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吧,下面这些话可能扯的有些远(以下讨论主要针对成年人,未成年人的责任应由其监护人承担):
“户外有风险,出行需谨慎。”随着户外运动的发展,近几年来相信这句话对于玩户外的或者不玩户外的都不陌生了,我们常常一遍遍地重复这句话来提醒那些刚接触户外的菜鸟,老驴们也经常把这句话挂在嘴边。但是真正落到实处,有风险,自然要有人承担风险,那么这个风险的责任由谁来担当,在国内的户外管理方来看,这是一个最最重要的问题。再落到实处,风险实际上意味着什么,我认为,除去“出事”后亲人朋友们心理上的悲痛外,最重要的自然是昂贵的搜救、遗体运输等等应对措施的费用由谁来承担。
我认为,对于任何参与户外运动的人,这些责任自然应当由其本人来承担。人,要对自己的行为及其带来的后果负责,这是最基本的道理。任何领队、管理部门在没有恶意行为(包括见死不救等不作为行为)导致当事人死亡、受伤时,都应当是没有责任的。
然而,目前来看,国内户外的现状不是这样。从近几年发生在四川四姑娘山区和北京周边的几起山难或人员失踪案例来看,负责这笔昂贵费用的是管理部门,是政府,是拿着纳税人的钱来对这些在户外“出事”的人进行搜救,负责他们的遗体运输。当然,对于少数购买了户外相关保险的当事人,保险公司会赔付相应的数额。这显然与上一段中所说的内容是不符合的。
为什么会是这样,为什么“驴友”在户外的出了事故,最终往往却需要政府来买单。追其缘由,我认为问题是出在本文第二段的第二句话。“人,要对自己的行为及其带来的后果负责。”而这一点,在国内是很难做到的,即使我们这些玩户外的驴做到了,我们的家属,很可能会做不到,即使我们及我们的家属做到了,社会舆论却不会给我们创造一个这么做的环境。这在国内是个很普遍的问题,那就是爱追究责任,这一追究下来,人自然就没办法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了。
举个例子,假如国内某大学生登山队员,在一次与朋友一起的攀登活动中遇难了。我们来想象一下这件事情之后会引起怎样的后续事件,不出意外的话之后这件事情在网上会引起很多人的关注。那么很多人自然就要发表观点了,自然要追究到该大学生所在的学校,该大学生所在的户外社团,该大学生所在学校的团委社团部、文体部,该大学生出事所在地的地方登协,这次攀登活动的发起者、组织者等等。以上任何部门和个人,都有可能受到网友们、专家们的指责,声称他们需要负责任。可是出事的人还留在山里,有可能已被证实死亡,有可能只是暂时失踪、生死不明,总不能把人扔在山里不管吧,这时候谁来出钱去组织搜救和遗体处理呢?客观的想想,如果同意这一点“人,应该对自己的行为以及造成的后果负责”,那么现在失踪的人在山里没办法负责了,自然就应该是谁主张搜救,谁就来出钱。那么最着急,最心切的应该就是失踪者的家人、好友了,可是我们知道往往高海拔的山区搜救不是小事,甚至还需要动用直升机神马的,费用自然不少,而有这个搜救能力的,也是当地的登协和政府相关部门,那么在失踪者家属没有筹集到费用的时候,他们是救,还是不救?我认为自然是要救的,不救就不人道了。这也是各地登协和相关部门的现行做法。可是问题出现了,一边是来自各方面的指责,一方面是出事队员家长的哭诉,当地登协在这个时候肯定会全力展开搜救工作,然而往往最后不管是失踪者被证实已经死亡,还是运气好被活着救下来,这笔费用最后都是由政府买单了,当事人的亲朋好友呢?忙着去找保险公司索赔(如果购买了保险的话),忙着去找领队打官司,甚至还去找管理部门的麻烦。而出钱除力的当地登协和管理部门呢?则在忙着承受来自社会各界的压力,忙着接受上级对此次重大户外事故的审查,忙着开会,忙着向下级基层部门传达精神,要加强严格管理。最后,这笔不菲的搜救费用,就不了了之了。
等到事情过去了再看,这件事情上各方面似乎都吃了不小的亏,除去无法估量的当事人亲友在精神上的悲痛外,吃亏最大的就是当地登协和相关管理部门了,不仅出了人出了力出了钱,还要承受来自各方面的压力继续把工作开展下去。然而,这一切的导火索,是一次户外运动中的事故。(当然,也不是全部如此,据我所知,李红学出事后,他的搜救费用中,很多都是由朋友们筹集到的。)
如此种种,也就不难解释为什么目前国内户外圈中存在的若干现象了:中国登协和各地方登协制定的各种《国内登山运动管理办法》《XX省(自治区)登山运动管理办法》中对攀登活动,尤其是自由攀登的种种严格限制;各各网站、平台组织的户外活动召集帖中大多会要求参与者签署免责声明;各高校团委对于户外社团的种种严格限制;各相关部门对登山运动的粗暴式的“一刀切”的管理等等。然而,其中很多现象是阻挠国内登山运动的发展的,尤其是高水平自由攀登的发展。为什么,因为说到底,怕担责任,怕买单呗。负责管理的这些人往往看重的是他在任内所管理的这一亩三分地出不出事故,对于国内户外运动、登山运动的发展不是那么重视,甚至根本无视。
那么为什么往往会出现户外活动出了事需要政府和相关部门买单这种事情呢。回到讨论的出发点。两个原则:“户外有风险”、“人,应该对自己的行为负责”。户外运动有风险嘛,有风险自然是要死人的。中国玩户外人的那么多,每年死掉几个正常,大学生爬雪山的那么多,而爬雪山在户外活动中本来就是风险很高的一项内容,这么多年,这么多爬雪山的大学生,出一两起事故,想想自然也应该是可以接受的。所以由此我们可以看出,国内户外管理者存在的一个问题是,他们想要依靠管理制造一个“不会出事”的户外运动,这显然与“户外”本身的概念是相悖的。那么,另一个问题出在为什么参与户外运动、登山的这个大学生不能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况且是一件想来本正常的事情。为什么他出了事,社会舆论会指责他所在的学校,会指责当地管理部门?我想,这与中国的传统文化和社会氛围是分不开的,具体个中缘由,暂不展开讨论。
那么综上所述,我想我们找到了为什么目前国内在针对户外运动的管理上存在的种种阻挠户外运动本身发展的现象了。那么,我们这些玩户外的,搞攀登的,是对这种现象的存在,是应该听之任之呢?还是应该主动做些什么去改变呢?我个人是选择后者的,我会和我的家人、朋友说明白我是在从事一项风险很高的活动,这是我的梦想,如果我出了事故,请想清楚,我是有责任承担我的一切搜救费用的,当然,我在每次出去之前都会购买保险。如果我真的没有能力来活着承担这些,请慎重考虑,且不要追究任何其他人的责任(如果他们不存在任何恶意行为的话)。可能这两句话说的很不负责任,没错,自己承担不了的责任却需要家人、朋友来承担。可是否则呢?难道这些要由政府、学校或者单位来承担更合理吗?现在的实际情况这些确实是在由后者来承担,这样的后果可能是家人、朋友的心理上得到了一些小小的安慰,却带来了一个不利于户外运动本身发展的户外环境。为什么我们不能在“出事”之前仔细地考虑一下这个问题呢?话又说回来,户外的风险,自己承担不了,却要由家人、朋友来承担,这样就对吗?这样做是一种负责任的表现吗?没错,这就是国内文化的传统思维,必须要追究一个责任的承担者出来。在这种思维体系下,想做一个负责任的人,就不要碰户外,碰了,就有你负不起的责任。
我曾和麦克里贝里交流过相关的问题,他说他的家人和朋友都很支持他的攀登、探险活动,并可以理解,他们可以做到为他的每一次成功而感到喜悦,而不是每一次麦克外出的时候都在家里担心的睡不着觉(而这正是我父亲对我说的他对我登山的态度),他们很认同麦克从事的事业。而同时,我也见过大学生户外协会的会员家长在他们登山队攀登回来的登山报告会上提问时失声痛哭。我想,这更多的原因是中西方文化的差异吧。
回到现实,我们怎么做才能在国内营造一个更好的户外环境呢。如果自己没有勇气去承担这些责任,请远离户外;如果没办法让家人、朋友认同你对户外的想法,那么,正如一位水木网友所说,跟个靠谱点的领队吧,要么就把自己弄靠谱点。
另一方面,如果存在有专门的,专业的,收费的户外搜救组织,会不会好一些?
浅谈国内户外运动的风险管理(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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