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的冬天到2011年春天,我在27岁的时候,在墨西哥旅行了三个月。
去墨西哥之前,我对这个辽阔的大地一无所知。我不知道它拥有高原和沙漠,云雾森林和海洋;我不知道他和美国文化的联系;我从来没有把在夏夜的露天小酒馆必点,上面总有一瓣需要“噗”一声按到酒里面,带出很多细小气泡的科罗娜啤酒和这个国家联系起来;而它最出名的酒品龙舌兰,曾经带给我的只是宿醉的头痛;我不知道它丰富的艺术和文化底蕴,就连它和小时候一度沉迷的玛雅文化的联系都没有想起来。
我去墨西哥的唯一原因,只是因为它很远,很远。实际上,它是我们并不方便的中国大陆护照能让我比较不麻烦地去到的最远的地方。
2010年的春天,我结束了一段持续三年,害人害己的恋情;秋天,我退掉了在单身公寓顶楼的房间,想搬去北京,却被北京的天气和漆黑的夜晚吓倒,回到南方,寄居在朋友家的客房。我的工作是自由职业的同声传译,冬天最忙碌的三个月,被我去北京前后折腾了一个月,回来生了一个月的病,真正工作的时间只有一个月而已。但是我不在乎。我并不想要延续大学毕业以来已经多多少少以同样形态持续了六年的生活。我需要离开。已经陷入绝境的生活,需要某种形态的重启。
我要买一张单程机票。我对航空公司的客服说。
但是你持中国大陆护照,只能买来回的。
那么来回程之间最多隔多久呢?我问
三个月。
那么就三个月好了。
我告诉家人朋友,我要去遥远的异国呆一个季度。他们似乎已经习惯了我的任性,并没有多说。但是我心里面另外有小小的打算。刚刚卖掉了心爱的墨绿色四驱车,银行里还有一些钱。如果需要,还可以旅行再久一些,再远一些。但是谁知道呢?
在我那看得到一点点海景,处在三十四楼,外面每次刮风整个屋子都会尖叫的小公寓的最后一天,快递交个我了一个小小的包裹。拆开,溜到手上的是一串冰冷的银色。细碎的链条,大小银环,是个钥匙扣。才想起来,那是很久以前在淘宝拍的,一直没有货,卖家到现在才寄过来。手上拿着一个冰冷而崭新的钥匙扣,但是我已经没有任何钥匙可以扣在上面了,我,这个一直以自己的独立自豪的人,已经没有家了。
没有钥匙的钥匙扣被我放进了随身的大皮包。几个月之后,又住进了蓝色的Osprey精灵大背包。陪我走遍了墨西哥的沙漠和高原,湛蓝的加勒比海,看过了高远的天空上一直排到天空尽头的玫瑰色云彩,喝过了无数的龙舌兰酒,认识了无数的朋友。
然后我回来了,跟一个高高大大的澳洲男生同租了一套看得到海的公寓。就算刮台风的时候,家里也温暖而安静。
然后我在网上认识了很多很多的朋友。
其中的一个成为了我的先生。
但是,这都是后来发生的事情了。
这里要讲的,是我27岁的时候,在墨西哥旅行了三个月的事情。
(原载于我自己的博客,Traveller's Eyes,http://cindysss.com/ )
北方
这是我来到墨西哥的第一天的第一个小时。
我坐在一部不新不旧的轿车后面。大包在车尾箱,小包在怀里。车里只有我一个人,停在一个看起来不差的酒店后巷。实际上,这个后巷和香港中环任何一座大厦的后巷没有任何区别。地面干净,墙面贴着现代而具美感的面砖,墙边靠着几个大型垃圾桶。偶尔有酒店前门看不见的各色人等进进出出。穿着雪白制服的厨子,洗衣房的工作人员,还有人拿着一大托盘点心从小货车上下来,用身体抵开一扇大门转身进去了。唯一的不同,只是这些人的面孔和肤色。
我把车窗摇下来一点点,小心呼吸了一口墨西哥城臭名卓著的空气。有一点点汽车尾气的味道,其它并不太差。至少在这个黄昏的小巷中,空气是透明的,带着一点点夕阳的金黄。
“你看你把自己弄到了什么状况?” 我对着倒后镜中的自己翻了个白眼。在墨西哥和美国边境城市蒂华纳头昏眼花转机的时候,跟前面的中国人聊天,结果别人很绅士地说送我到青年旅社好了,到了墨西哥城,他接机的同事们正打算乘圣诞和新年假期去北部转一圈,热情邀约。结果,我被载到青年旅馆取消了我的订房,坐到了车的后面。这也就是为什么,我在来到墨西哥的第一天,会在这里等着他们拿行李。
后来证明,旅伴们是人畜无害,虽然有一点点无聊的工程师们,这是一趟极其“中国”的旅行。在三天的时间内,我们转了四个州,最后因为赶不回来,这几个受雇于某公司墨西哥办事处的旅伴还晚了一天上班。因为时差,我绝大部分时间都昏昏沉沉的,在梦和醒的边缘。看到的景色,也和梦境没有多大区别。
在天主教堂对面,热闹的广场正中,是一个张灯结彩,雪白的圆形亭子,差的就只有放着音乐的旋转木马而已。而亭子中,是两个crossplay的人儿,罔顾周围来去的熙攘人群在相拥热吻。仔细看看,忘情的两人都是标致的少女。
车又驶过长长的一条街,街上无人,也没有其他车。两旁店铺都关了门,橱窗的灯却还开着。整条街从头到尾,橱窗里或站或依的,都是穿着各色婚纱的人偶,在昏黄的灯光下冷冷看着我们,似乎监视着深夜中赶路的人。开过许久,我都能感到她们冰冷的目光。
我也不太记得第一晚住宿的小城,后来才知道,那就是大名鼎鼎的San Miguel de Allende,要在再后来,我在另一个小城 Oaxaca 上西班牙语课的时候,才知道最后的Allende里的那两个ll,在西班牙语中,原来发的音是 “j”。 当时,那只是一个路灯昏黄的灯光下的小镇而已。我们好容易找到了落脚的小饭店,出来买啤酒的时候,看到依山而建的小城山脚下辉煌的灯光和屹立的宏大教堂。第二天到了教堂跟前,试图在长凳上炽热的阳光和冰冷刺骨的阴影之间寻找一个平衡的时候,发现旁边长凳上坐着的,前面街道上牵着狗的,附近在聊着天的,全都是很老很老,行动缓慢,衣着艳丽的高加索人种。在刺眼眼光下的 Rough Guide 书页告诉我,有个美国作家和艺术家妻子搬来这里,把一所旧房子打造成了他们的家园,后来写了一本极受欢迎的书。于是不少美国和加拿大退休老人搬到了这个小城里,拿着第一世界的退休工资,在冬天到这个阳光明媚的地方过上六个月。
小城铺着整齐石板的街道,狭窄而陡峭,不时有一部沙滩常见的全地形车呼啸而过,两边排着刷着鲜艳颜色的考究房子,每每有考究的厚重木质大门,上门钉着铜钉。中间种着一种尖尖的针叶树,快垂到地上的茂密常青藤,盛开的各色天竺葵。其中也有地产行,外面撑起板子来贴出待售物业,价格一点却也不骇人。一百多万便有一栋迷人独立小楼,于是我就在满满一墙的灿烂三角梅下做起梦来。
很久以后才知道这个已经被婴儿潮时期出生的北美人占据的小镇却也是 beat generation 一个非常重要的地标。这个小镇就是Neal Cassady,beat 的灵魂人物之一,《在路上》的主人公之一 Dean 的原型呼出最后一口气的地方。这个曾经活过无比绚烂而争议无数生活的人儿,就在这里参加了一次婚礼之后,离开了这个世界,永远活在了他激发的诗歌、文学、摇滚乐和电影之中。多么希望能在他昏迷的铁道边放上一束花,也许最好的合法选择是喝一瓶啤酒,把另外一瓶倒在地下(熟悉他的你们都知道没有那么合法的选择是什么)。但是那时候的我,就连《在路上》也还没有读过。
渴了,旁边有卖水果的小摊,西瓜哈密瓜橙子切成整齐的方块,一大杯合10比索(比索对人民币是2:1)。还是哑巴,手指指了一杯对小贩笑笑,阿姨拿起来,说:“Chilli?”“Ha?”我完全没有反应过来。 “Chilli?” “Ha?”小贩无比耐心地说了第三次 Chilli 的时候,同伴把水果接过来,把还在发愣的我拉走。告诉我,这个出产世界上最辣的辣椒的国家,对于这种火红作物的狂热热爱。同样的场景,不到一个月之后在 Oacaxa 又发生了一次,我把同伴的牛奶雪糕在千钧一发之际在小贩撒辣椒粉的金属小勺下解救了出来后,也尽责地传递了这个每个旅行者在墨西哥生存必须的智慧……远离邪恶的红色粉末。当然,一模一样的粉末有时是美味的柠檬糖粉,但是,谁又愿意冒这个风险呢?
原载于我自己的博客,Traveller's Eyes,http://cindysss.com/
龙舌兰,龙舌兰,龙舌兰
“Oh, I spent this Christmas in Tequila.” (我在龙舌兰过的圣诞节。)
每当和旅行者们交换旅行经历,说起这句话的时候,对方总有一副“嗯,这种事情我也干过,理解理解……”的表情。这个时候,我总得解释一下,Tequila 不仅仅是指龙舌兰酒,产龙舌兰酒的那个小镇,也叫做 Tequila。这时候对方的表情是:“你都去了Tequila,喝的 Tequila还会少么?”
Guilty。
25岁才第一次喝Tequila ,是和宿营团的一堆澳大利亚人在坦桑尼亚宿营地的酒吧里。外面是非洲大草原的夜晚,空气中交织着香蕉花和天堂鸟的甜香,偶尔传来鬣狗的嚎声。学着其他人的样子,小心把盐擦在左手虎口,左手拿起一瓣青柠,把小杯里的酒一饮而尽,赶紧把青柠丢到嘴巴里使劲啜。再后来才发现,就这三种简单得不能再简单的原料,是先舔盐,喝酒,再咬青柠;还是舔盐咬青柠再喝酒,在酒神之国中都是能制造出血案的严肃宗教。再到后来,我还在墨西哥遇到过这个宗教第三个支系的狂热教徒:先把盐粒撒到酒杯中,喝酒,再咬青柠。所以我一直觉得用龙舌兰酒、青柠、某种酸或苦橙酒调制,最后滚盐边的玛格丽特鸡尾酒为世界和平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当然,到底用哪种橙酒,怎么滚盐边又是能引出刀光剑影的话题……不过这一切都是后话了。
从第二天早上开始,在我的字典里,“头痛”的词条注释里面添加了一个同义词:“龙舌兰”。最后演变成,只要听到这恐怖的三个字我的头就会自动开始痛一阵子。自然也从来没有细想,为什么它名字会选了这三个字……直到我在Oaxaca旁边的山上满山的仙人掌中间看到了一颗极美的树。四五米高,树干细直而光滑,看不到叶子。上面三分一的地方开始像是云杉一样伸出参差而有序的枝条,上面长的不是叶子,而是怒放的鲜黄灿烂的花。这是什么?我拿着相机一边拍一边走过去。走到面前才发现,这小树的底座,是我已经熟悉得不能再熟悉的龙舌兰草那像是大型芦荟的叶子。原来这根本不是小树,而是龙舌兰的花。在湛蓝天空的映衬下,这艳黄的花蕊的确像是巨龙吐向天空的妖艳舌头。
龙舌兰小镇几乎是被龙舌兰草包围起来的。种得很整齐,看不到边的一垄一垄足有半人到一人高,远处不时矗立着一个巨大的农业保险广告牌。龙舌兰草需要七到十二年才能收获,虽然墨西哥北部干燥温暖的气候很适合它生长,也甚少有天灾虫害,但是在这么长的生长周期中,还是买个保险更安心一些。等到该收获的时候,把周围张牙舞爪的叶子都砍掉,露出中间的芯。芯在西班牙语中叫做 Piña,和菠萝单词是一样的。样子也长得像是一个巨型菠萝(四五十公斤的菠萝……)。这就是酿酒的原料了。
我自己也不记得在龙舌兰喝了多少种龙舌兰。这种在国内酒吧里品种乏善可陈的酒,在原产地原来有千百种不同的味道和种类。还衍生了巧克力味、咖啡味、草莓橙子菠萝等等等等。年份从五年到二十五三十年,越陈,味道越醇厚,倒是像威士忌了。曾经在上海巴里巴昂咖啡馆问过威士忌达人店主这个问题:“到后来,都是橡木桶的味道了嘛。”这样轻描淡写的一句话,让我直想找个巨大的陈年橡木桶住进去。
就算是当年的新酒,因为用百分百的龙舌兰草酿成,没有国内常见勾兑酒那刺鼻的酒精味,试过几种都还算容易入口。但是让我一见钟情的,却是同样用龙舌兰草制作,但把切开的内芯先放入巨大地窖烘烤,让后来酿出来的酒带着迷人烟熏味道和淡褐色彩的 Mezcal。不过,这种酒的酒瓶里常常有一个小小的虫子 ——很久以前用来证明它完全是植物所做。这也是这种甘醇佳酿中唯一的bug了(^_~)。
和龙舌兰酒不一样的是,Mezcal通常和甜美的橙瓣以及同样橙色的椒盐一同端上。淡淡的烟熏味和甘甜的回味,与香甜的橙汁很搭,椒盐独特的香味也会给舌尖带来另外的一个层次感受。于是此后无论是在小镇还是海边,是森林还是城市,我随身的小背包里就多了一个扁扁玻璃小瓶的琥珀色液体。无论是在高原寒冷的夜里,还是炎热海边的吉他声中,它都成了旅行者谈话最好的燃料。我的那瓶喝完了,马上会有其他旅行者从哪里弄来一瓶补上。
一直到在机场,马上要离开墨西哥了,我才发现忘记带一瓶回国。到免税店一看,摆了大半边店铺的,除了酒,还能是什么?印第安和西班牙人混血的大帅哥店员看我要买,推来满满一车的试饮,硬是灌得我醉醺醺,心满意足地抱了一大瓶龙舌兰,一大瓶 Mezcal上飞机。
嗯,飞机还没有起飞呢,瓶盖就已经打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