撞到前面车的左后保险杠,可是我的尾箱就惨了,撞凹进去了!撞我的那辆BK车更惨,前盖撞烂,水箱也有点破损,你想他速度不快,它能把我的车再撞向前面1-2米吗?在这大雾的天气,能见度又这么低,为什么还要开快车呢?。。。。。
我们下车来看我们撞车的情况,这时我们的前面已经停了好多车,离我们后面不远,仅隔两辆车,又有一个连环撞,三辆车在一起。。。。再看看前面不远处还有一个连环撞!人们都下车看看发生了什么事,原来在这一段20多公里的大雾路段已经发生了好几起事故!
我看了一下手表,当时是11点50左右,地点距离深圳已经开出约有410公里,看看路边还是大雾弥漫,路边的树上已经出现霜花,天气很冷!
出了事故,大家都忙着给自己的保险公司报案,给当地交警(122)报案,然后商量应该如何处理。因为当时已经出了好几起事故(就在附近看得见的),所以打电话给交警时,回答说已经都去现场了。现场看到也有交警来回走,但是暂时还顾不上处理我们这单事故。
大约过了1-2小时,有个交警过来拍了照,一会又有个交警过来登记,告诉我们:“你们是第144辆出事车辆。。。。”,然后把我们的证件收去,并问了出事的责任情况,后面那辆BK承认负全部责任。
大约到了下午2点40左右,这段路上的全部事故才登记完毕,我们出事的地点离服务区已经不远,大约有2-3公里。我们三辆车都还能开动,前面那辆更是“轻伤”,大家都着急回家,于是前面那辆车和后面的BK商量作点赔偿就算了,可是我的车赔偿“一点”恐怕解决不了问题,于是我们想先把车开到前面服务区。
这时(约下午3点多),能走的车已经慢慢向前离开了,我们也缓慢向服务区驶去。
就在我们驶向云岩服务区这段路上(大约2-3公里),我们亲眼目睹了前面发生的更为严重的多起交通事故。(前面说过交警说我们是第144辆事故车)慢慢驶向服务区,路上看到每隔几辆车就有至少三辆一起的连环撞车,短短几公里路,一直都是事故车摆在那里。啊,看,前面更严重,一排大约一起有10多辆车撞在一起!哎,那也是,还是两道路撞在一起,有十几二十辆呢!你看,其中还有奔驰车呢!。。。。缓缓驶过事故区,全然象是一场浩劫,看着那一辆辆崭新的破车,心里不知什么滋味!。。。。。天上还下着雨,天空还弥漫着浓浓的白雾,快要过年了,可是。。。。。!
到了服务区,我们看到交警正忙着把事故车拖到服务区,一辆接一辆,几乎摆满了整个服务区停车场。人们议论着,这到底是怎么回事?为什么没有封路呢?。。。。。
在服务区的大厅里,那些出了事故的车辆的司机和乘客,大都是回家过年的,老的小的,都在寒冷中等待着事故处理。可是大家不明白,出了这么大的事为什么没有人(领导)出来说说话呢?交警忙着处理路上的事故车根本没时间管到这里的事情,据说有200多辆车今天出了事故。我曾试者着给广东电视台新闻中心打电话,希望有人关注这件事,可是,打了三个不同号码的电话都没人接听(大约在下午4点半,还未下班),新闻中心的人上什么地方了呢?。。。。。。
在寒冷和饥饿中等到了天黑,雨也越下越大,人们在焦急等待,人们在盼望早点回家过年,可是,今天是无法回家了!。。。。。大家在思考,难道这全部是司机(驾驶员)的责任吗?为什么大雾弥漫没有封路?为什么路上提示和限速不明显?为什么事故在短短几小时内重复发生?为什么?为什么?。。。。。。
好好的高速路,可是因为大雾,多少人今年春节过得让人欢喜不起来!
。。。。。。
我不想再细说我是怎样带着我的家人和亲眷,经过千心万苦才到深圳的,但是春节期间我没有能够回家团聚,我也没有车可开。。。。。。!
我写这篇历险的目的就是要告诉人们,中国现在虽然已经有了很大的发展,拥有车的家庭也在逐年增多,可是我们的道路、我们的管理,加上我们自身的驾驶技术都还存在问题,所以,在你出门远行时,一定要考虑得周到一些,一定要把安全放在第一。(尽管我出门前在网上查过路况,但还是没有料到这么大雾的天气,遇到这么大的事故,虽然说我的车事故算小的,车上的人也是安全的,这也算是不幸中的万幸吧!我回到深圳还是过上了一个吉详的春节!)
据说,京珠高速乳坪段常年都有雾,在此再次提醒各位走京珠高速的人们要千万小心!保持低速、打开防雾灯(当时还是有很多车白天不开灯)、保持车距、严重时还需要开事故灯闪!
也祝各位返深的朋友们,一路平安!
2004年1月25日深圳
sz-老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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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1-26 08:49
多谢各位关心!
不过事后我想到:
1。交通部门如何才能即时报告道路的险情呢?应该如何避免不必要的事故呢?
2。当车在外地出现事故时,应该怎样处理才能够又方便同时有能保护自己的利益呢?
这次意外的确给了我们思考的机会。
sz-老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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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1-30 06:32
这是当时事故的现场,可以看见大雾弥漫的情况!
sz-老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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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1-30 06:34
这就是追尾的的BK车
sz-老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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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1-31 22:26
第三章 责任认定
[$nbsp][$nbsp][$nbsp][$nbsp]第十七条 公安机关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后,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之间的因果关系,以及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认定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
当事人有违章行为,其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有因果关系的,应当负交通事故责任。当事人没有违章行为或者虽有违章行为,但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无因果关系的,不负交通事故责任。
[$nbsp][$nbsp][$nbsp][$nbsp]第十八条 交通事故责任分为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
[$nbsp][$nbsp][$nbsp][$nbsp]第十九条 一方当事人的违章行为造成交通事故的,有违章行为的一方应当负全部责任,其他方不负交通事故责任。
[$nbsp][$nbsp][$nbsp][$nbsp]两方当事人的违章行为共同造成交通事故的,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大的一方负主要责任,另一方负次要责任;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基本相当的,两方负同等责任。
[$nbsp][$nbsp][$nbsp][$nbsp]三方以上当事人的违章行为共同造成交通事故的,根据各自的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大小划分责任。
[$nbsp][$nbsp][$nbsp][$nbsp]以上摘自〈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
(1991年9月22日国务院令第89号发布)
[$nbsp][$nbsp][$nbsp][$nbsp]问题是:在高速路这种因前方事故拦截的情况下,谁是违章者呢?(高速路没有封闭?追尾者?在高速路停车者?)显然,该办法没有涉及,或说明不清楚,根据现实情况该办法需要更新和补充。否则,按常规处理,有点不符合实际情况。
摘抄一条消息如下:
[$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广东将推轻微交通事故处理办法 追尾事故尾车要负全责
信息时报报道说,2003年10月19日上午,上千名群众和警察在广州人民公园共聚一堂。一场表现公安民警与广大群众“真情互动,心手相连;警民同心,沟通无限”的“警民面对面”真情对话活动在这里展开。广东省交通管理局在会上透露,明年起广东将在全省范围内推行轻微交通事故处理办法。
活动现场以公安机关和社会群众围绕群众关心的出入境、户政、交通管理以及社会治安方面为主要内容,进行论坛式的问答,为警察与群众提供了一次面对面的交流机会。据悉,采取论坛的方式,直面群众,讨论和回答问题,这在广东警方尚属首次,也是这次“警民心连心”活动的重头戏之一。与此同时,在论坛外围还举行了大型的咨询活动,省公安厅领导带领刑侦、治安、经侦、户政、出入境、交警、消防、法制等10多个业务部门的领导,在现场为各界群众耐心解难释疑。
广东省交通管理局交管科副科长谭健表示,从明年起,广东全省将推行轻微交通事故处理办法,例如一前一后的追尾碰撞交通事故,在这起交通事故的处理过程中将认定尾车负全责,不再按以往做法具体认定事故中谁是谁非。而其他磕磕碰碰的轻微交通事故,将由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不再需要等待较长的时间,交警同时将为当事人出具相关手续,使之顺利获得保险赔偿。该人士表示,采取此举的目的在于广东省内每年发生的交通事故达到30多万宗,其中属于轻微交通事故的就达到24万多宗,占据了绝大多数比例的轻微交通事故不仅是交警同志的日常主要工作,同时造成了交通堵塞。以广州市天河区为例,一般的双休日,仅天河区交警需要处理交通事故就达到60多宗,平时的工作量就比这个大得多了。(刘妍肖定东夏晓露李吉吉)
sz-老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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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2-04 01:20
问题是:在高速路这种因前方事故拦截的情况下,谁是违章者呢?(高速路没有封闭?追尾者?在高速路停车者?)显然,交通事故处理办法中没有涉及,或说明不清楚,根据现实情况该办法需要更新和补充。否则,按常规处理,有点不符合实际情况。
实际处理过程中,交警只管收处理费,并不管如何减少事故的发生,那是你的事情!.......唉
慰问。
慰问!!!!!!!!!!!去年11月我也途经云岩,雾蒙蒙的,在那驾车一定要谨慎.并祝你新年快乐!
突然从前面路边出现一个警察跑到路中间(我在中道行驶),挥手示意停车,这时距离我仅有十多米,吓得我紧急踩刹车,只听得前面人大叫“快停车!快停车!”,在距离前面车和警察2-3米处我的车停下了!可是我刚停下,只听见“轰”的一声,
理应由这家伙赔偿一切损失,他是你们这次事故的肇事者。
从现象上分析是对的。
但警察的出现是因为前面已经有车出事,他必须想办法不让后面上来的车撞上处理事故的人和物。
问题在于:我们开车的速度应该根据自己的感觉去开,如果您仅能看到五十米,车速达百公里以上就是超速了,这并不是高速公路就可以开快车的。
总之,车的性能和驾驶员当时的状态都决定了您的车可以开多快。
我从阳江开回来时,一路高速仅开百一十公里(常态百公里或以下),而到了广深,超车时还可以开个百三十公里(常态百二十公里)。原因?当时那段路我不熟,加上有侧风吹,开快就是冒险。到了广深,一是路熟,二是路况好。
说得正确!
不过这次事故发生,我以为除了驾驶员的责任外,高速路的管理,以及事故发生后的警示不及时和没有有效的预防措施,也是事故扩大的原因.
总之,把安全行驶放在第一,这是我们每个人都要时刻牢记的!
安全第一最重要!你虽没回成家过年,但你一家平安是最重要的!!
事故后一家大小平安过年,你要感谢上天的恩惠!向你和家人问候!
慰问!!!!!!!!!!!
我的一位朋友在这次事故中同车5人,伤3人
慰问!!!!!!
是啊,开车时总有一种错觉,使得危险来临时,感觉不是那么强烈,尤其在高速上。大家开车时千万不能掉以轻心。
昨天才从那里回来很险,大家小心
深有体会,在迷雾缭绕的京珠,就感觉进入一个怪兽的大嘴,让人找不到北,象棋来就后怕.
不过昨晚回来时,迷雾缭绕的情况已解除,可放心行走,但车辆较多,注意安全.
慰问!!!!!!!!!!!
我去年8月就走过那条路,下大雨,开快了挺危险的。我开50KM.
慰问!!!
我是18日经过此路段的,当天计划到常德,结果赶到郴州后,就不敢再走了。现在想想,也是后怕。
22日回深时,京珠已有部分路段封路了。
严重慰问。
慰问!同感!
我们也走了一段雨雾弥漫的夜路,还还没出事情。
也算是遭遇了一次少见的事,想开点
1.19号刚刚经历过
而且是半夜走的
吓得后来噩梦连连
小心驾驶.
严重慰问!!!
请问楼主,后来什么样??在哪里修车??在那里过年???保险公司怎样赔付???
偶当天也在这条道上,幸好到韶关就下来了。
不过不幸的事情还是没有躲过,下午4:30,在323国道南康浮石段,下着小雨,一左转上坡处,前方两货车相撞,偶和前车小心翼翼的减速通过,一JD从后面直冲上来,结果偶成了夹心,两大灯、中网被毁,万幸蒸发器、水箱没事,尾门因有备胎挡了一下,伤害不大,肇事车就惨了。
本想私了,好早些到家,但对方不肯,害我耽搁了一夜,南康交警定损只打了2300大元,为了回家,认了!
严重慰问!
春节海南六日游,来回的路上都见到许多车祸.还是小心些开慢些,安全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