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友们是否经常遇到带小孩子乞讨的,很多小孩都是残疾的,可能你还给过钱,也会思考孩子是谁家的。现在新浪微博于建嵘教授开通了一个 @随手拍照解救乞讨儿童,请大家开通新浪微博,把自己看到的发过去,详细地请看微博内容,我已经拍了两个发上去了。我们骑友穿大街,走小巷,过天桥,钻地道,随时能停,随时能拍,只要你有一颗爱心,请行动起来,一起影响这个残酷的世界,救救中国孩子。
建议仔细考虑一下照片的格式,比如应增加拍摄时间,地点等,便于将来查找。另外建议考虑一下如何避免同一照片的重复,避免增加那些父母的查询难度。
从明天开始参与。。。
唉,国家的法律不能保护这些孩子~~~过年前不是报道一篇新闻么,一位妈妈在网上看到自己失踪二年健康的孩子沦为残疾儿童在街头上乞讨的图片,听了那个儿的伤心。在香港,是禁止儿童在街上乞讨,有社会义工帮,残打拐卖儿童会被判重刑。
支持——实际行动。
QQ出专题了:
http://view.news.qq.com/zt2011/child/index.htm?pgv_ref=aio
支持
如果不允许残疾儿童乞讨,民政和公安能有作为,还会有那么多孩子被逼着去乞讨吗?
我在微薄上已经看到了。
多谢楼主在磨房上把它推荐给更多的车友。
强烈支持,行动起来吧
怎么救小孩? 赵丽华(2011-02-05 15:29:44)
标签: 拐卖儿童 人贩子
我们先看一下孔二狗这条微博:
“我姐的朋友2001年带着孩子去峨眉山玩,4岁半的孩子莫名失踪。这对夫妇班都不上了,疯狂的全国各地找孩子。于2006年终于在深圳找到。这个孩子在深圳乞讨,他的舌头已经被割掉,胳膊被掰断弯到了身后,腿被截断。这孩子见到父母,眼泪流了下来,孩子还认识父母。警察叔叔,你们能关心一下乞讨的孩子吗?”
看了这条微博,沉浸在阖家团圆其乐融融的春节气氛中的网友们都无比震惊、激愤和伤感。我流着泪把这条微博转到我各个微博,并且反复转了多次。女儿递给我纸巾擦泪,我说把她从小养到大这么多年,最最担心的是她会被人贩子偷走。而哪一个父母不担心这个呢?哪一个人没有看到过那些被整残四肢、切掉舌头、爬在地上乞讨的孩子?
网友易小静在我微博留言说她大年初一步行去弘法寺,沿路不下二三十个变形的儿童身躯在乞讨,这是一幕多么悲惨的画面!易小静说当时“大批公安、武警在值勤,这不正是解救被拐儿童的好时机吗?”是的,是好时机,可公安警察为什么不现场营救呢?
而前一段网上也广泛转帖东莞上千丢孩子的父母双手托着孩子照片上街的图片。一个小城有这么多的孩子失踪,这个地方的地方官竟然还安然在位,这换做当今世上任何一个国家,都不可想象。
你无法想象这些孩子是如何被砍掉双脚,被扭断手臂,被切掉舌头,无法想象!但每一个人都看到过那些数九寒天在冰天雪地上如一个个人彘一样,如一个个动物一样被驱赶在大街上行乞的孩子。
在各个网站微博,网友们自觉拍照曝光街头伤残乞讨儿童,并广泛转帖,期望通过自己微薄的力量,让那些痛不欲生的父母找到自己丢失的孩子。网友还有专门的举报热线,现在举报的已多达五百多例。但你转帖了又如何?你总不能亲自上街抓人贩子,你只有报警。但你报警了又如何?警察会接警吗?
众所周知,警察最喜欢抓赌扫黄这类案子。现场有钱拿。罚款有提成。而打拐是最费力不讨好的事情,你千里打拐路费住宿费你单位都未必负担的起。你总不能自己掏钱去办案。你即便办案成功了又如何?你能把这个孩子抱去哪里?抱回公安局,不现实。抱回家养着?能养多久?
而那些你千辛万苦抓来的人贩子呢?只要他死不招供,你没有确凿证据,你拿他一点脾气都没有。他就说他的孩子是捡来的,而不是偷来的,你除了乖乖放了他,你还有什么办法?
但是这个事情必须解决。这个现象不杜绝,弄一百个中国形象宣传片、成功举办一百次奥运会也不顶用。这样的现象不杜绝,所谓和谐社会就是一纸空文。
两会在即,我综合网友建议以及我的思考,出几条不成熟的建议如下。如有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恰好有孩子,恰好看到我这篇博文,恰好又有悲悯情怀,恰好两会你必须要上交提案,你就可以复制摘抄我的博文做一个有关如何救助被拐儿童的提案,我也不要署名权,白白给你用,还代表万千家长对你感激不尽。
1,在我们现行的条例法规里面,增加严禁儿童乞讨条例。街上有乞讨儿视同违法,大人孩子一起抓。落实情况后无证明出处的,大人视作人贩交司法部门严惩,孩子交民政部门收容。
2,建立健全乞讨儿童的收容救助制度。政府出资、出政策,由城管负责收集后统一交当地民政部门救助养育。是放在孤儿院、福利院还是特校,可有专业人士商议后定出具体政策后实行。限期治理,期后街上再有乞讨儿童,当地城管局长、民政局长引咎辞职。
3,由民政部建立乞讨儿童全国联网公示制度。以便于父母找到自己丢失的孩子。
4,丢失孩子父母可向公安机关报警。由当地公安机关负责具体侦破。建议中央从维稳资金中拨款给公安部,公安部成立专门自上而下打拐机构。各地再有丢失孩子报案三个月不破案者,当地公安局长引咎辞职。
5,由公安部建立乞讨儿童全国联网公示制度。以便于父母找到自己丢失的孩子。可和民政部联网。
6,以前对人贩子的证据标准太严格,而判决又太轻。建议全国人大对拐卖妇女、儿童行为的举证责任倒置给拐卖人员,如果人贩子对孩子出处无合理解释,即应视为主观明知。不能你说捡来的就是捡来的。
7,一旦确定贩卖儿童罪,立即严惩不贷。残害孩子致残者杀无赦。绝不给这些丧尽天良的人任何生存机会。指望这种人改邪归正是不可能的。
8,建议两会就拐卖儿童事宜专事专议,拿出具体细则条例,越细致越好,然后经人大代表审议通过后实施。如两会期间过于匆忙,由人大妇女儿童委员会组织公安、司法、民政、城管以及专家学者组织研讨,拿出可操作性条例法规,专职专责,具体实施。
9,一个网友说:“一个连孩子都保护不了的民族,还有什么脸面谈和谐。”我觉得这句话说得有道理。
阅。建议加多一条:
只要问题不解决,中国形象宣传片必须加入被拐致残儿童形象,举办奥运会必须由被拐致残儿童点燃圣火。
这个要顶!
顶一下,在围脖已经看到,已经加入。
必须支持,正在行动中!
支持
国家相关部门的不做为,才导致这种现象的不断发生
如今却需要人民的公益行动去拯救这些孩子
不能不说是我们国家的悲哀
做了不一定能改变,不做不会改变
支持
说得好,特别认同。
新闻上,己经报道出来了。网友行动起来解救拐卖儿童乞讨。网友的力量伟大
一个连孩子都保护不了的民族,还有什么脸面谈和谐
安徽阜阳拐卖儿童据点调查:
拐卖活动在当地成风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2月07日16:35 中国广播网 中国广播网新闻中心 官方微博
中广网阜阳2月7日消息(安徽台记者王倞) 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近日,拐卖、残害儿童、逼迫儿童乞讨的消息在微博和各大网站盛传,也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安徽省阜阳市太和县宫小村及其附近地区,在当地是个出名的长期大规模拐卖儿童,逼迫儿童乞讨的据点。这些儿童从哪里来?遭到了怎样非人的折磨?这样令人发指的行为,为什么长时间没人管?记者进行了实地调查。
据了解,十几年前,由于一个偶然的机会,这个村的一个残疾人因为乞讨而致富,这让该村的村民们找到了在他们看来是摆脱贫穷的一条捷径。“带乡”是黑话,即操练童丐。这个几千人的村子只有三个残疾人,一些正常人因为很难讨到钱,于是想到找一个残疾小孩代为乞讨,而他们坐收渔利的办法。这也叫带乡,那些被雇佣去乞讨的儿童叫“乡”,雇佣者叫“乡主”,寻找带出乞讨的过程叫“带乡”。
村里老人说,该地丐业有百年历史,自打记事起(民国年间)村里就“带乡”了。大约从1993年开始,阜阳市太和县宫集镇宫小村的村民陆续开始在邻村、邻县甚至邻省物色年龄尚小、智力正常的儿童,对这些儿童肢体进行摧残,令其残废后,将他们带到全国各地乞讨。
“乡主们”带乡时,使用的手段都带有一定的欺骗性。有些乡主们对孩子的父母说,是带这些孩子到南方的寺庙门口看摊子卖香火,或者说带到残疾人的福利工厂工作。这其中,很多孩子至今仍未从受骗的愤怒和被迫乞讨的羞辱中走出。
经过有关人士爆料,从宫小村走出去的残疾童丐足迹遍全国,近在太和、阜阳、合肥,远则到北京、上海、天津、广州、成都、哈尔滨等发达城市。这些“带香的”把童丐早晨喂饱,然后就放在固定的地方让他们去乞讨,自己在远处盯着,晚上再收钱,有的“带乡”的要带几个残丐,其收入就可想而知。童丐如果每天没有要到一定数额的钱不仅不给饭吃,还要遭受毒打。
这些孩子在父母离开后,一般还要在“乡主”家中住上半个月到一个月的时间,接受乞讨的训练。晚上把孩子向猪狗一样关在笼子里锁上。这叫“训乡”, “训乡”时间的长短视效果而定。而据了解,训乡中最重要的一条是要让这些小孩服从乡主的管束。如果在这过程中,有儿童不服管训的,就会遭到毒打。为了让这些残疾儿童看上去更加可怜,训乡的人要求他们会要求他们把腿挂到自己的脖子上。很多儿童根本没有办法把腿挂到脖子上,他们就用力把腿往这些孩子们的脖子上扳,很多儿童都不堪虐待,最终致残。为了让孩子们看上去更可怜,一些乡主还用刀把孩子手脚、身体、脸部割伤,甚至泼硫酸烧毁。
在历时数月的宫集农村“带乡”调查中,记者还注意到,带乡者之间会互通消息,但是对别人严格保密。同时,他们会像候鸟一样“迁徙”,冬季赶往南方,夏季回到北方,目的是为了让残疾儿童方便露出残疾的身体博得同情。
同时,与知情者提供的线索不同的是,记者注意到了几个新的问题。首先,这一现象并未像某些当地领导说的那样,“已经基本得到遏止”。实际上,十几年来,带乡在太和县宫集镇当地农村已经形成了风气,并且有着愈演愈烈的趋势。仅在目前,它就已经从宫小村一路扩散到周围的王庄、孟庄等地区,而一些村庄在带乡人数上已经超过了宫小村。在当地,农民们俨然把带乡作为一条致富之路,其中还有不少村干部参与其中。
其次,乡与乡主之间的关系正在发生微妙的变化。目前宫集地区农民所带的乡大多是有了多年乞讨经验的,他们最初大多被诱骗甚至拐卖而来,但是随着经验的增长,有部分人已经开始脱离乡主自己单干,有的则在与乡主的对话中,掌握了更多的利益,并且两者产生了共存关系。也就是说这些被摧残乞讨的儿童长大后,要么成为乡主的帮凶,要么自己成为了乡主,他们即是受害者,又是害人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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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加于教授的微博。
明天出去转转。
想起两年前在世界之窗门口拍的照片,极有可能也是这类。
本来。。。却无言以对。。。
翻译一下转发给《中国人权白皮书》编委
愤怒. 顶! 行动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