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建议应该转载一些最新的交通法规或条例,好像现在出台了许多新的规章制度,但是又不一定知道,比如,好象是说如果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驾驭员负全责?具体情况如何,大家来说说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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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从福田交警大队车管组免费取的!可惜偶没有扫描设备! 其实公安部网站里可以搜寻到滴!
贴给你
[file=2004/07/20/7bf465cc759c66a6.zip]附件[/file]
上面的是交通法,这个是交通法实施条例
[file=2004/07/20/dc6cd5acabd264c5.zip]附件[/file]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file=2004/07/20/834621baba351a32.zip]附件[/file]
最高人民法院对保监会关于新的人身损害赔偿审理标准是否适用于未到期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合同问题的答复意见
[file=2004/07/20/c2692dcc48f5909c.zip]附件[/file]
刚才上来看到你一下子回了那么多帖子,还没来得及看,不过,还是非常感谢,等我下载下来慢慢看吧!
刚刚用一目十行的速度扫过那么规章制度,但是关于“说如果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驾驭员负全责?”的话我并没有看到! 因为前段时间听朋友说起来,所以觉得很是奇怪,不知道哪位大哥可以帮我解答?
自2004年5月1日开始实施的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章《交通事故处理》里第七十六条第(二)款明确规定: (原文)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
说白了,就是除了是行人故意捣乱,即使行人违章,你撞上他了,也要负绝大部分责任,就这还要你能找到证据是他违章。
另外,好像19号的特区报有解释说明
多谢各位兄弟姐妹们! 我想,以后还是走路安全吧,起码哪天运气好,还能获得巨额赔款,要不开车在路上,说不准哪天就不安全啦! 天啊,谁出台的这样的规章制度,真是损人不利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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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公安部网站里可以搜寻到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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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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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04年5月1日开始实施的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章《交通事故处理》里第七十六条第(二)款明确规定:
(原文)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
说白了,就是除了是行人故意捣乱,即使行人违章,你撞上他了,也要负绝大部分责任,就这还要你能找到证据是他违章。
另外,好像19号的特区报有解释说明
多谢各位兄弟姐妹们!
我想,以后还是走路安全吧,起码哪天运气好,还能获得巨额赔款,要不开车在路上,说不准哪天就不安全啦!
天啊,谁出台的这样的规章制度,真是损人不利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