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自行车 2013-01-20 04:51

驴友携自行车搭飞机加收400 告赢航空公司

驴友携自行车搭飞机加收400 告赢航空公司
http://gd.qq.com/a/20130120/000020.htm?pgv_ref=aio2012&ptlang=2052

南方日报讯 (记者/洪奕宜 通讯员/周武和)驴友小林携自行车搭飞机赴成都,准备到西藏旅游,但被航空公司要求支付400元“逾重行李费”,理由是“自行车不属于‘行李’范畴,应作为‘货物’运输”。小林认为这是航空公司的“霸王条款”,将该航空公司告上法庭。近日,广州白云区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决航空公司向小林返还400元。

根据查明的事实,航空公司在订票流程中并未将有关自行车运输需收取逾重行李费的规定予以明确说明,其待办理登机手续时才要求小林按有关规定缴纳自行车的逾重行李费,明显未充分履行经营者的告知义务,不利于保障旅客的知情权和选择权,由此造成小林被以“逾重行李票”为名被收取了400元,损害了小林的合法权益,航空公司应对此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法院对小林的诉讼请求予以支持。

法院审理认为,基于航空运输安全的特殊性,航空公司可以对行李运输的物品及重量作出不违反法律法规的限制性规定,但同时其作为提供航空服务的经营者,应将行李运输的相关规定向旅客进行全面而充分的告知。在旅客知情权得到充分保障的情况下,旅客可以合理选择更为经济有效的交通工具或交通方式,从而减少不必要的支出。

(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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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度加信心 2013-01-20 09:14

支持 不是每个人都可以的,还是先问好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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凊水无香 2013-01-20 09:17

顶起,很多人怕麻烦,遇到这样的事情很难坚持到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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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人 2013-01-21 01:52

感谢LZ的挺身而出, 前人种树后人乘凉, 是该给某些霸王公司一些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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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zocer 2013-01-21 02:33

小林V5!!
不过我粗略看了一下,这只是航空公司未尽告知义务而败诉,如果该公司在订票时告知,那小林还是要支付这400块钱“超重行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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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aandfish 2013-01-21 02:56

无有使烦,呵呵,不玩单车的人飘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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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wx 2013-01-21 03:00

众多事件中的小概率事件,就如楼上说的,律师的突破口只是未尽告知义务而已。而且航空公司的律师有事干了,退款而已,不是赔偿,这400元利息也不用给。不知诉讼费用谁出,记者也没有完全了解真实过程。

另外,我对告赢持怀疑态度,这类事件,一告一个准,航空公司肯定退款,反正不用赔偿,毕竟折腾这件事情,是原告损失大,费时费力。所以不是告赢,只是告了。

楼上有人说这是给航空公司教训,言重了!也太小看航空公司的行政水平了,这类诉讼,立案就给钱,没啥大不了的。这个只是法院受理知情权被侵害而已,不是说就不能收取超重费用,仔细看看这段话的内容:法院审理认为,基于航空运输安全的特殊性,航空公司可以对行李运输的物品及重量作出不违反法律法规的限制性规定,但同时其作为提供航空服务的经营者,应将行李运输的相关规定向旅客进行全面而充分的告知。在旅客知情权得到充分保障的情况下,旅客可以合理选择更为经济有效的交通工具或交通方式,从而减少不必要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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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过十年 2013-02-27 02:23

貌似没什么太大的作用,下次有谁带单车乘南航的飞机估计还是会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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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wx 走过十年 2013-02-27 02:39

把“貌似”和“估计”两词去掉,这次官司只是退回400元费用,不是取消收费。退回的理由是航空公司未尽告之义务,也就是说在告之义务成立的条件下收费是必须的,并已经被法院确认的,已经不是某航空公司的“霸王”条款了,属于法律准许范围。

送两个字: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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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2013-03-01 11:10

我的车上了几次飞机,没有收费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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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味中的爱 2013-03-01 12:53

这里厉害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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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皮鲁星星 2013-03-01 13:07

磨坊坛子里面的律师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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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极大海 2013-03-01 13:47

好!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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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A378 2013-03-01 14:54

好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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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堡包 2013-03-23 15:12

南航以前是含含糊糊,有时收费,有时不收费。

我托运过几次,都没有收费。

不过最近类似官司比较多,南航已经修改网页的客运条款,明确自行车属于免费行李范围。

以下从南航官网www.csair.com摘录(2013年初的版本):

特殊行李

一、国内航班

Note: 构成国际运输的国内航段,每位旅客适用的免费行李额,应当按相应国际航线的免费行李额计算。

以下托运物品将会按照特殊标准收取费用。
1.自行车

(1) 可作为行李运输,且只能放置在货舱内运输,自行车的重量可计入旅客免费行李额内;

(2)南航仅承运非电动自行车,自行车托运前轮胎必须放气:

a.非折叠式自行车应旋转自行车车把90度并固定,将车轮卸下,牢固绑在车身上;

b.折叠式自行车应折叠并绑牢;

(3)自行车应装在完善的包装内,每个独立包装的重量不得超过 30 千克,体积不得超过 40×60×100 厘米,如包装重量或体积超标,需征得南航同意后方可托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