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黄山事件关于救援的技术讨论

可能有下面几个问题有待讨论:

(1)救援过程的重建

(2)是否应该连夜进山找人

(3)是否应该连夜出山

(4)如果不出山,救援队进去有什么作用,这种情况下应该带的物资

(5)这种情况下的理想流程

(6)救援过程中,队员和被救者伤亡的法律责任和应对措施

对于迷路过程、报警和相关的责任问题,可以等事故报告出来后再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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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巴 OP 2010-12-15 04:12

(1)东方新闻的示意图上看,现场不是翡翠谷的那个主溪沟,而是西边(主山脊一侧)的一条支溪沟,出事点可能是在支溪沟到主溪沟的途中;救援队是从上下二个方向同时展开的;

(2)我觉得不能排除,理由是a)晚上有灯光容易找人,b)气温较低,4度左右,食品不够,衣服已经湿掉,队员有失温可能;案例是牛头山;当时条件比较相似,都是冬天;与夏天的案例不能比

(3)这个是有问题的

(4)毛毯,气罐+炉头,营灯,喷枪可能是最重要的,我觉得生火是关键

(5)不知道

(6)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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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浪的土豆 2010-12-15 04:33

可能有下面几个问题有待讨论:

(1)救援过程的重建

(2)是否应该连夜进山找人

(3)是否应该连夜出山

(4)如果不出山,救援队进去有什么作用,这种情况下应该带的物资

(5)这种情况下的理想流程

(6)救援过程中,队员和被救者伤亡的法律责任和应对措施

对于迷路过程、报警和相关的责任问题,可以等事故报告出来后再讨论

说说我的两点想法:

是否应该连夜进山找人,就本次黄山事件,我认为应该。理由是有被困人员的GPS点位,集结点距离被困点距离不远且有路迹。理应第一时间上山找人,确定情况后再决定下一步怎么办。就当时情况来看,坐等天亮再出动,指挥救援的厅长需要面对极大的各种压力。

是否连夜出山,需要找到被困人员后,分析如下几点:1、队员是否有生命危险;2、夜间路况如何。就本次黄山事件,救援人员找到被困者后,将消息传出,已经达到稳定各方情绪的目的,不应连夜下山,因为被困者状态良好而路况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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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兄弟 2010-12-15 05:48

(1)救援过程的重建
目前媒体出来的消息还不全面,因专业背景的关系准确度可能存在问题。这几天应该会有现场人员的报告出来,还有lola的gps轨迹如能导出,还原起来就容易多了。

(2)是否应该连夜进山找人
如果是我们户外救援队,这个要看环境情况和受困人员的处境,由现场的搜救队长决定,出发的人符合自己的意愿——毕竟都是志愿者。如果当时与受困队伍联络上,并已获知这些人员、装备情况,以及他们的自救措施,等天亮再出发为宜。
对于警方,不好评判,他们有自己的流程和决策体系。

(3)是否应该连夜出山
就目前报道出来的情况,没必要。带人出来队伍管理的复杂性远高于搜索,而且确实在这过程发生了伤亡事故

(4)如果不出山,救援队进去有什么作用,这种情况下应该带的物资
主要还是预防和处理失温。精神上的作用也是一方面。如果队伍已经出现分裂、失控,救援队这时候介入对安全出山、避免进一步危险也有重要作用。

(5)这种情况下的理想流程
要专项探讨

(6)救援过程中,队员和被救者伤亡的法律责任和应对措施
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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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ueice 2010-12-15 06:14

(1)等事故报告

(2)具体针对本案例,不主张连夜进山。
原因一,队伍的位置明确,而且无人受伤。
原因二,队伍比较大,食品帐篷等都可以调剂,低温雨水对个体的威胁相对降低。
如果有失温,实在不行可以靠身体取暖。
原因三,黄山不比清凉峰,悬崖较多,即使白天也要谨慎行进,何况夜晚。
沟底植被较多,雨夜头灯可以照射的范围有限,白天吹哨子的联络范围更广。

(3)不主张连夜出山。找到人员,报平安后,可以原地修整等天亮。

(4)只需要一个4人救援小组,带上通讯设备,急救包,然后带2升热水(奶茶、咖啡、姜汤),
可乐2瓶,炉头套锅1副,应急毯2张,45米主绳1条即可。最主要的作用是稳定军心,
并让大家轮流喝点热水祛寒。天亮以后救援组做向导引路,出山还是要靠队员自己行走。

(5)思考中

(6)不清楚

可能有下面几个问题有待讨论:

(1)救援过程的重建

(2)是否应该连夜进山找人

(3)是否应该连夜出山

(4)如果不出山,救援队进去有什么作用,这种情况下应该带的物资

(5)这种情况下的理想流程

(6)救援过程中,队员和被救者伤亡的法律责任和应对措施

对于迷路过程、报警和相关的责任问题,可以等事故报告出来后再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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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力 2010-12-15 07:09

各方皆有疏漏,但“连夜出山”的决定是致命的,事实上干警滑坠后全体人员也是返回事发地等到天明才下山。

决定连夜出山一方面出于早点解决事件的压力,另一方面应该是指挥人员大意了,让公安指挥山地搜救有点勉为其难。年轻干警的生命对于“保障救援队员安全的前提下实施搜救”的理念从口号上升为坚硬的执行原则还是有推动意义。

无论如何,对于黄山警方的救援行动整体上应该肯定,他们是我们最后的保险。“警察在救援驴友时牺牲了”,这是一个事实,谁都不能保证下一个遇险的不是自己,从这个意义上赞扬警方的救援行动,组织纪念活动及发起人道主义的募捐,都是一个负责任的驴友应该采取的行动。避免走到反面,当地警方对驴友的冷漠甚至对立。

从长远来说,建立国家公园制度、认证向导制度和专业搜救制度是从根本上解决的办法。有完善地图、路标、路基、水源、营地等配套设施和专业管理人员的国家公园比目前的景区/野山能更好地满足自助驴友们的需求,环保上也是有利的;在台湾2千米(?)以上的山头需要认证向导带领,8人以上需要第2名向导,向导必须经过定向、攀岩和急救的培训和考试。控制住领队,一个队伍就有了基本的安全保障。专业搜救制度就不用在这谈了。这三项制度的建设是一个任重道远的过程,需要形成社会的共识,并转化为国家行为,急也急不来的,慢慢来吧。

跑题了,师太莫要生气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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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arvin 2010-12-15 10:27

(1)救援过程的重建
信息不足,暂时重建不了。

(2)是否应该连夜进山找人
这个要看具体情况,对这个事件,外界收到的救援信息只提到“18人求救”,还有gps数据。不知道有没有后续的联系,在信息有限的情况下,我觉得警察连夜出动是可以理解的,因为不知道情况到底有多糟。早点出发肯定比晚点好。

这对于我们的一个问题是,夜间到底要不要出动救援,风险评估怎么做?要是呼救的人有可能扛不过这个晚上呢?

(3)是否应该连夜出山
这个有点不好回答,如果进山搜救过程很顺利,那么可能换成我也会做出连夜出山的决定。因为看起来当时警察的体力消耗应该不大,而且也没有携带适当的过夜装备。

(4)如果不出山,救援队进去有什么作用,这种情况下应该带的物资
这个应该从2的风险评估来得出结论。对于这次的具体情况,目标位置明确,那么救援队的作用就是进去,把迷路的人带出来。重点不在搜而在于救,所以携带轻量装备。不做过夜打算是可以理解的。

(5)这种情况下的理想流程
主要还是风险评估,是不是连夜出发,是不是连夜返回,很难有决定的标准。这种情况下,理想流程其实是,不出动救援。

(6)救援过程中,队员和被救者伤亡的法律责任和应对措施
说不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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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雨兼程. 2010-12-15 13:36

这几天也一直在思考这些问题。
我认为:
1、有求救,就必须在第一时间响应,这一点毫无疑问,不管别人是不是盲目报警。
2、需要根据得到的求救信息,判断救援的目标任务。以前开会时,我曾提到的几种演练模式,

通过本次搜救,我们可以清晰定义其中一种:如果知道坐标,且无人员伤亡,天气等各方面因素无进

一步恶化的情况下,应当只派出救援小分队,了解实际情况并提供现场技术支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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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yshkm 2010-12-15 16:35

(1)救援过程的重建

?

(2)是否应该连夜进山找人
Yes

1、警察的职责是接警必须作相应处理

2、如果在获知18人暂无生命危险的情况下,仍不放心或有压力,可派几个熟悉地形、路况的人员组成精兵小分队,适当地送进一点急需物资,探查一下18人的实际状况,安抚一下,给上面一个汇报.

3、对领导层来说,需要准确的现场信息以作决策之用。

(3)是否应该连夜出山
No

1、18人暂无生命危险,无连夜出山必要性

2、不符合山野作业规则

2、在雨夜条件下,在黄山地形条件下,在18人徒爬一天且受冻、受惊而体力透支、装备不完备情况下,警方的经验、技能、装备不一定能确保18人(而非几个人)在出山过程中安全性。

(4)如果不出山,救援队进去有什么作用,这种情况下应该带的物资
1、部分回答同(2)中回答;

2、按夜里临时容易找到,小分队容易携带入的体积小、重量轻的资源:热姜汤与加糖的热麦片粥(小分队每人背2个保温瓶,每个不论大小,一般500ml-2L),18套内衣裤(最好化纤,找不到的话棉质的也可),36双袜子(每人穿两双),36件薄塑料雨披(上半身下半身各一件)或农用地膜或保鲜膜(够把每个人裹3-4圈。换上干内衣,裹上膜,再穿上湿衣服,会舒服很多),一个急救箱,50米左右5mm以上农村常见尼龙绳(必要时每人3米作确保,如山谷涨水),武警绳50-60米,生火的器具(1-2瓶汽油,多个打火机)

(5)这种情况下的理想流程

(6)救援过程中,队员和被救者伤亡的法律责任和应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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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2-15 18:23

报警是正确的。
看到很多批评队员乱报警甚至批评罗先生乱报警的,其实,出了问题报警是没错的。
当时的情况,装备严重不足,队员情绪不稳定,领队无法稳定军心,缺乏有经验的团队核心,这个时候报警时合适的。

另外,关于救援队,假如还有需要救援的情况出现,请大家在出发之前仔细想想:我们要去干什么?
目前国内的体制,最有效的救援还是通过政府来实施。
一方面,政府责无旁贷;
其次,政府具备救援的合法性,万一在此过程中出现二次伤害,政府有足够的能力来解决;
三,政府能够调动更多的资源;
四,其他。。。

民间救援队,其实目前还处在名不正言不顺的尴尬境地。
撇开这个不谈,民间救援队的力量是有限的,大家都是业余,而且缺乏后援、保障机制。

再者,举个极端一点的例子,如果救援队找到被救者,需要进行急救,但是这个过程加大了被救者的伤害,你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你有能力承担吗?

我认为,救援队应该是政府搜救队伍的补充。
我们利用我们的户外知识,利用我们对山野状况的熟悉,对户外探险行为者行为可能的了解,以及无线电、搜救经验等等技能,协助政府相关部门进行救援。
我们的定位,应该是协助、配合的角色。

说了那么多废话,归到正题:

(1)救援过程的重建
等具体报告。

(2)是否应该连夜进山找人
应该,原因:
A天气很差
B队员新手居多,情绪不稳,领队缺乏统御能力
C缺乏必要装备
D前方情况不明,后方无法充分判断,这个时候应做最坏打算

同意蓝冰只需派遣一个小分队的观点。
理由:
坐标点明确,路线清楚,
根据前期掌握的情况分析,“搜”重于“救”,
能力强的小分队可以快速反应,效率高

(3)是否应该连夜出山
不该:
A没有伤亡
B装备基本足以应付一夜宿营
C随着救援人员的到达,队员的情绪得到缓和
D缺乏必要的装备,如头灯等

(4)如果不出山,救援队进去有什么作用,这种情况下应该带的物资
进去的作用:
A带去希望,安定情绪;
B协助解决具体问题(如有)
C带去装备或粮食

这种情况下应该带的物资:
A急救包--必备物资,任何救援都要带的
B炉头等--针对冷雨夜,可补充热量防止失温
C对讲等通信装置--也是救援必备
D绳子--山野情况不明,有悬崖,另视情况决定是否带安全带等技术装备

(5)这种情况下的理想流程
--接警
--分析
--报警(特指警察)
--决定出动救援(如需)
--组队,设立后方指挥中心(资料、地图搜集、整理分析、对外总协调、总体调度指挥)、前方指挥中心(前方资料搜集,通信中心,搜索队直接指挥及协调安排,前方对外协调)
组队的同时,准备好必备的物资,如通信、急救、绳索等等
--出动搜索

这个整套流程应该很严谨的,具体好像深圳山野救援队有的,回头再找找看。

(6)救援过程中,队员和被救者伤亡的法律责任和应对措施
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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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巴 OP 2010-12-16 09:00

下面也是fd山协出事后的现场处置,从通报上看:

相同点:a)搜救活动很多也是在夜间开展的;b)指挥层级都是地方主管;c)出事的是同一协会,甚至有同样的队员。

不同点,救人出山是在白天进行的。

============================================
http://www.ahqimen.gov.cn:8080/XxgkNewsHtml/JH007/200908/JH007010100200908005.html

5月31日16时25分,在我县牯牛降探险走失遇险47个小时的上海复旦大学生鞠小君,经过我县军警民连续53个小时的紧急搜寻和营救,终于成功获救。

5月29日上午11时54分,祁门县公安局指挥中心接到报警:上海复旦大学一登山团体在牯牛降探险时,一名学生迷路走失。正在执勤的历口派出所所长谢培飞接到指令后,迅速先后向牯牛降景区和历溪景区了解情况。

经查,上海复旦大学“登山探险协会”30名学生(18男、12女),在领队石翔的带领下于5月28日早晨6时20分左右从历溪景区出发,当日上午10时许到达宿营地,中午12时许20名学生向顶峰冲刺(其余人员在营地休息),15时30分许到达顶峰,16时许开始下撤返回营地。在返回途中走失一名男生(鞠小君,男,24岁,上海复旦大学医学院2002级临床医学学生)。

接报警后,祁门县公安局吴彪、王浩两位副局长先后带领20多名民警火速赶赴历溪景区,会同县乡领导安排搜救工作。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炜,县委常委叶为舟接报后迅速率领公安、安监、旅游、林业及历口镇等部门领导赶赴历溪景区了解事情经过,指挥安排人员进山搜救。当晚20时,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召开专门会议部署救援工作,会上成立了应急救援指挥部,下设搜救组、事故调查组、后勤协调组三个工作组开展工作。当日下午,29名学生安全返回历溪村,77名搜救队员分成4批从15时起先后进山搜救。鞠小君父母及舅舅连夜抵达历溪景区。

5月30日,县委书记张敏,县长杨龙,县委常委、武装部长范中华,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炜,县委常委叶为舟,县委常委、宣传部长蒋晓放,县委常委、副县长方少宜等县领导,与29日晚闻讯30日一早赶到现场的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江春进,及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在历溪景区共同研究部署搜救事宜,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副支队长项国潘会同上海警方有关人员也赶到现场了解相关情况。指挥部发动近200名公安民警、乡镇干部、基干民兵和附近村民开展搜救工作。当日15时许,两名搜救队员在主峰西北方向石台县境内一峡谷中的半山断崖上发现走失者鞠小君。当即一名队员留下负责陪护并留下食品,另一名队员下山报告。接报后,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炜,县委常委、副县长方少宜,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江春进率公安、救护人员火速赶到石台县牯牛降景区,计划实施施救。经当地人介绍,得知夜间无法施救,随后又返回祁门历溪景区开展相关工作。18时20分,祁门县公安局调集7名消防官兵赶赴现场救援。21时许,指挥部决定请县武警中队予以增援。县武警中队按程序向市武警支队报告后,市武警支队胡毅清支队长和周生华参谋长带领19名武警官兵于5月31日凌晨3时赶赴现场增援。6时许,市武警支队胡毅清支队长再次调集49名武警官兵赶赴现场增援。我县在开展救援工作的同时,县人民政府将情况通报给石台县人民政府,商请给予支援。

5月30日晚,由消防官兵、村民向导和医生组成的近20人的救援队从历溪景区上山经过一夜的攀爬,于5月31日早晨7时50分左右到达鞠小君被困现场。鞠小君意识比较清醒,但右腿膝盖以下严重肿胀,无法动弹。其所处位置位于峡谷中的半山断崖,断崖林密但山势陡峭,基本无路可走,断崖下50米为峡谷瀑布,深不见底,救援工作异常困难。救援队经研究,向上攀爬和下到谷底的救援方案均不可行,最后决定往石台县方向平行开路营救。救援队员对鞠小君采取了伤情保护措施后,将其固定在多功能担架上,采取背拉、肩扛、手抬等方式,用柴刀开路缓步移送。救援队员从5月31日上午8时30分左右开始运送,中午12时30分左右第二批公安民警、武警和村民赶到现场增援,下午16时25分,救援队走到山外公路,鞠小君成功获救,被火速送往祁门县医院救治。31日,县长杨龙再次到现场指挥施救工作,并率队前往石台接应。

经医院检查,鞠小君脸部软组织挫伤,右腿胫腓骨骨折,目前病情稳定。据统计,整个搜救过程中我县共出动人员660多人次,先后派出25支小分队上山救援,其中公安民警、武警、消防出动警力近200人次。6月1日12时10分,鞠小君及其家人离祁返沪。

因鞠小君迷失方向最后受困于石台县境内,后期搜救工作得到了石台县人民政府、石台县公安、林业等部门的有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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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eelwell 2010-12-16 15:33

可能有下面几个问题有待讨论:

(1)救援过程的重建
PIPIN据说会在最近几天出份比较全面完整的总结帖,等获取最直接真实的信息之后再做判断。

(2)是否应该连夜进山找人
应该,这次有具体的位置,不必须全面的拉网式搜寻,只要派精锐的小分队进去即可。根据实际情况接管队伍
做出相对合理的安排。

(3)是否应该连夜出山
根据实际情况权衡,假如有安全系数比较高的路线,又有熟悉地形的老乡带队,连夜出山未尝不可。

(4)如果不出山,救援队进去有什么作用,这种情况下应该带的物资
稳定军心,无论从哪方面的信息,队伍已经有失控迹象了。救援队的进入,可以给他们带去希望的信心和相关
的补给,并且能接收队伍管理权,给予最合适的建议或安排。这个情况下所带物质包括一些保暖的急救毯,高能量的食物,通讯设备,技术装备等

(5)这种情况下的理想流程
比较复杂

(6)救援过程中,队员和被救者伤亡的法律责任和应对措施
未知

对于迷路过程、报警和相关的责任问题,可以等事故报告出来后再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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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ujie1225 2010-12-19 02:56

我觉得大家也没必要纠结于“是否应该连夜出山”这个问题。

这件事件,连夜出山是导致了意外,但有时候情况也不尽然。

救援者和被救援者的立场、身体状况,地形、地貌、天气条件等等都会对如何选择造成影响。
曾经有上海户外俱乐部在3峰因落石造成骨折后求救,是不是连夜下撤也和当地救援者有争议。
在这点上,我觉得还是尊重当地救援者的意见,毕竟人家是当地人,熟悉情况嘛。

我个人倒是认为,夜间搜救有风险,在地形地貌不熟悉的情况下,民间救援者一般不考虑夜间搜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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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ujie1225 2010-12-19 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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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巴 OP 2010-12-20 03:18

我把上面新闻摘下来:

===========================================

面对社会质疑复旦在校生和校友等组成的驴友团求生技能不够以及漠视生命的指责,黄山游的领队侯盼还原了整件事的来龙去脉。

侯盼表示,此次黄山游的准备是很充分的,人员组成方面,一共18人,有7人有10次以上户外探险经验,其中一个是测绘工程师,工作就是在全世界做测绘工作,是地图专家。另7人有一次以上户外经验,其中1人2009年曾走过这条线路,还有4人是新人。

为什么要进行黄山游?侯盼表示,一开始想去清凉峰,后来因寒流来袭未能成行。经考察后决定改走黄山,这条路线叫做黄山东海大峡谷穿越,每年会有很多队伍徒步该线路,比较成熟。2009年5月,复旦登协组织28人走过这条路线并成功穿越。

此次装备也是专业的,带了等高线地图、GPS、指南针、对讲机同时还买了保险,出发前,去年成功穿越的领队给他们提示了路线和风险,18人还把各类资料交给了紧急联络人。

GPS偏差导致走错路

队员们带了13条羽绒睡袋,于12月10日晚上7点30分包车出发,11日凌晨3时10分到达景区,开始徒步,11日中午,GPS落水后关机。接下来11日下午3点,队伍到了通天塘营地。

11日相对顺利,当晚观察到月亮有月晕,队员们做好防雨措施。12日一早下雨了,队伍8点40分出发。

队伍沿着河谷下行,GPS因为之前进水出现了偏差,因此导致对比位置发生了错位。因为怕有队员失温,领队侯盼同意报警,队员们抓紧时间扎了四个帐篷,当时状态还算稳定。

13日凌晨2点左右,有救援队的声音, 队员们用求声哨、打头灯和救援队接上了头,随后跟着救援队下山。不料走了几分钟就有人坠崖,接下来侯盼让队员退回之前的休息区等天亮,很多队员还不知道有人牺牲了。

13日上午9点半左右,队员们终于走出山谷,面对的是各地赶来的记者和“长枪短炮”。

总结为什么行动会失败,侯盼认为,一是队员过分自信,二是队伍人太多,三是天下雨时起大雾,四是报警时机的选择,如果镇静一点把队伍控制住,就不会出现后面的情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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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竹 2010-12-22 02:41

深圳山地救援队一个人这样说的

救援方面,黄山景区搜救人员的英勇与大无畏毋庸置疑,但叶建华指出,救援人员的专业性有待提高。“救援并不是接到电话就马上出动的,按照程序,我们也在收到求救信息的第一时间做了分析,结论是:首先这次救援的紧急程度为28,属于仅作调查和评估程度,在3个层次的紧急程度中属于最轻的;其次,救援成功率100%,因为有准确的坐标;最后救援等级2V(多人被困于溪谷),主要依据是18人,在峡谷位置。”他认为,当时受困人员情况非常清楚,没有出现伤情,已经通报自己的准确位置并原地休息,也不会有伤亡的隐患。所以救援人员没有必要摸黑出行,应等天亮出发。需要做的工作是安排两个梯队,第一梯队出动熟悉线路的人员,指引被困人员脱困,大致人数1:1,第二梯队待命。

=========================

[/quote]

我想知道,政府对非官方救援组织的建议会采信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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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lly 安竹 2010-12-23 07:58

基本上不睬,也不信.
1、一个是管辖权问题,风景区管理委员会有最高权利,这是话语权;
2、外来的救援力量太强,会削弱管委会管辖的救援力量的威信,这是面子;
3、除非搜救没有结果,遇险者家属强烈要求非官方的救援组织介入,这是万不得已。

在大理苍山搜救过程中就是最好的例证。
1、管委会的领导会请你去搜一块与事件无关的区域;
2、悄悄去,静静地走,就当外来救援队伍从未在苍山出现过,是当地最高兴的一件事;
3、在大理苍山,当地的民间力量对救援起到推波助澜的积极作用。

不管是民间还是官方的,作为一名救援人员,最好具备三种资质:
1、户外资质:户外指导员、领队、教练等等;
2、医疗资质:120 WMA等等;
3、救援资质:紧急救助员、高级紧急救助员、紧急救助师等等。
不然,还是会因为救援过程中的不当,引发救援后的舆论压力、诉讼等后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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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ujie1225 billy 2010-12-23 14:13

有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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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浪的土豆 2010-12-22 04:25

经过昨天的研讨,我觉得造成这次事故的问题点在于(上海市政府或队员)向黄山警方施压,错误传达了一个危急的信息。导致大规模连夜搜救,事后分析,根本没这个必要。

根据当时队伍的实际情况,报警电话只需告知警方在天亮后,派两名警员由老乡带领找到迷路队伍再带出山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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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ujie1225 流浪的土豆 2010-12-22 09:58

那时候,估计已是失去镇定了。
如果真想http://news.qq.com/a/20101218/000446.htm这个链接中提到的那么“强大”,那还报什么警啊?
“总结为什么行动会失败,侯盼认为,一是队员过分自信,二是队伍人太多,三是天下雨时起大雾,四是报警时机的选择,如果镇静一点把队伍控制住,就不会出现后面的情况了。”——最后一句倒是说到了点子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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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兵pro 2010-12-22 04:42

我还是认为报警是个错误,在装备充分没有实质性危险的环境,反倒增加了不确定性

昨天的研讨,可以说部分的迷路要归结于地图的不完善上,技术上我的建议:
1。建立一套标准化,可信赖的地形图库,结合SRTM,ASTER DEM和天地图,俄国版军图的小路,水系, GE卫图的植被, 水系, 防火道, 完全采用国际标准分幅和国家标准标注, 不要各自临时搞一套有歧义的地形图

2。本次通讯基本畅通的条件下,后方联络没有得到实用性的路线支援,是一个教训

3。对能短信联系上有GPS的求援队伍, 想办法搞出一套发送参考路点坐标的机制可以部分避免类似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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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yshkm 2010-12-22 14:52

如果论及领队及队伍的能力因素,至少存在如下2个预案问题:
1、未把浙西、黄山区域12月份的持续冷雨或冻雨气候视为必然条件,故未作相应的装备预案;有此预案,队伍的恐慌性会少很多,加上老驴的疏导,报警的可能性就极小了。
2、尽管领队及多位队员均具户外经验,且有专业的测绘工程师(若带有打印出来的地形图应能应用吧?),但至少对Garmin GPSMAP 60csx的性能或操控不熟练。在此状态下,队伍又过于依赖GPS,且无GPS备机。这等于未出发就出悖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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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lly 2010-12-23 08:19

可能有下面几个问题有待讨论:

(1)救援过程的重建
----经过媒体的曝光,整个过程已经非常清晰。

(2)是否应该连夜进山找人
----救援队如果有正规的流程,按照流程走;没有流程,只能听从领导的。

(3)是否应该连夜出山
----在原地等待是最好的。
时间回顾:被找到后,学生被迫出山,然后出事;学生坚持原地等待,天亮后解困;出动武警搬运。

(4)如果不出山,救援队进去有什么作用,这种情况下应该带的物资
安抚作用;管饥寒的物品。

(5)这种情况下的理想流程
紧急程度分析----定救援等级----装备----出发----搜索----救援----结束。

(6)救援过程中,队员和被救者伤亡的法律责任和应对措施
相互之间无法律责任可追究,顶多是追讨门票,被媒体公开后,估计景区也拉不下面子要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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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ueice billy 2010-12-24 01:17

赞同Billy的分析。救援等级的区分,深圳山地救援队已经做得很细了,可以直接拿来用。
有一篇报道也提过,复旦队伍的遇险等级比较轻,但官方的相应速度和社会资源投入力度则是做为
重大事故的标准来,感觉是不惜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