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碰瓷”
新闻背景】
警情公布:“撞车党”增多
【网民自述】遭遇“碰瓷”
一直在网上看到的“碰瓷”竟会发生在自己的身上,真是无奈!今天特写下全过程希望以此来提醒各位同学,同时也想用事实来说明新交法的不合理性。事情是这样的:
昨天下午我一人驾车在宜山路由东向西行驶,遇一路口便想小转进入岔路口(该岔路竟无路名,以致我后来报110说不清具体方位)。当我已经转好弯后(车子已经是直行状态了,另外声明我的车速是很慢的),只听“砰”(声音不大,但听起来比较闷的那种)一声,我马上踩住刹车(说实话,我明明看的很清楚我的车前根本就没有行人的,所以我感到很奇怪怎么就撞人),看看车前没有伤者我一下子感到事情的严重,以为是伤者被压在车下了,急忙下车查看现场,只见伤者躺在我车的右侧。(后来想想其实他很专业,是他故意碰撞我车后有意倒在车子的右侧,而不会倒在车前,因为这样即是司机慌乱中没有踩住制动也不会压在他身上的)看看伤者满脸是血,地上已有一滩血迹,不停的打滚呻吟,满脸痛苦的样子。(看上去让人感到此人已经生命垂危了)第一次发生撞人事故真的手忙脚乱,吓的快要晕了。约半分种后我才缓了过来,马上报了110,120(120说暂时没有车,要我等),在旁人的指点下我叫了出租车,这时警察也来了,收了我的驾照和行驶证。在众人的帮助下(伤者个子比较大),我把伤者抬进了出租车(出租车司机没有怨言,真的值得赞扬,因为座套上沾了不少血迹),直送医院。
进了医院后直奔抢救室,我一个人又要挂号又要付费,还要推车、扶伤者,累的真是没话说,况且有一医生看见我刚送伤者进医院的情景,随口说了声“这个病人,可能要不行了”,我听到这声后差点要被吓“倒”了。
进了抢救室,自然是接氧气、吊水等等,旁边围了不少医生和护士忙这忙那。医院里联防队员随即也进了抢救室,翻遍了伤者口袋,竟然身上没有一分钱,也没有任何证件。问他话他也不开口,一副临死的状态,只好把伤者挂号登记为“无名氏”。接下来是做超声波、X光、CT等等全面检查。大概抢救了四、五十分种,随着各种检查结果的出来。(我的心才慢慢放下来,因为各种检查结果显示均无明显异常)我把结果跟伤者说了(尽管他装的神志混乱,但结果出来后我已经断定遇到“碰瓷儿”了,他肯定很清醒的)。
就这样,又过了约二、三十分种,伤者才见有了点清醒(大概他听了我反复告诉他检查结果后,也知道没有必要过份伪装了),随后要我联系他的亲属,(真的令人好笑,半小时前还连自己姓名、年龄等都不知道,神志恍惚的他,一下子能背出表哥11位的手机号码。(这时另一位“搭档”慢慢终于出现了)
在伤者和医生的建议下我只能拨打所谓表哥的电话,(后来想想这个电话不该打,因为这个表哥其实就等在医院外面,他只是没有机会进入角色)。我告诉他你表弟出车祸了,现在XX医院(这是个上海很知名的医院,他说不知道在哪里,这倒也很正常,因为人家是来之外地的,只好告诉他这样、那样走),吓人的是,才约十五分种表哥就到了抢救室(上海下午5点种左右的交通现状,大家都是知道的,打的十五分钟能赶多少路?),还有一件事令人更感诧异,他表哥居然连表弟的户口本也带来了,这是后来到交警队后才知道的,因为处理时需要伤者提供身份证,伤者说身份证掉了,只有户口本。可见他们多专业,直接把户口本带来好了省得来回跑了。(关于为何伤者说没有身份证只有户口本其实是有很大原因的,请听我后面再说来)
表哥来后,看到表弟的伤情后是一副难过的样子,同时也流露出对于出这样事故的惊讶与同情。在我向他慢慢道来伤情检查结果表明无大碍后,看他才放下心来的样子演技真的够专业。最后在问过主治医生,在医生表明可以离院,拿到了验伤报告后我叫了辆出租车,随后我们一起去了交警队事故组接受处理。
到了交警队后,双方各自笔录表述了事故的经过,(1小时前还大口喘气,神志不清、不能动弹的伤者,现在完全能独立行走、口头表述清楚、连字也会写了,因为要在笔录上签名)
接下来,不用说大家也知道了,就是“调解”,根据新交法,机动车和行人发生碰撞,机动车赔偿责任负全责。经表兄弟二人商议后开价3000元,最后经过一番“舌战”后,最后1300元成交,拖车费500元自然我承担,加上医院各种费用,我一下午破财近4000元,新交法惹的祸,冤啊!
事后我总结了一下,“碰瓷儿”以下几点真的够专业,同时也是这几点引起了我的疑心。
1.碰车位置选在车侧面,倒地位置在车右侧。(让你即使刹不住车也压不着他)
2.碰车选在你转弯时(这样车速较慢,容易刹住车,当然主要是对他真正的碰撞力比较轻)
3.倒地后流血一大滩(后来进医院后检查,头部无创口,只是鼻子里流点血,刚进医院时也就嘴里吐了点血,后来就吐不出了,照常理在现场就是鼻子流点血话,地上血迹应该是一点一点的,不会是一滩的,所以我怀疑要么含在嘴里,要么手里事先拿了个血袋,倒地后放的血,提醒以后有人遇到这种事,现场采点血样到医院验证一下是否是伤者本人的血,我估计不大可能全是他的血)
4.伤者碰撞后的表情演技,那真的是无法形容,一直到抢救室都是那种奄奄一息,神志恍惚的样子,够专业!(后来各种检查结果出来后,表明不应该有这么大的反应,说明了二个字—“假的”)
5.表哥能在十五分种左右赶到医院,而且还带来了户口本(可以说明是有备而来,早就等在外面了,只是在等待进入角色的时机)
6.居然没有身份证,只有户口本(身上忘带身份证,这倒也很正常,你想一个远离家乡的成年人,如果没有身份证,乘火车、找工作、借住地等等如何解决?户口能替代吗,肯定不能,因为上面没有照片呀,尽管没有照片户口本确有着它悠久的历史,有时倒的确能起很大作用。“碰瓷儿”就是利用了这一点,其实我敢肯定他们有身份证,只是不敢带过来,因为一个月要做很多次这样的所谓“碰瓷”,怕接受处理时记录在案,让公安机关发觉他短期内“事故”率过高。另外他们又不敢用假身份证,处理时警察要看的,会露馅的呀。所以他们只能用和自己年龄相仿的老乡户口本,我估计户口本是真的。只是“碰瓷儿”要背熟,被冒用人的出身年月,属性,家庭地址、家庭成员姓名等常用信息,怕警察抽问呗。
以上就是我的亲身经历和事后感受,希望大家共鸣!
【网民自述】抓到一伙“撞车党”
我刚从派出所回来,事关一个月前,即5月30日晚我被一伙毛贼碰车敲诈的事情,今天,终于让我把几个小毛贼抓回来了。让我慢慢道来……
5月30日,我在广外北门前购物后回家,知道的人都知道如果遵章回家有多麻烦,没办法,反正是晚上,就逆行走上了被敲诈的路。逆行到一半,远远看见几辆自行车迎面而来,前前后后,没有并排,闪一下大灯,低着头,好象没看到。转眼近了,看着各行其道,我的车速也就20-30,没在意。自行车一闪,从左边过去了,砰!撞了。
不是过去了吗?怎么回事?当时第一感觉就是遇到敲诈的。下车,看到人飞到几米开外,自行车前轮扭曲,我的车,撞到左前的轮眉了,可就是不锈钢凹凸了一点,轮眉倒是带下了一半,车可是漆都没掉。
赶紧赶过去看人有没事,作晕倒状,嘴边大滩呕吐物,其同伙叫道:看他都吐了,快送医院!奇怪,网上说的不都是不愿去医院浪费挣钱时间吗?由于是自己违章,新交法的利剑高悬颅顶,没办法,根本没想报警,上车,人都不用我抬。特此敬告,整个晚上上两家医院我一次也不用抬伤者,他的同伙全包办了,不让我碰,怕露陷。上车后,由于大小LD都在,我转念一想,说:多少钱吧,了断吧。贼略作沉吟:5000!气愤!还是上医院吧,毕竟如果他死了,我卖掉小车也赔不起40万。上了车,贼要到大医院,我分析这是个没有经验的贼,他也想不到小车能以20-30的速度侧面就把他撞到5、6米开外,撞那一下比较剧烈,所以心理很紧张,在我坚持下先到了广外医院,血压等没问题,就是躺着脚不断地发抖,我试过,没事不会抖成那样。广外没有CT,我说到中医学院吧,贼可能觉得较远,倒有点犹豫起来了。后来还是上车到中医学院,挂号,进急诊室。医生正在处理一个浑身是血的病号。期间看了其同伙的身份证,清远人,姓巫。约半小时后,医生仍未处理,我不断打电话给附近的朋友,可惜就是怎么都打不通。一小时后,医生告知CT坏了,又让转院,我提出转市医院。贼同伙终于不干了,开始讲价。人还躺在抢救室,都不知会不会死就讲价,终于露陷了吧。“3800,CT都要7、8百,治疗、误工、单车……”,我可不清楚CT的价格,他那么清楚?“我看人没什么事了,最多1000”,“那就报警吧”说着做打手机状。我知道报警对我有坏处,对他来说,因为新交法刚出台,没有坏处,可也得不到什么好处。广外医生说的2000元无形中已成了我的底线。最后到了10点多,已耗了2个多钟。没办法,逆行在先,写个字条,2000元成交。开车,留下两个贼在医院。
5个原因让我怀疑:1、不是车头撞的。2、上车就愿意开价。3、清楚CT价格,且受的伤无法立刻看到后果,必须照CT。4、没检查出个结果就讲价成交,这事从表面上讲无论如何我都要赔的。5、有过类似事件。
三个原因我不想拖:1、单车变形,人真呕吐、脚抽筋,万一真有事死了,我怎么办?2、不死落个后遗症不给拖死?3、没人帮手。
回家路上我就总结出这是一出由不熟练和心理准备不足的演员和老道的导演合排的戏,他也没想到撞得那么厉害。知道是假的,还是怕他真有事。可当时真不知有什么办法解决。选择一了百了还是稳妥的。但事情决不可以就这样完!第二天,我把事情经过跟经常到广外的朋友说了。没几天,他告诉我当他晚上开车经过时,看到广外门前路段有三五个人,有坐在人行道上的,有站在那的,关键是有一个骑在单车上,右脚踩在人行道(比路面高),左脚踏单车踏板,后面紧跟着还有一辆单车,车上一前一后两个人,在那好象聊天的样子,可都可以随时出发。我把他说的记在心上。再过了个星期,我回家到路口等红灯过时,特意看了看有没有同事说的情形,呵呵,真的有!把车开过去,放下车窗,5米左右,仔细认人,有一个象那天讲数的!那小子好象也对我的车有点印象,看我在看他,赶紧用手遮脸!严重怀疑!把车开到广外门口,跟保安说:小心那伙人,故意撞车的,上次我已被敲诈一把。那时我还想等他们再撞一把的时候我再出来指证,那他们就必死无疑了。保安也因为觉得证据不足,抓了也不好办,踟躇之际,那伙人可能远远看见我和保安在说话,已经四散离开了。我把电话留给保安,让他们如果再碰到这伙人作案,抓起来我来作证。他们不是第一次了,而且我有他们的手迹——给我的收据。这样才可能把他们绳之以法。6月30日晚9点我再次在广外门口等红灯,又看见了。这次我把车停得远远的,走过去。走近看,倒好象没一个认识的,突然,这伙贼似乎骚动起来,有一辆车闪着灯逆行而来了,为首的单车马上串了出去……这里的交通设置不合理,很多人购物或吃饭后都逆行走80米左右。是一辆日产尼桑,过来了,单车也出去了,眼看高潮到来,谁知尼桑突然一拐左,在前面的路口转进去了。单车随即一个急刹,退回来了.虽然没发生什么,但我已经很清楚这伙人是干什么的了.走到校门口找保安报案,保安说那伙人从7点钟已经呆在那里了,马上布置抓人。那伙人好象觉察出什么,5、6个跑到马路对面了,只剩3个,到底抓不抓?保安有些犹豫,我跟了过去,不抓怎么行?保安看我很坚定,便一声令下,两边包抄,两个按住一个,这时我认出了一个就是那天撞我车躺了一晚上的人。我说:就是他。保安们立马象打了兴奋剂,走!押着3个人……你丫的怎么不吐了?你丫的怎么不晕了?抽你丫的怎么脚不发抖了?痛快呀。到了广外保卫处,我在一边写事发经过,那边可就乱成一团,打得后来再也没声响了。一检查,发现每个人身上都装着1000多块钱,盲流有那么多钱吗?是以防万一用的吧。可保卫处觉得有些难处理,毕竟只有一个报案人,又不是抓的现行。我痛快是痛快了,对能把他们怎么样也心里没底。后来还是报了派出所,警察来了,事情就完全不一样了。警察一听是这么回事就说:这次一定钉死他们。原来他们派出所一位警察在警校时的老师也曾被人敲诈过!到了派出所,所长好象面有难色,觉得证据仍然不足,要是他们死不承认也难办。转眼2小时过去了,警校的老师到了,要他认人。老师一看,化成灰我也认得他!清远市石头镇**人!原来他上次几乎停车了还是撞上来了,他觉得他有理就报了警,可结果和我那次差不多,报了4次110都不受理,只是交警那留了贼人的身份证和记录,他说交警当时就认出撞车的人,还说:又是你,别装了。
可见此类事情真有点难处理,贼人确实很好地利用了法律的灰色地带。眼看事情有点僵,两个事主证人还不能定罪?那个老师已经打报纸报料热线、又找律师说要自己起诉。这时已经凌晨12点过了。我反正已出了气,想着要看葡荷大战,三个钟没喝水,烟也抽完了,就跟警察说我无所谓,那点钱我也不要了,就当捐给社会稳定治安基金吧。可当时警察有意无意间忽略了一个重要的证据。当时贼人收我钱时曾立下收据:收到丘水金车祸治疗费2000元,以后两讫等内容,签名是巫永勤。这个巫永勤是清远人,我看了身份证,那个撞车的丘水金一晚上躺着,我也没留意他的身份。因为抓的人里没有巫永勤,我认出的撞车者也不叫丘水金,警察开始看内容觉得就是一般协议,说明不了什么。后来还是我到照相室参观时,看到抓人那天晚上已经骑车出动然后看见尼桑车拐走又退回来的贼人就叫丘水金。呵呵,全明白了。他们作假也不会另编个名字,竟用了同伙的名字!这已充分证明了这伙人长期从事这项危险又昧着良心挣钱的运动。真相大白,证据确凿,然后就开始了长达2小时左右的录口供。我先录完,刚好赶回去看球。警校老师说:大快我心!陪我!看什么球?!
第二天起来,LD说保卫处给她打电话,要她知道的那个同样遭遇的广外教师的电话,还说经过昨晚的审讯,今天又抓了十几个,保卫处要我再写一份事发经过留材料。多行不义必自毙,这几天我再也看不到广外门前的自行车了。据警校老师说,这伙人作案很多起,至少3、5年。
【新闻述评】
每年因交通事故死亡的人数以万计。这些事故有机动车的原因,也有非机动车和行人的问题。特别是一些如闯红灯、逆行等违章行为使各方深恶痛绝,为减少交通事故,一些地方曾出台一些比较极端的措施,引起了公众的关注。为优化交通环境、减少交通事故,国家于近期出台了《道路交通安全法》,但其中一些条款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关注,同时也让一些人比较困惑。
5月1日颁布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员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
5月初颁布的《北京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草案)》第70条对于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进行了补充说明。
该条款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且损失超过第三者责任保险限额的,机动车驾驶人依法减轻赔偿责任后,实际承担的赔偿数额不得低于超过责任限额部分的60%。但是,在高速公路和全封闭的机动车道可以低于60%。
根据《交法》和《条例草案》的精神,机动车在与非机动车及行人发生事故时所承担的责任份额显著提升,而在4月底发生的“十八里店北桥赛纳撞人案”和5月初发生的“菜户营奥拓撞人案”更是在广大车主甚至全社会范围内引发了空前的大讨论。
支持者盛赞《交法》体现了以人为本的原则,最大限度地实现了对“弱势群体”的保护;反对者则认为《交法》以相对的“强弱”划分责任助长了非机动车和行人的违章行为,对遵纪守法车主显失公平。
正方:推土机9257:驾驶员要对违规的行人宽容我是一名驾驶员,同时又是一个行人。我的母亲是行人,很多情况下要步行和骑小三轮;我女儿是行人,她骑自行车上学,也经常步行。驾驶员的重要责任就是注意违规的行人,没有分神的理由。
我不愿意别人撞我的母亲,她一个老太太,精力和文化都不太行,难免有犯糊涂的时候;我不愿意有人撞我的女儿,她难免有淘气、发孩子狂的时候。因此,我也不愿意撞人家的糊涂老母亲、淘气发狂的女儿。如果别人的老母亲神神经经地跑到路中间,人家的女儿兴高采烈地跳到路中间,给我造成麻烦和惊险,我不生气,人难免如此。我老了,到70岁以后驾照失效了,我也难免糊涂地跑到路中间去。请现在比我年轻,那时候驾照还有效的朋友到时候宽容我。
匿名网友:拥有路权不可漠视一切拥有了所谓的路权,就可以漠视一切,甚至别人的生命吗?问题的核心是生命权与路权的较量。
《交法》表现了对“基本人权”的尊重。虽然有交通规则约束行人,但走路并不需要考执照,也就是说不能假设每个行人都具有完整的交通意识,其中更包括一些残障、弱智、老年人,他们也有行路的权利,而且处于劣势。
驾驶员虽然持有执照,但他们的交通素质并不比行人高,这包括谦让、遵守交通信号等,而且汽车对行人具有绝对的优势,当行人不让汽车时,对汽车造成的损害是阻挡;但当汽车不让行人时,后果可就严重得多了。所以新法规要对这种优势进行一定限度的限制。
反方:feiusa:路权决定一切任何法律都应该惩罚犯错误的人,如果驾驶员犯了错误,怎么惩罚都不为过。但是,如果要求驾驶员为行人或者非机动车的错误受惩罚,就要考虑惩罚的力度,因为毕竟是代人受过,关键的问题是这个。谁都有思想,都应该遵纪守法,但是任何人都只能保证自己遵纪守法,而无法保证别人是否遵纪守法。
bigbearbj:新《交法》对车主不负责任新《交法》对于部分机动车的违章违法行为从重处罚我认为完全必要!比如醉酒驾车,比如闯红灯,抓住了判刑也行,因为这种行为的后果驾车人应该明白,而且完全可以预防;再比如对于汽车撞人,如果汽车在人行横道,自行车道或者本来不该机动车呆的地方发生事故,我也同意在分清责任的基础上对机动车予以重罚。
但是,如果行人去了他不该去的地方,比如封闭的高速公路,比如闯红灯,而机动车驾车人又确实采取了必要的措施,但还是未能避免事故的发生,在这种情况下,有什么理由由机动车负责呢?
【专家说法】深圳“撞车党”调查
(深圳热线综合报道)
还是那句话,
不管男人、女人、有钱人、没钱人,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不要打着“保护”的幌子,人为制造不平等,
我看......最该保护的恰恰是法律的公平、公正性 !
“碰”瓷的胆量越来越大,各位多加小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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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下午, 偶窝在家里打开空调舒舒服服的睡午觉,忽然电话嘀嘀嗒嗒的叫了起来,
伸手在床上一通乱摸,意识朦胧的“喂”了一声,电话那头儿一个严肃的声音:你是
*******的车主吗?我回答:是 。
然后他说,我是交通队事故科,你的车今天中午一点钟左右在商业街撞人后淘义了。
一听这话,我立刻清醒了,爬起来就往窗外看,不对啊,我的车明明就停在外面呐,
我就跟JC大哥说了,您弄错了吧,我中午吃过饭还没出去过呢,那头又说了,那下午
一点左右你在什么地方?我在家睡觉啊,JC说,这样吧,你说你在家睡觉,事主说你
撞了人, 他现在就在我们这里,你现在开上车马上过来,我们做一下鉴定就清楚了。
我又没撞人,凭什么啊,事故科,事故科在小汤山,离我家开车也要四十分钟,不
去,于是我非常慢的对那JC说,大哥,麻烦您先弄明白,车是我的,但没撞人,更谈
不上淘义!
JC不依不饶,说什么协助办案是我的义务,不胜其烦,我答应一个小时后到交通队事
故科。
答应是答应了,可我委曲啊,不去你又不能来家抓我,于是,我心安理得的办我自己
的事情去了。
结果,晚上七点左右,一辆J车停在了楼下车场,打电话通知我下楼,否则就调拖车,
没办法,只好下去跟他们解释,让他们看车,检查,可人家不查,硬要我把车开到交
通队,本想找分管政法的朋友诉诉苦,可转念一想,这样一来人家倒以为我撞了人,
于是,带上两个朋友开上车去了交通队。
在交通队,JC态度非常好,并且非常有耐心的给我做工作,说事主报的122,现在还在
事故科等着,希望我和事主见个面,当面对质一下,今天能把事情解决了,,其间有
数个报案电话报J,当真的很忙
可我心里坦荡荡,说什么也不愿意去,最后,那JC一拍桌子,瞪着眼对我说,也就是
你,拿你当小妹妹,要是换了别人,把交法往桌上一拍,看看,看明白了吧,开单子
扣车,哪费的了这么多事儿,(新交法真有这权利吗?)正在这时,一个朋友打来电
话,劝我跟JC去解决一下,说事主报的122,要跟踪处理的,别太难为为家。没办法,
于是跟了JC去事故科。
到了事故科,见了事主,好眼熟啊,我今天在街上看到过他三次,由于他走路的姿势
比较有特点(典型的闲货),所以印象深刻。我据实做了当天他报案时的口录,他却
一口咬定我一点左右在商业街撞了他,并且还带了个所谓的人证,让我赔他一千块,
再三交涉,时间已近晚上十点,由于他提供的车型车号艳色与我的车完全相符,并且
是报的122,且一口咬定我撞了他,JC虽然不胜其烦,但也没办法帮我,最后JC说,这
样吧,我做主让他赔你个傻数,250,我一听就火了,凭什么啊,我又没撞他,JC说,
我们还有许多大案等着呢,没工夫忙你们这些小事儿,如果你不同意,我只能给你开
个单子, 你把车放这儿,如果最后取证不是你撞的,你再开走,如果你有异议,可以
行政诉讼,
看看时间,心烦不已,我对JC说,这样吧,今天我认倒霉,我给他一百块,接受就接
受,不接受就算了,那碰瓷的觉得不够,说JC既然说了250了就得250。JC看看我
说,MM这样吧,你拿二百,我出五十。我真有案子要出现场,没工夫跟你们泡,要不
我只能先把你车留这儿。
看JC都这么说了,我只好认倒霉,就这样,凭空损失了250大米,还搭上时间精力外加
饿肚子。冤枉呐。
我遇上这种事情可能会气疯掉
承受能力不强呀
都是新交法若的祸~~~~~~~~~~
靠。。。咱也碰瓷去吧。
在关外也遇到过,就是你的车速越慢,就越容易发生!!!
不如开得快点招摇点,反而怕撞死,就不敢跟你发生关系了!!!
我遇到的第一反应就是撞车党,可惜就是手边没铁棍,要不,我会下车札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