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自读者200514
人是万物之灵,是生命最高的形式,是地球上万物的主宰---难道这还是个问题吗?
然而,在国外这些年的所见所闻,让我对这个问题有了越来越多的思考。而引起这类思考的都是一些平平常常,不经意中的所见所闻。
我忘不了一个夏日的黄昏,天空乌云密布,风雨欲来。瑞士日内瓦湖畔石子小路上,游人寥寥无几。湖畔乱石滩上有一只孤独的天鹅在卧巢孵卵。它在此静卧已经好几天了。每天散步的游人都会关切地远远注视着它,或者默默地在不远的石头上放下几片面包,一把玉米粒,和天鹅一起静静地等待它孩子的诞生。
忽然,天空骤变,黑云奔腾翻滚,湖水也呼应着掀起了波浪,一场暴雨即将来临。游人纷纷躲避,只有那只天鹅人默默地坚守在乱石滩上一动不动。这是我看到一个七八岁的男孩,手里拿着一件雨衣,在湖畔的小路上担心地望着不远处的天鹅。风吹乱了他软软的头发,他眼中充满焦虑,它是想去为天鹅遮雨,又为担心会打扰它而踌躇。这让我深深地感动。日内瓦湖畔苍凉云天之下孤独的天鹅,和它身边不敢靠近的小小守卫者,就像一幅动人的油画,从此深深地印在我们的脑海之中。
如果说湖畔天鹅和小守卫者的画面过于忧郁,那么另一副人与动物的图画则带有浓郁的喜剧色彩。
那是在加拿大魁北克一个自然公园,一条窄窄的沥青小路在方圆几十公里的山峦间蜿蜒盘旋,穿过郁郁葱葱的山林,串起一个个大大小小的湖泊。我驱车前行,忽然,前方路旁的树林里走出了一支褐色的凤头山鸡,它的身后跟着四五只小绒团儿似的鸡雏,摇摇摆摆好象是要穿过公路到对面的树林里去。这一家子山鸡的突然出现,使我和对面开来的两辆车都停了下来。为了不打扰它们,大家都安静地坐在车里不动,等待着小小的一队横过公路。谁知这位山鸡妈妈并不领情,它显然被这些打扰它们的铁皮怪物所激弄,于是母性大发,顿时摆出一副为自己的孩子拼命的架势,它先发了一声信号,令小鸡们掉头奔回树林,然后只身冲上公路中央,弄发冲官,浑身羽毛倒竖,冲着两边的汽车发出挑战的咕咕声,左冲右突。对面车上的小伙子被山鸡的无名火弄得哭笑不得,进退两难,只好开门下车,躬着腰,以日本人的90度大礼好不容易把山鸡请下了路面,把自己的车开了过去。谁知这位鸡妈妈得理不饶人,又重新冲回公路上,以更大的愤弄向着第二辆已经启动的汽车扑了过去,一副誓与汽车拼个你死我活的架势。驾车人被英勇冲过来的山脊妈妈吓了一大跳,急打方向盘躲避,竟差点儿翻下路沟。我在一旁被这场“鸡车大战“吓得目瞪口呆,竟忘了掏出相机拍摄一张难得的照片,事后为此整整遗憾了一天。
另一次公路遇险是在夜晚,加拿大西部落基山一国家公园。
几天来落基山的壮丽景色让我废寝忘食,驱车飞驰在雄伟的大山和壮丽的冰川之间,每每到夜幕降临尚未考虑投宿何处。这天又是晚上十一点多了,除了车灯照射下的有限路面,车窗外的大山只剩下巨大的黑影,两侧树林也成了模模糊糊一片,路上很久不见任何车辆了。忽然我看到前方公路上停着一辆车,似乎车前有两个人蹲在那儿忙着什么。我的心一下子提了起来:出了交通事故,有人伤亡!我减慢车速,停在旁边一看,原来是一只横过公路的野鹿,可能是被突然而至的车灯晃了眼睛,惊慌失措愣在了路中央。那辆车刹车不及一下子撞了上去,鹿不幸被撞伤,倒在路上。那两个开车人一个正手忙脚乱地给鹿包扎伤口,另一个则急得团团转,不知在这深更半夜,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大山里去何处找急救站。都是远方的游客,人生地不熟,又都是正急匆匆赶去夜宿的过路者。深夜,在这茫茫无人的山野,一只受伤的野鹿却拖住了行色匆匆的夜归人的步伐,牵住了他们的心。他们不知前方多远才有村镇,只知几十公里外来的路上曾见到一个小镇。于是,他们将伤鹿抬上车,调转车头,向来路疾驶而去。
一只半人多高的鹿无疑是一条不可忽视的生命,但那些随处可见,渺小得如同草芥的虫蚁的生命同样受到了人类的尊重。
在一次阿尔卑斯山的远足中,我无意中走入了一处位于两千多米高山上的少年夏令营。营地坐落于一片疏密适中的森林中。巨大的百年老树像一把把撑开的绿伞,遮掩着孩子们在林间空地上支起的帐篷。那些十四五岁的男孩子有的在树荫下嬉戏,有的安静地坐在帐篷外的枯木干上聊天,轻松悠闲,犹如置身世外桃源。令我惊奇的是,就在这生活着二三十个活泼好动的男孩在的夏令营里,竟赫然存在着五六个直径一米有余,高半米多的巨大蚁穴!它们散落在树林里,由细小的松枝,树皮碎屑和腐殖土堆成,数不清的蚂蚁忙忙碌碌,在蚁穴堆上进进出出,在自己几十年聚沙成塔般建立起的家园中,不受外界干扰地过着自己的日子。我是第一次见到如此巨大和集中的蚁穴,自然惊奇不已。更让我感叹的是这些巨大但不堪人类一击的蚁穴竟能在孩子们的营地中安然无恙,与几十个正值顽皮年龄的男孩和平共处,互不妨害。如果孩子们没有从小受到尊重生命,保护自然,与动物为友的教育,这些蚁穴的下场是可想而知的。
诸如此类的事其实都是日常小事,可贵的是当事人并没为自己的所作所为赋予什么重大深远的意义,他们只是按照自己的习惯,理所应当地做大家在相同境况下都会做的事。他们所爱护的也不是什么国宝级或国家几级保护动物。平常的人,平常的动物,平常的事,但贵在平常。
阿尔卑斯山绚烂,品种繁多的野花漫山遍野,却不见哪个游人去随手采摘一朵,连很小的孩子也不去动它们。因为人们都知道这些美丽的小花是受法律保护的。人们自觉地保护着野花野草在一两千米的高山上自由地生息。他们说:“一朵花儿插在自己家里的花瓶里,只有你一个人欣赏它,而让它开在路边,就会有更多的人看到它。”
另一年夏天,我到加拿大一个国家野生公园旅游,扎营在湖畔的树林中。没想到树林里的蚊子蜂拥而来,防不胜防。一打听,原来因为蚊子给游人造成的烦扰,公园曾在湖水中喷洒一种除虫剂以消灭水中的孑孓,从而有效地解决了人们的烦恼。但后来发现蚊虫的消灭减少了湖中蛙类的食物来源,破坏了大自然的食物链,于是人们果断地停止使用除虫剂,为了蛙类的正常生活,游人甘受蚊虫的烦扰。
更有甚者,就连野生公园中的朽木枯枝也受到保护。一次与同事在魁北克一个野生公园宿营,为了生篝火,我自告奋勇去湖边树林里拾散落在地上和被波浪遗留在沙滩上的枯枝,却被同事阻止了。顺着他的指点,我发现在宿营点周围早已有公园为游人准备好了生篝火用的木柴。我感到莫名其妙:枯枝败叶,现成的废物不用,却由公园出钱在别处购买木柴,在免费提供给游人,简直多此一举。我百思不解,向同事请教之后才知道,原来人们认为这里的野生生态环境有着自己的生命循环:春天草木发芽,生长,秋天落下败叶枯枝,这些枯枝将慢慢化为泥水,孕育出新的草木。人类作为外来者来到这个环境之中,只有权欣赏大自然的美,却无权干扰它的自身循环。拾取枯枝生火,便人为地破坏了大自然的自身循环,破坏了野生公园的环境。因此人们宁可从专门的伐木区运来木柴供生篝火用,也不从野生环境中拿取任何东西,不给其中添加什么异物。游人使用后的垃圾,全都回收又带出公园。可见人们对野生公园保护之精心!是之成为不折不扣的“野生”。
诸如此类的行为,当地人习以为常,这些日常小事在无形中慢慢地改变着人们对生命含义的理解,逐渐学会对所有生命形式的尊重。我懂得了生命没有高低贵贱之分,也不应该以一种生命形式去“主宰“它。人类对其他生命不负责任,也就是对自己的不负责任。人类如果真是“万物之灵“的话,那只意味着人类要把其他生命当作朋友,从而担负起自己对其他生命的更大的责任。
szpb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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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7-22 05:33
我只想提醒拉磨的驴友,爱护一路上碰到的生命,不论是动物还是植物,我们自由生活的同时,也给它们活下去的机会。只要你把它看成和我们一样的生命,我们就不会去伤害它们,或者你还可以跟它们打声招呼,说声抱歉,毕竟是我们打扰了它们!
szpb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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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7-27 09:11
所以我只想通过一些文章,慢慢地感化一些人,使他们能够认识到。哪怕是耳濡目染地起到一些效果也好啊。看到每次拉磨被人砍掉的树枝,树苗,真是心痛啊!谢谢帮顶!
szpb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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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8-09 03:36
让每个人都认识到保护环境的重要性。。。路漫漫其修远那。。。从小就培养,社会上还要有这种风气。。。就像月讲的那个捡小鱼的故事一样,捡一条算一条。。。我们也是,感动一个算一个。。。
我们从来没有平等过的历史,我们从小就缺乏平等意识的教育,所以我们从来不懂得平等地善待其它的生命。

当我们花费巨大的人力财力保护珍稀动物大熊猫的时候,最普通的乌鸦、麻雀也变成珍稀动物了。
我的心也在乎!希望更多的人也在乎!
那么感动你人生的另一句话是什么?也说出来分享一下?
yaoji wrote:
我们还没有学会平等地对待同类,平等地善待其他的生命有点奢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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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等地对待同类、平等地善待其他的生命,这两件事情可不可以同时做?
非常感谢楼主带来这么好的一篇文章,这样的阅读是一种享受。
地球目前正处于第6次物种大灭绝时代,这次灭绝纯属人祸。
人类将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
所以要顶起来,让更多的人看到
我是不是应该换个更有吸引力的标题的说。。。
[quote]青冈 wrote:
yaoji wrote:
我们还没有学会平等地对待同类,平等地善待其他的生命有点奢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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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等地对待同类、平等地善待其他的生命,这两件事情可不可以同时做?
同感!
好文章...本应该很自然的事,只是在人的生命都得不到应有尊重的时候,太多普通的生灵被忽略了.换个角度看事情,感受又不一样了.
也许我们上辈子是只鸟,是条鱼,是棵树。
也许我们下辈子是只鸟,是条鱼,是棵树。
感谢主赐给我们这么美丽的大自然。
好文章!!!
1、教育存在问题。
2、商业社会的经济行为害死了很多物种。
頂!!!!!!!!!!!我們這個社會在意這些的太少太少啦.
是啊!难得现在还有人对自然界生物有如此保护心态!包括我这个学生物的,惭愧啊!!!!!希望全中国人都有绿色概念(可能吗?我可不抱有希望。)。
SZPBB妹妹,我们要象你学习啊!!!!!!!
每一个有这种心态的人都用行动来证明这种可能,并影响周围的人也树立这样的心态,就有希望了。
我记得自己10岁时就做过类似月姑娘所讲的事情:假期去农村亲戚家玩,那里有两条平行的小河,相距约500米,中间是稻田,村民为了浇地方便,在两条河之间挖了一条沟,把河连通了。后来干旱,河里水位下降,水沟断流了,但还有一些低处积有水。我和妹妹跨过小河去玩,发现水沟里积水处有一群群的蝌蚪被困在里面,已经没有空间游动了。我们就回去拿了脸盆,一盆盆把蝌蚪端到河里,让它们重获自由了。
所以从小的教育对人与动物的和平共处确实是很有帮助的。
小时候经常看一些动植物方面的书,对小动物颇有感情,即使象蛇、蛙之类的动物也从来不害怕不讨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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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DOBIRD是个有教养的人。
楼主说出了我的心声
好文章百读不厌,值得品位,值得遵守。
认同,基本不杀生。
从不会为了口腹之欲伤害那些可爱的小东西。
对蟑螂、老鼠稍微刻薄点。不过它要不咬我家里电线,一般也相安无事。
记得小时候的事,还没上学,春天的时候,许多小伙伴去附近的水库挖出冬眠未醒的青蛙,烤着吃,看着无比心痛。用小时候玩的玻璃球等小玩艺,换下来,然后几步一停的将它们送回水库放生。
今天我们为了私欲,为了乐趣,伤害了许多无辜、可爱的生命。
不久的将来的,我们只能将最后的矛头对准人类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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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就对准自己了。
尊重生命——我的理解是这样的~
我不会无谓的去伤害任何一个生命,就算一只蟑螂,如果只是从我面前爬过去,我也不会特地去干掉它;当然我从小也没因为好玩或者无聊而干过什么虐待其他生命的事情。
不过我也不会特意去不去伤害任何一个生命,比如在超市选中条活鱼,送去喀嚓了,也不会特地觉得有什么不好意思。
我想人类首先要尊重自己的同类,然后才是有限度的尊重其他的生命,至少是在两者不发生冲突——或者说冲突的程度是否到达一定限度的情况下去尊重其他生命,至于这个限度,不同的人心里的想法是不同的,不同的环境下的想法也是不同的。
佛经上有人可以以身饲虎;我的限度可能是蟑螂在我面前转悠,而不是赖在我床上不走。但是我未必认为那位饲虎的就比我高尚些。
毕竟大家活着都不容易,无论我还是那条鱼,也许我比他还要不容易些~
至于朋友,我不会把所有的生命当做朋友,因为就算人也有选择,尊重他(它)未必要和他做朋友的;我当然也可以尊重并讨厌他的。
呵呵~也许说的不是很清楚,不过对于生命或者自然,我是尊重着的,我这么认为。


只愿下辈子能做只猫了,争取平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