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3事件因过失引致免责条款失効 建议 因过失民事侵权赔偿额最高人民币壹元。 取代免责条款 第五十三条 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好!有才!不过法院是否会支持1元的赔偿或补偿呢?
MS如果木有违反合同法,法庭会接受。
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一条 为了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制定本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如果事情摊在你身上还会是一元钱吗??
如果合同訂明是一元,當然是一元了。
要受合約約束的。
我有兩份意外保險的
如果你做领队,你愿意给多少?
補充:意思是隊伍中,彼此也是"因过失民事侵权赔偿额最高人民币壹元。"
有新意,顶一顶。
只是,1、保险能否重复赔偿?
2、给对方造成严重损失的只赔一元,是否有失公平依旧无效呢?
靠大家集益廣思了
1.保險方面不清楚
2.大家都同意彼此"因过失民事侵权赔偿额最高人民币壹元。"我猜想應該是公平吧
个人觉得这个想法的方向是对的,可行性大。
AA户外涉及的都是民事纠纷,也就是赔偿的多少问题。
可以把问题转嫁给保险公司,比如规定山野活动保额必须高于休闲活动等等。
如果保险公司赔偿合理、足够,不知法律还是否允许民事诉讼?
这个可以分开两方面来谈的,一方面是过失,一方面是赔偿,
在户外里,出现过失的情况是经常会发生的,只是木事发生或只是小事,木去追究。
赔偿方面,要去花时间花精神去追究队友,倒不如买重保险更化算呢。
根据合同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MS法律是允许民事诉讼的,法院会根据合约依法处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