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山野 2004-08-09 15:14

关于“话题管理员”功能,请固定活动组织者等注意

来源:一些话题的主贴或一定数量的内容贴具有保存价值,首贴作者有主动管理该话题的愿望和必要性
参考:著名的网络摄影讨论区《色影无忌》的论坛使用了这样的一个功能来下放一个话题的管理权限给特定的用户

使用:

1. 在允许使用这个功能的讨论区中,如果一个帖子的首贴是你发的,那么在浏览的时候上方“打印话题”的右边多出一个按钮

申请话题管理

点击此按钮即可提交申请

2. 提交申请完毕以后该按钮将变成闪烁的

和“申请已经提交”的字样。

3. 提交申请后建议您在首贴内醒目位置用醒目字体简短说明您申请管理本话题的理由,或者用悄悄话联系该讨论区的版主。

4. 在得到版主的授权以后,话题管理员的ID将显示在话题顶部。话题管理员可以对话题内所有的跟贴进行修改和删除操作。

5. 话题管理员的权力和义务包括:
删除失去时效性的跟贴以保持整个话题的紧凑,减少对论坛资源的占用
保持该话题内没有无意义的跟贴版聊
保持该话题内没有与主题无关的附件
维持该话题讨论的正常氛围,删除不当言论

6. 斑竹可以取消一个已授权话题的管理授权。话题被移动/回收后管理授权自动失效。

目前话题管理员功能在【 相 约 同 行 】和 【 磨 房 @ 深 圳 】两个讨论区做试用,如果效果良好将推广至其它有需求的讨论区。
请报告BUG和提出修改建议

论坛将针对使用中出现的问题对本功能极其使用规则进行适当的修改。

特别提醒得到授权的话题管理员:
1. 请注意公正/平等/善意的对待回帖者;
2. 尽可能的在首贴醒目位置明示你的管理规则;
3. 对于修改/删除等重要操作,请遵守磨房理念,遵守你在首贴中作出的管理规则或约定;
4. 特别注意在删除跟贴时使用树型浏览根据帖子的引用关系从后向前删除。

请注意第4条,以免制造很多删不掉的帖子。
删贴的时候用树型方式查看。凡是被引用过的帖子,需要先删除后面的引用贴才能完全删除前面的被引用贴。
建议开一个树型浏览窗口,需要删除的帖子用SHIFT+鼠标单击来打开新窗口后点“编辑”-》“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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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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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裘羽■ 2004-08-10 01:34

:D:D
这个功能不错,支持: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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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青池塘 2004-08-10 01:39

这个功能好!正想提建议呢!: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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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余 OP 2004-08-10 03:14

野风、裘羽,授权已开,请在使用中提出意见:D

还有,先把你们的高层建筑清理一下吧,口水贴也好清一清了8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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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风 老余 2004-08-10 04:11

遵旨!马上清扫!:D
(试过了!可以修改帖子!但是无权删除过期的口水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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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余 OP 野风 2004-08-10 04:30

野风 wrote:
遵旨!马上清扫!:D
(试过了!可以修改帖子!但是无权删除过期的口水帖!:(

不会呀?!

你进入相应的帖子,用编辑功能打开,然后在最下面选择删除就OK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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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风 老余 2004-08-10 04:33

OK!搞惦!犯了个ZT错误!:I:I没有看到最下面的删除字样!:D
(删得偶头晕眼花手软!有空再慢慢清理!:O)
特别提醒
如果后面有引用帖的,最好在树型结构下先删除后面的再往前!否则会保留“XX”符号滴!: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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闪闪的红星 2004-08-10 14:40

老余给我授权吧
我要删除"双登莲花山"的口水贴,节约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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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余 OP 2004-08-10 15:03

启用了“话题管理”功能以后,大家要把功能切实用起来,要还是口水横飞,楼层高筑的话。。。。。。:D

没有启用该功能的帖子也要提醒注意,一旦出现上面的情况,结局也是。。。。。。: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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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叶 2004-08-11 08:44

缺少提交申请的确认提示,提示是否真的要提交申请,因为有时可能误点之类的。

再建议未得到确认的时候,可以自己取消申请。: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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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裘羽■ 2004-08-11 15:31

:(怎么有些帖子怎么也删除不掉的?还是显示着,但有[已被删除] 的字显示着B)

这个功能是否退出太晚了点,那帖子那么长删除真够累的,还不如换个新的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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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凉 ■裘羽■ 2004-08-12 05:17

因为这些帖子被引用过!看来你没有好好的看老余的帖子!
删除这些被引用的帖子要从后往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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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琳 2004-08-12 06:55

深圳版的此功能已试用
正想着相约版是否也可以申请:I
已申请
请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