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过一些活动,提倡AA制,提倡团队精神,所以活动中的责任均摊,费用均摊。有一个现象比较令我无法理解,酒钱到底应该不应该A?
民以食为天,活动也要吃饭,尝尝当地美食,喝点小酒助助兴,这是很正常的现象。队伍中总会有几个海量的酒客,三五成群一吆喝,情绪高涨了,气氛也上来了,杯光酒影你来我往,酒醉饭足尽兴了,结帐,一共600元,其中酒钱300元!!
不喝酒的大有人在,甚至占了大多数的部分,或不胜酒力,或身体原因等。不论是什么原因,总之就是不喝酒,实在被逼得躲不过了,也就浅尝即止意思意思。剩下的时间在做什么?狭窄的餐馆里能做什么?或发呆,或私聊,或打着呵欠听酒客们讲俏皮话,等到最后一滴酒干尽了,付钱走人!
有细心的人觉得不大对劲,“我只吃了300元的东西,为什么要A600元?”想来想去最后耐不住小声嘀咕了一下:“酒钱是不是另算?”话音刚落,马上有人劈头一句:“要有团队意识!”说这句话的通常是豪气干云的酒客之一!于是,哑然,为了团队的和谐,只有闭嘴。
出来玩,不是为了完成什么神圣的任务,是为了开心,不能让这种小事影响心情,大多数人采取了类似的做法------吃饭了,领队点菜,财务算帐,自已只管吃,吃完掏钱,明细帐目不看也不听,眼不见为净,耳不闻为静,反正又不是付不起这点小钱。于是,皆大欢喜,和谐了。
问题出来了,关心帐目(这帐目可不是一个人的帐,而是集体的帐),对团队中存在可能不合理的现象提出疑问,这本来就是团队中每一个人的责任。现在不A酒钱就成了缺乏团队意识,一顶大帽扣下,使得大部分人放弃了这团队责任,本末倒置了。
酒逢知己千杯少,自备酒水又何妨?只要真的是不拘小节,豪气干云,只要是真的碰上投缘的知己,会在意这点酒水钱吗?何必让不喝酒的人被动地替你买单。自备酒水,恰恰是团队精神的表现,说明你能替队友着想。
米饭也要自备,因为各人饭量不同……
通常,不喝酒的不用A啊~
经常碰到跑去混热闹,不吃饭又A钱的比较多
那要看什么活动,有时财务也难,喝半杯的怎么收,难道一个人收一个帐
不过,FB自愿

说对了,如果我没参与FB,你当然不让我一起A饭钱。
我也会喝点酒助兴,凡事有个限度,过头了就变味了。如果实在觉得实在不够尽兴,我会自掏腰包买酒回来喝个够,请你喝酒又如何?我不会让不喝酒的人替我掏这个钱。
酒量大的应该自觉多付些才是。
有时候可能就是十几二十块钱的事情,钱不多,但是事情要公平。觥筹交错的肯定要比只吃不喝的多付些才是。未必精确到有些人说的一碗米饭的平均。
不是钱多少的问题,出来玩,谁也不会在乎多个十几二十块钱,但是对于多喝的人来说,主动多付些才对。给多给少是能力问题,给不给是态度问题。
凡事有个限度,谁来定这个度?以什么标准来定这个度?一个人觉得过头了的事情,也许在另一个人看来还在“度”里……
这个度在你的意识里面,你要能想到不该让别人替你出酒钱,自然就有了度;你要压根就没想过这个问题,甚至有想法,不管多少反正有人分摊,那这个度就没边了,那么把度精确成一个标准数据的想法也就是顺理成章的事。
很明显,按照7楼的说法,顶楼举的例子正是需要把度精确成一个标准数据的顺理成章的事……
如此说来,楼上的“团队意识”那是深入骨髓了。
错。
我觉得你提的问题很尖锐,适合展开讨论。
应提倡这样。
看来有机会一起FB应提倡这样,不要求完全公平,占大额的或一定比率酒水钱应由喝多的多出点。
把 FB 套上“团队意识”,有點牽強吧!
喝酒的應該把酒錢分開另 A,這才符合 MF AA 精神。
酒钱由几个喜欢喝酒的摊了.
是啊,早应该讨论下的.
实际上就应该在之前开始活动之前谈好的,不喜欢喝酒的就不出了,,如果喜欢的,就平滩吧。。觉得这不是钱的多少的问题,,给人感受会不好吧。
不是几文钱的问题,而是应不应当的问题。
AA制应该是各自支付自己消费的部分,做不到锱铢必较,但也不应该绝对平均。
假如喝得不多,懒得分开算。
假如喝得海了,喝酒的人应该自觉A酒钱,别让不喝酒的人也A。
AA制的解释
http://baike.baidu.com/view/2930.html?wtp=tt
聚餐、娱乐等消费后结帐时各人均摊或各自付账的做法。AA为拉丁文缩写,含义是“各”、“各个”的意思。
AA制是洋规则,是国外流行过来的,和go dutch或Dutch treatment。一样,本意指的是在餐馆吃完饭以后各自支付自己消费的费用。这和我们的AA制可不一样哟,我们是平分公共费用,应该称为share equally。
问题是现在就是有人不自觉,怎么办?事先声明或制定一个标准比较好……
这不是小气的问题,而是应不应该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