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9日早上9点15分,有五名参加活动人员未到,要求大家稍等片刻。并同意缴交迟到罚款,用于活动后晚上腐败。
    五名迟到人员缴交罚款共人民币120元。
    活动后参加腐败人员11人共消费人民币263元。罚款人民币120元用于抵消腐败款,还剩人民币143元11人分摊。每人只需分摊人民币13元。
   (263元—120元)*11人=13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