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高楼贴看的迷惑了,所以特地向了解一下。 对于fundive的潜客而言,DM的工作性质与定义到底是什么? 说白了dm应该负责哪些工作,不应该负责哪些工作
你去家好点的店 体会下 就懂了 反正我觉得 帮助不是拎着你的BCD到处游 而是给你放心的感觉 而不是在那做着别的事 不知在干吗 它是代表潜店的 你出事 店的声誉是要蒙受巨大损失的 而他可能也要饭碗不保了 你水平烂 你死了也是活该 我们不是负责你生命安全的 哪个教练或DM说这话 我立马拍拍屁股走 你想说在底下把我给杀了 或者想整死我 那也跟你无关?
基本就是两个作用: 1)导游 2)救援
辅助教学算不算呢?
具体看一下PADI的DM教科书就知道了。PADI讲的很详细。
DM说白了,就是一放羊的,好听点就是一地陪。 DM也是一个潜店的灵魂,潜店老板和教练不管的事情他都有份管。 DM的教学功能很有限,所以收入低,所以靠讨好客人挣小费。 DM救助客人是人道主义,是人性;但并不代表他会为某人的潜水事故负责。
去一个店潜水我可以谁都不鸟,但必须和DM搞好关系;他的服务直接决定了你此次潜水的品质
最后一句话是精髓啊~ ~~
一个老外潜导曾经曰过:I'm your guide, not your guard. 我只负责告诉你潜点情况,去多深,呆多久你自己决定。
按LIKE
那叫DG(guide),也不用叫DM了。。。Master,意义重大
DM就是一导游,培训的时候教练对学员负责,持证以后潜水员对自己负责,DM帮助只是出于朋友,不是出于工作要求。
我们很多时候把休闲潜水时的向导称之为DM,其实这是有歧义的。 休闲潜水时带领你潜水的是dive guide 潜水向导,不是dive master。 这个人起到的最大作用是水下向导,他熟悉当地水下环境,可以为你的潜水引路。
那么这个人应该负起你的安全责任吗? 大家出门潜水时,大部分潜店都会要求你签一份生死状,大概内容就是我是一个有自我判断力的成年人,我是一个经过正规培训持证的潜水员,我明白潜水的风险,如果我挂了和你们潜店或其工作人员没有关系……bulabula…… 那么你说这个水下向导会为你的安全负责吗? 这个人的工作职责和你登雪山时的夏尔巴很相似,他们会为你的生死负责吗?会告诉你,你需要放弃潜水吗?不会。
如果一个习惯于在东南亚潜水的人去澳洲,美洲或是非洲潜水的话,你一定会惊讶dive guide在水下是多么的不负责的。是的,他们不仅不会为你找任何东西,给你指那里有什么,这里有什么,甚至他们根本不会数这个team里有几个人,人丢了他们都不知道。如果你丢了回来之后发火指责他们,他们会很惊讶的告诉你,难道你没有认真听简介吗?我有告诉你们水下线路和如何上水啊?难道你们的潜水课程没有教你这些?
这就是潜水向导:DIVE GUIDE,NOT DIVE MASTER!
完全同意!
有時真的是有些有份量的人講才會有人會聽入耳
完全同意,
现在终于明白了“潜导”是干什么的了,原来就是一水下带路的,他(她)可以是Dive Master,也可以什么都不是。
但是LZ问的是DM的工作性质与定义,现在学DM或者教练的国人N多,这DM学完了干啥呢?可以免费潜水?还是为了以后升教练?还是为了当“潜导”?
世上是沒有免費午餐的
对于持证潜水员来说,潜导,就是个导游。 其实很多习以为常的服务,并不是他应有的职责。仔细看看“生死状”就知道了。
我跟你们讲明了 死了人 真没有不吃官司的 严重的会坐牢 以误杀甚至谋杀论处 赔巨款是躲不掉的 以法律为第一标准的 而且这个教练或潜导的职业生涯是否还能顺利继续都会是个问题 赔掉的钱 老板也是N年白干了 而且如果没有明确地责任说法及改进 也会被抵制 还有 至于那份免责声明 是否完全有效也是由法律来裁定的 以中国 日本美国三国的法律来看 这仅起告知责任及提示风险的义务 并不是免死金牌 学过法律就知道了 我这里再说最后一遍 不会再回了 如果以后谁要成为业者 请记得自己的责任和客人 学生的安全是第一位的
先不用那么上纲上线 还是先考虑一下 作为dive guide 在diver作出明显超越其能力范围的举动并有可能导致危险地后果时 是'd better还是have to 进行劝阻? 类比下医生 手术前的声明签字并不是免责条款 而是尽告知义务 手术台上发生任何意外情况 都是需要被调查的 但潜导似乎又和医生不同
转自 潜客网
【潜水事故分析】错过的简报
AKa 2012-07-16 15:37
两个潜水员得到了一次生命教训——潜水前简报不仅仅是闲聊。
scubadiving.com 作者:迈克尔·安格。翻译潜水安全案例,若有缺漏,敬请谅解!
凌乱的潜水甲板,忙碌的双手组装设备,空气的嘶鸣声,还有在一全新潜点进行夜潜的预感,潜水员有错过潜水前简报的详细信息吗?
举一个Liz和大卫的例子。正值春季假期的大学生,两人最近都完成了进阶认证,超过20log的安全潜水记录,正准备他们的第二次夜潜。
潜水地点
海水就像玻璃,月亮接近满圆,清澈的热带水域,30英尺下躺着一片补丁珊瑚礁。黄昏前,潜水船下锚系泊,船长要求大家停止他们的活动进行潜水前简报。在简报中,船长说明补丁珊瑚礁的结构,还有潜水船在靠近它中心的位置如何停泊。他还解释说,珊瑚礁本身几乎没有海流经过,但超过珊瑚礁西端的潮汐流可能会很活跃。潜水员被警告要呆在良好的珊瑚礁结构那。浮出水面发现远离潜水船时,他们接受到具体的指示是,用潜水灯和哨子发出信号,这两者都是要求带的装备。这个小组高涨的情绪经常在简报过程造成干扰,迫使船长一再要求潜水员注意。就在太阳落山后,潜水员们进入水中。
潜水
在水中,Liz和大卫游在水面向领队游去,询问在礁石上的指北针方位。领队指出此信息在简报上已经详细介绍了,并再次警告潜水员不要离开珊瑚礁。他解释说,如果他们发现自己位于光洁的沙地应该立即停止,然后上升或立刻返回珊瑚礁这里。Liz和大卫应承了他的忠告并开始了他们的潜水。
当潜水接近尾声,领队向船长通知Liz和大卫失踪了。水下搜索立刻发起。领队和另外两个教练潜入回落到珊瑚礁,环绕整个结构寻找灯光或其他潜水员迹象。没发现他们。
搜索
潜水船和另一艘在该地区运行的船发起了水面搜索。搜索了将近30分钟,在岛屿附近周围的浅水区底部发现了一个潜水灯。光线是固定的,所以潜水船的大副立即跳入水中,朝光线游去,在大约10英尺水深发现一个潜水灯附在一个被遗弃的配重带上。探照灯集中到该点往下,在一处浅礁和沙洲结构较深的水域发现了潜水员。领队和大副游过浅水区到达潜水员那里。两名潜水员都耗尽了体力,Liz处于极度恐慌状态。他们必须拖住这两个潜水员,还要注意海流,游到约1英里的潜水船所在的安全区。除了后来的情感创伤期,潜水员安然无恙。
分析
除了什么问题?大卫和Liz错过了船长大部分的潜水前安全信息,因为他们没有集中注意力。
入水后,他们绕着珊瑚礁游并回到西端。Liz想要练习她的导航技能,并继续随着她的指北针超越了礁石结构。大卫后来说他意识到他们离开了珊瑚礁,但决定继续跟随Liz。到达1000Psi时,他们浮出水面,并很快发现他们离船很远,并陷入流里。他们试图逆水游泳,直到他们精疲力竭。在这个时候,Liz接近恐慌,大卫丢掉了彼此的配重带。不幸的是,他还丢掉了潜水灯,因为他们把潜水灯夹在配重带上。大卫试图协助Liz回到船上,直到他也用尽力气,没办法再向前游。他们漂流在海洋上直到他们被探照灯发现。
调查和诉讼
Liz试图从领队和潜水运营商那获得她所经历的情感创伤的赔偿。审判认为这是由Liz和大卫完全忽略简报信息而造成意外,后果他们全权承担。有人进一步指出,队长和领队迅速采取行动,才避免了一个有可能发生的悲剧。这个案件被驳回,不带任何损害赔偿。
生命的教训 无论潜水员的经验水平是多少,当地的潜点知识是非常重要的安全信息。 潜水简报包含重要的安全信息,要求潜水员要细心,然后落实简报上提供的指示。潜水员应该停止所有潜水前的准备,听,在潜水记录板上做记录,并在适当时候发问。 当导航时,指北针使用应结合自然导航,以避免迷失方向。 如果远离潜水船,流太强没办法游过去,潜水员不应该挣扎到筋疲力尽。相反,他们应该保持冷静,获得正浮力并使用适当的信号设备给潜水船发出信号。 永远不要把重要的安全设备连接到你的配重带上。
唉!真是教而不善了,
说白了就是你打工的地方让你干什么你就得干什么
你不从事这个的话,他就只是一种身份证明,没有任何实际的意义 你作为兼职的话,这个就是你与人家协商是辅助教学还是当潜导还是带体验,愿意扛气瓶什么的估计没有 你作为专职的话,人家要你干什么你就得干什么,包括带下饺子,扛气瓶拖船,乃至从事潜水工程
想问,PADI 有Dive Guide 这级别吗?
我觉得这个东西很难说的清楚。但沟通很重要,潜导应该告知自己的职责,而不应该事后诸葛亮的说“你才知道规矩啊?!”这点类似最近国航的事。世界上潜点那么多,咱们中国人达成对DM的共识也没啥意义。另外就是作为潜水者,也该沟通,主动去确认当地潜导的类型。下水前的沟通非常重要,这点通过PSAI的ABC课程是有所体会的,所有不沟通而造成的误解都属于人为事故,都是低级错误,不该发生的。包括对潜导的职责的共识,不管当地潜导是什么类型,都应该在下水前达互相达成共识!重点不该是讨论DM到底是干什么的,这不是解决问题的方法论。个人愚见。
你去家好点的店 体会下 就懂了
反正我觉得 帮助不是拎着你的BCD到处游 而是给你放心的感觉
而不是在那做着别的事 不知在干吗
它是代表潜店的 你出事 店的声誉是要蒙受巨大损失的 而他可能也要饭碗不保了
你水平烂 你死了也是活该 我们不是负责你生命安全的
哪个教练或DM说这话 我立马拍拍屁股走
你想说在底下把我给杀了 或者想整死我 那也跟你无关?
基本就是两个作用:
1)导游
2)救援
辅助教学算不算呢?
具体看一下PADI的DM教科书就知道了。PADI讲的很详细。
DM说白了,就是一放羊的,好听点就是一地陪。
DM也是一个潜店的灵魂,潜店老板和教练不管的事情他都有份管。
DM的教学功能很有限,所以收入低,所以靠讨好客人挣小费。
DM救助客人是人道主义,是人性;但并不代表他会为某人的潜水事故负责。
去一个店潜水我可以谁都不鸟,但必须和DM搞好关系;他的服务直接决定了你此次潜水的品质
最后一句话是精髓啊~ ~~
一个老外潜导曾经曰过:I'm your guide, not your guard. 我只负责告诉你潜点情况,去多深,呆多久你自己决定。
按LIKE
那叫DG(guide),也不用叫DM了。。。Master,意义重大
DM就是一导游,培训的时候教练对学员负责,持证以后潜水员对自己负责,DM帮助只是出于朋友,不是出于工作要求。
我们很多时候把休闲潜水时的向导称之为DM,其实这是有歧义的。
休闲潜水时带领你潜水的是dive guide 潜水向导,不是dive master。
这个人起到的最大作用是水下向导,他熟悉当地水下环境,可以为你的潜水引路。
那么这个人应该负起你的安全责任吗?
大家出门潜水时,大部分潜店都会要求你签一份生死状,大概内容就是我是一个有自我判断力的成年人,我是一个经过正规培训持证的潜水员,我明白潜水的风险,如果我挂了和你们潜店或其工作人员没有关系……bulabula……
那么你说这个水下向导会为你的安全负责吗?
这个人的工作职责和你登雪山时的夏尔巴很相似,他们会为你的生死负责吗?会告诉你,你需要放弃潜水吗?不会。
如果一个习惯于在东南亚潜水的人去澳洲,美洲或是非洲潜水的话,你一定会惊讶dive guide在水下是多么的不负责的。是的,他们不仅不会为你找任何东西,给你指那里有什么,这里有什么,甚至他们根本不会数这个team里有几个人,人丢了他们都不知道。如果你丢了回来之后发火指责他们,他们会很惊讶的告诉你,难道你没有认真听简介吗?我有告诉你们水下线路和如何上水啊?难道你们的潜水课程没有教你这些?
这就是潜水向导:DIVE GUIDE,NOT DIVE MASTER!
完全同意!
有時真的是有些有份量的人講才會有人會聽入耳




完全同意,
现在终于明白了“潜导”是干什么的了,原来就是一水下带路的
,他(她)可以是Dive Master,也可以什么都不是。
但是LZ问的是DM的工作性质与定义,现在学DM或者教练的国人N多,这DM学完了干啥呢?可以免费潜水?还是为了以后升教练?还是为了当“潜导”?

世上是沒有免費午餐的


对于持证潜水员来说,潜导,就是个导游。
其实很多习以为常的服务,并不是他应有的职责。仔细看看“生死状”就知道了。
我跟你们讲明了 死了人 真没有不吃官司的 严重的会坐牢 以误杀甚至谋杀论处
赔巨款是躲不掉的 以法律为第一标准的
而且这个教练或潜导的职业生涯是否还能顺利继续都会是个问题
赔掉的钱 老板也是N年白干了 而且如果没有明确地责任说法及改进 也会被抵制
还有 至于那份免责声明 是否完全有效也是由法律来裁定的
以中国 日本美国三国的法律来看 这仅起告知责任及提示风险的义务 并不是免死金牌
学过法律就知道了
我这里再说最后一遍 不会再回了
如果以后谁要成为业者 请记得自己的责任和客人 学生的安全是第一位的
先不用那么上纲上线
还是先考虑一下
作为dive guide 在diver作出明显超越其能力范围的举动并有可能导致危险地后果时 是'd better还是have to 进行劝阻?
类比下医生 手术前的声明签字并不是免责条款 而是尽告知义务 手术台上发生任何意外情况 都是需要被调查的
但潜导似乎又和医生不同
转自 潜客网
【潜水事故分析】错过的简报
AKa 2012-07-16 15:37
两个潜水员得到了一次生命教训——潜水前简报不仅仅是闲聊。
scubadiving.com 作者:迈克尔·安格。翻译潜水安全案例,若有缺漏,敬请谅解!
凌乱的潜水甲板,忙碌的双手组装设备,空气的嘶鸣声,还有在一全新潜点进行夜潜的预感,潜水员有错过潜水前简报的详细信息吗?
举一个Liz和大卫的例子。正值春季假期的大学生,两人最近都完成了进阶认证,超过20log的安全潜水记录,正准备他们的第二次夜潜。
潜水地点
海水就像玻璃,月亮接近满圆,清澈的热带水域,30英尺下躺着一片补丁珊瑚礁。黄昏前,潜水船下锚系泊,船长要求大家停止他们的活动进行潜水前简报。在简报中,船长说明补丁珊瑚礁的结构,还有潜水船在靠近它中心的位置如何停泊。他还解释说,珊瑚礁本身几乎没有海流经过,但超过珊瑚礁西端的潮汐流可能会很活跃。潜水员被警告要呆在良好的珊瑚礁结构那。浮出水面发现远离潜水船时,他们接受到具体的指示是,用潜水灯和哨子发出信号,这两者都是要求带的装备。这个小组高涨的情绪经常在简报过程造成干扰,迫使船长一再要求潜水员注意。就在太阳落山后,潜水员们进入水中。
潜水
在水中,Liz和大卫游在水面向领队游去,询问在礁石上的指北针方位。领队指出此信息在简报上已经详细介绍了,并再次警告潜水员不要离开珊瑚礁。他解释说,如果他们发现自己位于光洁的沙地应该立即停止,然后上升或立刻返回珊瑚礁这里。Liz和大卫应承了他的忠告并开始了他们的潜水。
当潜水接近尾声,领队向船长通知Liz和大卫失踪了。水下搜索立刻发起。领队和另外两个教练潜入回落到珊瑚礁,环绕整个结构寻找灯光或其他潜水员迹象。没发现他们。
搜索
潜水船和另一艘在该地区运行的船发起了水面搜索。搜索了将近30分钟,在岛屿附近周围的浅水区底部发现了一个潜水灯。光线是固定的,所以潜水船的大副立即跳入水中,朝光线游去,在大约10英尺水深发现一个潜水灯附在一个被遗弃的配重带上。探照灯集中到该点往下,在一处浅礁和沙洲结构较深的水域发现了潜水员。领队和大副游过浅水区到达潜水员那里。两名潜水员都耗尽了体力,Liz处于极度恐慌状态。他们必须拖住这两个潜水员,还要注意海流,游到约1英里的潜水船所在的安全区。除了后来的情感创伤期,潜水员安然无恙。
分析
除了什么问题?大卫和Liz错过了船长大部分的潜水前安全信息,因为他们没有集中注意力。
入水后,他们绕着珊瑚礁游并回到西端。Liz想要练习她的导航技能,并继续随着她的指北针超越了礁石结构。大卫后来说他意识到他们离开了珊瑚礁,但决定继续跟随Liz。到达1000Psi时,他们浮出水面,并很快发现他们离船很远,并陷入流里。他们试图逆水游泳,直到他们精疲力竭。在这个时候,Liz接近恐慌,大卫丢掉了彼此的配重带。不幸的是,他还丢掉了潜水灯,因为他们把潜水灯夹在配重带上。大卫试图协助Liz回到船上,直到他也用尽力气,没办法再向前游。他们漂流在海洋上直到他们被探照灯发现。
调查和诉讼
Liz试图从领队和潜水运营商那获得她所经历的情感创伤的赔偿。审判认为这是由Liz和大卫完全忽略简报信息而造成意外,后果他们全权承担。有人进一步指出,队长和领队迅速采取行动,才避免了一个有可能发生的悲剧。这个案件被驳回,不带任何损害赔偿。
生命的教训
无论潜水员的经验水平是多少,当地的潜点知识是非常重要的安全信息。
潜水简报包含重要的安全信息,要求潜水员要细心,然后落实简报上提供的指示。潜水员应该停止所有潜水前的准备,听,在潜水记录板上做记录,并在适当时候发问。
当导航时,指北针使用应结合自然导航,以避免迷失方向。
如果远离潜水船,流太强没办法游过去,潜水员不应该挣扎到筋疲力尽。相反,他们应该保持冷静,获得正浮力并使用适当的信号设备给潜水船发出信号。
永远不要把重要的安全设备连接到你的配重带上。
说白了就是你打工的地方让你干什么你就得干什么
你不从事这个的话,他就只是一种身份证明,没有任何实际的意义
你作为兼职的话,这个就是你与人家协商是辅助教学还是当潜导还是带体验,愿意扛气瓶什么的估计没有
你作为专职的话,人家要你干什么你就得干什么,包括带下饺子,扛气瓶拖船,乃至从事潜水工程
想问,PADI 有Dive Guide 这级别吗?
我觉得这个东西很难说的清楚。但沟通很重要,潜导应该告知自己的职责,而不应该事后诸葛亮的说“你才知道规矩啊?!”这点类似最近国航的事。世界上潜点那么多,咱们中国人达成对DM的共识也没啥意义。另外就是作为潜水者,也该沟通,主动去确认当地潜导的类型。下水前的沟通非常重要,这点通过PSAI的ABC课程是有所体会的,所有不沟通而造成的误解都属于人为事故,都是低级错误,不该发生的。包括对潜导的职责的共识,不管当地潜导是什么类型,都应该在下水前达互相达成共识!重点不该是讨论DM到底是干什么的,这不是解决问题的方法论。个人愚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