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自驾之路 2004-06-24 13:47

消费者:汽车路边被偷 车主索赔无门

消费者:汽车路边被偷 车主索赔无门

“当时购买保险的时候,保险公司拍着胸脯说这可以赔,那也可以赔。但是真正出了事情,要想得到保险赔偿却困难重重,条件苛刻得令人难以忍受。”日前,由于汽车被偷,在报案后经公安机关出具证明的情况下,被保险公司拒绝理赔的车主张某找到记者,述说如今保险公司的汽车保险大玩文字游戏。“感觉就像掉进保险公司设的
陷阱,买了和没买一个样。”

条款太多容易忽略关键

张某去年夏天购买了一辆广州本田轿车,在与某知名保险公司深圳分公司签订了一份保险合同,支付了将近1万元的保险费用后,张某将合同书放进了家中的书桌内,再也没动过。“我的文化程度并不高,合同书的条款太多太复杂,我也看不懂。当时买保险的时候,业务员解释说反正都是统一格式的标准合同,任何车主购买都是一样的,因此我也没有计较太多。”张某说,直到他的汽车失窃,当他拿着公安机关的证明以及其他材料到保险公司申请理赔时,对方告诉他:由于他没有在专业停车场停车属于违反合同约定,已经超出了保险公司的理赔范围。对方翻出他手中的合同书,在众多的条款中也确实找出了相应的约定———“路边私自停车、野外停车以及非专业停车场停车”拒赔。

“太多的条款让人看得眼花缭乱,同时这些条款又没有将一个问题集中在一起,因此很容易让消费者忽略或者产生误解。”张某说。

保险知识缺乏易入陷阱

深圳某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凡说,目前,购车者的保险意识越来越强了,但真遇到意外事故,能够熟悉保险条款,为自己的权益据理力争的还并不多。有的车主索性把理赔、索赔全部放权给修理厂,自己当起甩手掌柜,究竟发生多少费用也稀里糊涂。王律师认为,在保险合同制定者的保险公司面前,消费者多半都是处于非常被动的位置。主要原因就在于车主们没有在签订合同之前仔细研究当中的条款,或者在购买保险后根本没有进行过了解。

“实际上,包括汽车保险在内,所有保险公司承保合同基本上都是统一的格式,不可能为某一个车主而修改内容。但是仔细了解了合同条款的车主往往会利用所知的知识去规避误区,或者是巧妙地避免保险公司设置的理赔陷阱。”王律师说。

专家教您精明理赔维权

如何提高理赔效率?精通汽车保险业务的保险人士赵先生解释,首先要随车携带“机动车辆保险证卡,万一出险,至少要与保险公司直接联系一次,提供保单号码、出险时间、地点、事故性质等基本情况;其次,在没上车牌之前的一段时间里,要想过车瘾,只能使用临时移动证。提醒这些车主注意,临时移动证一般都有规定路线和时间,在规定以外的路线和时间发生的意外事故,保险公司不承担赔付责任。再次,车辆非本地出险时,最好同时拨打出险地和投保地的保险公司电话。另外,被保险人如果要委托修理厂办理理赔,或将事故赔偿费直接划给修理厂,应亲自签订授权委托书,并报保险公司备案。每次修理时,与修理厂签订质量合同,这样才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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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凡人 2004-06-25 14:26

大家都有同感。买了保险。拿回家都是放一边的,不会再去看的,现在懂的要多看看免赔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