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百公里前夜,转载三联周刊的文章.看了你会觉得其实一百公里现在已经是小儿科了




徒步跋涉125公里,骑车250公里,划船131公里,再穿越97公里的峡谷,在波浪中游泳13公里,最后还有骑马和登山。所有这些都要在犹他州的酷暑中用6天时间完成,别想停下来睡觉。这就是每年一度的“原始探险”挑战赛的疯狂规则,如果你觉得马拉松和铁人三项还不过瘾,可以试试这种最极端的耐力挑战。在2006年夏天参加“原始探险”赛的90个四人小组中,只有28个熬到结束。获胜小组中的迈克尔·图宾说:“这更像是一次酷刑。”
“撒哈拉沙漠马拉松”的参赛者、新加坡30岁的业余选手陈文潇说:“每一站,每个参赛者除了休息,个个都忙着清洗伤口。脚趾、脚底都起泡,必须把水泡刺破,剪掉茧皮,然后把脚伸在营帐外头曝晒,到了第二天就没事了。”该项赛事另一位参赛者,ITT公司中国总裁马克·斯梯尔说:“最困难的时刻是我们必须在凌晨5点起身,这时我们全身酸痛,难以站立,脚板布满燎泡,腿部血迹斑斑,满是纱布。”
罗宾·贝宁卡萨是美国圣地亚哥的消防队员,也是出色的超耐力运动员。她还记得自己最精疲力竭的时刻。1998年在厄瓜多尔安第斯山脉比赛时,她马不停蹄地跋涉了两天两夜,又是一座超过6000米的火山等着她。“我的指甲根部已经变紫,嘴唇也是紫色的,整个身体都在发紫。”她回忆说,“我在雪地中手脚并用,边爬边哭。”到底是怎样爬到顶峰和队友一起获得胜利的,她根本不记得了。
炼狱也不一定只有雪山之巅。每年夏天,在闷热的纽约,一条周长883米的水泥跑道上,都会有一群人周而复始地绕圈。这种长跑要持续不是一天,也不是一周,而是近两个月,每天从凌晨6点直到半夜,长达18个小时。他们的目标是跑完3100英里(4988公里),累计达5649圈。
这是世界最长的长跑比赛——奇莫伊自我超越3100英里赛。参加者必须在51天内跑完,相当于每天60.8英里。目前成绩最好的是德国人沃尔夫冈·施韦克,用时42天12小时,平均每天能跑72.8英里!女子冠军、美国的苏普拉巴·贝克约德在过去10年参加过一次2700英里和9次3100英里比赛,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了8次。
牛吧.百公里很小儿科把~~~~看完以后别说挑战这挑战那的啦~~~~~~~
洗洗睡吧.这不赶明个还要百公里啊!

明天就百公里咯..好紧张喔.....
非常兴奋哦~~
呵呵,偶们以这为目标,
饭一口一口地吃,路一步一步地走!!
从来,百公里都只是户外的一个 起步..从来都是这样.
呵呵!!!百公里不是一个比赛.
厉害,有链接看一下更好。可以更好了解这个比赛了。
小吧开始放毒诱惑

打晕也不参加这样的活动,是不敢啊
不是打晕,而是吓晕的
同意,那些活动对我们普通大众来说实在是太恐怖了
期待之中~
为什么一定要比赛呢。重在参与嘛,也是一种体验。
下午就要出發拉~大家自己小心安全~
呵呵,
以百公里为起点,
以那些比赛为目标吧;
站得高才能看的远啊!
百公里的参与者不需要人人都是专业级的,重在参与就好了嘛。
厉害的赛事多了,也不人人都参加得了的啊~~
那些不是人来的说
"ITT公司中国总裁马克·斯梯尔"
这是有钱人玩的,我穷啊,只能走百公里了。早上听收音机说,欧美发达国家白白胖胖开车上班的是穷人,晒的黑黑的没有脂肪的踩单车上班的才是有钱人,哈哈。以前北方也听说过”穷穿皮,富穿棉,大款穿休闲“的说法,为了冒充大款,我一般穿的比较休闲,哈哈。
按楼主的想法磨房改成千公里,就剩几个人参加了。百公里是个合适的数字,有一定的挑战性,又比较大众化,名字也比较好宣传。
那杂志我看了,里头确实比较猛,人家都是随随便便就跑个马拉松的。
疯子来的~~~~
群众性就可以了,没必要比谁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