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深圳山野活动已经有一段时间了,其间经常遇见野外遇险的事情,自己本人也多次收到求援的请求,也多次深夜参与救援行动,感慨真的很多,针对深圳目前山野中经常发生的求救呼唤,有时真的感到像鲁迅对阿Q的态度一样,哀其不幸,怒其不争。
目前户外运动在深圳蓬勃发展,每到节假日,山野中充斥着人群,既有多年经验的老户外,也有初出道的新人,每当我在山野中遇见这样的情况,就感到非常的生气:
这样的队伍,能不出事吗?
男女老少都有,皮鞋、高跟鞋什么都行,空着手什么基本装备也没有,带上1-2瓶水一点食物(一块面包之类的)就出门了,领队的听说过线路或者是跟别人走过一次线路(好一点的带上一张网上打印的地图),就带着10个20个人上路了(比如东冲-过店,而且是在天文大潮的涨潮期间)。最后队伍前后差了几个小时,队伍中有穿高跟鞋的MM实在不行了,把鞋脱了,拿毛巾把两只脚包起来走,没水了,就挤毛巾里的水喝,队伍里面几个崴脚和抽筋的。
出发的时候遇见他们,劝说他们小心,没有准备不要贸然出行,他们根本不理你,反诘你多事。
像这样的情况,我的救援原则是:是否有人受伤(不是指小伤,而是危及生命的伤势)!
如果是严重的伤势或者是严重缺乏必要的生存物资,则组织人上山救援,否则的话,让他们在山野中过夜!
让这样的人在山上吃点苦,看他们以后还敢不敢如此上山?
再说一个极端的雪山救援原则:
救你能救的人(自己救不了或者是救了别人要搭上救援者性命的,最好不要贸然去救),不要盲目相信好莱坞的大片!
救援的原则是首先必须保障参加救援者的安全。
前个礼拜天,5点起来赶到七娘山。
把两个人从山上找到再带下来(呵呵,不是俺上山的),两个精神好得很。
没受伤,有装备和食品的情况下,猫一个晚上出不了事情。
呵呵,精神好的很。
问题在于如果是危及生命的。仅靠我们这些不具备救生、救援资格的人去行吗?如果人家仅依靠您来救援,真有个三长两短,谁来负相关的法律责任?
也许这事咱们还是要想好了再做。
不过从现在起,做一些模拟的训练倒是可取的。至少在将来的事故过程中可以为真正的救援提供相应的帮助。
同感
没有经历过切肤之痛的人,是无法深刻体会到安全的重要性的;
但是切肤之痛一旦经历,往往已经发生了无法挽回的事情。
矛盾。。。
现在我不清楚的是将来的救援组织的性质和所要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倒底是什么?
这些权利和义务是建立在什么基础之上的呢?
有什么依据呢?
如果被救援者认为救援人员在救援的过程中出现了有争议的地方,这时候有谁来维护救援人员的权利呢?
我个人的意见:
1)领队、召集人是最关键的救援因素;
2)团员的自助能力、安全意识和纪律性是保证安全的基本条件;
3)在没有明确救援组织的性质、责任、义务和法律依据之前,本版块多宣传安全意识、多解剖安全事故、多介绍野外基本生存和急救技巧。
4)应该明确的是,自救和互救是救援的主要方式。
以上意见纯属个人意见,做抛砖引玉用。
其实这里有另外一个问题,如果只是小伤,甚至只是迷路,是否就真的不去救呢。我觉得不尽然,因为我觉得还应改考虑到,可能现在并没有出现异常危急的情况,可是是否会因此而发展为危急情况呢,对于有可能发展为危急情况的要尽早干预,尽量避免危急情况的出现。
所以,我觉得如果即使是迷路,也应该提供一定的帮助,虽然可能只是电话里的安慰与鼓舞,有必要的时候还是应该上山的。如果听任不管,很可能遇险队伍会因为经验不足、不够冷静、过于疲乏而出现更大的危险。
作为我们最大的价值也就在于提供我们力所能及的帮助,可能是很小的帮助,因此而避免情况的进一步恶化。一旦出现更严重的危急情况,我们也可以协助有关部门,提供一定的帮助。
救援必须是一个有组织, 有严格纪律, 经过专业的训练, 有足够装备的组织才能够完成的, 比如:公安, 消防等。 网络本来是松散的, 磨房在这样的基础上, 偶觉得不具备救援的能力, 当然私下里的救援属于朋友情谊的,那个除外。
偶觉得MF应该在宣传个人安全上再下功夫, 多加宣传。 让每个人都知道户外活动的存在一定的危险性。
其实我想深圳(也包括周边地区)的山水都差不多给磨房的人踏遍了吧。在救援中莫过于准确迅速的到达救援地点,因此在各位老驴熟悉地形的前提下能否设立一些永久性或半永久性的地点标志?然后在磨房上公布,务必要各人了解(特别是领队)。以后在野外报告位置中都以此为参考,起到一个类似经纬的作用。当然这是一个相当大的工程,就是说要将原来所有走过的路都重新测定一遍。
我觉得在活动召集帖中比如对经验和体力的要求比较模糊。各人对自己的评估不尽相同,这就造成参与人员的实力可能相差太远,埋下了一定不确定的不利因素。是否能够确定一个共同的参照标准?比如确定一条公认的穿越线路,将负重多少,完成时间分等级,要求每一个进入磨房的人都应穿越过此线路,以此作为磨房活动和自我评估的标准。(象一个级别测验)
以上两点建议不是很成熟,望各位参考。
关于线路上的标志问题,根据低冲击性登山原则,除了梧桐山等开发过的线路,不建议在山野中设立永久或半永久性的标志。
你说的第二个建议,实际上深圳周边的线路,基本上已经分过级别了,但初次参加户外运动的朋友往往会高估自己的能力。
我觉得许多线路还是应该设置一些标识,七娘到过店的那些红丝带相信仍然在那起着很大的作用。至少会让对路线迷糊的人有个正确的判断依据,不至于满山开路,从这点说也是符合低冲击登山的原则的。
赞同老余的观点!
应鼓励驴子自强不息,不要培养他们的依赖感。
我们组织一些休闲点的活动,那么危险性不就减少了嘛。。。是不是???
插句话:真正的危险往往是在你认为最安全的时候,看看各地的山难原因-还是和个人忽视安全有很大关系的。大家还是时时保持好状态,牢记安全在心吧!!!
户外运动有别于田径场和球场上的运动,更是有别于生产作业。户外运动本身就是一种冒险和挑战,大家所强调的“所谓安全或者是安全第一”不过是在冒险的过程中所选择的最优方法或方式而已,然而这种最优又不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它是因人而异的。同时户外运动对于我们而言毕竟不同于工作,你是可以选择不去的,而职业安全本身却是每个需要生存需要养家糊口的职业人不能回避的,两者是有着本质区别的。
既然选择了户外运动,就要接受可能的后果和风险。这样的话,以后不论发生什么,也就不会去后悔,去找寻N多借口,当初不该如何如何了。希望到这里的朋友,都是勇于承担责任的,对自己负责、对家人负责、对朋友负责、对社会负责,做了任何事情,都不会事后以一句我当时是一时糊涂来搪塞的。
[quote]风虎 wrote:
[$nbsp][$nbsp][$nbsp][$nbsp]户外运动有别于田径场和球场上的运动,更是有别于生产作业。户外运动本身就是一种冒险和挑战,大家所强调的“所谓安全或者是安全第一”不过是在冒险的过程中所选择的最优方法或方式而已,然而这种最优又不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它是因人而异的。同时户外运动对于我们而言毕竟不同于工作,你是可以选择不去的,而职业安全本身却是每个需要生存需要养家糊口的职业人不能回避的,两者是有着本质区别的。
[$nbsp][$nbsp][$nbsp][$nbsp]既然选择了户外运动,就要接受可能的后果和风险。这样的话,以后不论发生什么,也就不会去后悔,去找寻N多借口,当初不该如何如何了。希望到这里的朋友,都是勇于承担责任的,对自己负责、对家人负责、对朋友负责、对社会负责,做了任何事情,都不会事后以一句我当时是一时糊涂来搪塞的。
同感!
经常在媒体报道,有很多医院因为救护不当之处导致意外,最后导致家属告到法院.这样的事层出不穷.
那么相对专业医生,我们只是业余的业余,如果抢救成功则好.万一不当.可能~~~~.但是我们又不能不管.很矛盾的事情.
不过,大家首先要懂得保护自己!然后再帮别人!!!!
这个话题下实际上有三个问题:
第一,如何避免出现需要救援的情况?
第二,什么样的情况需要并且能够救援?
第三,如何救援?
旧话重提:组建磨坊自愿救援队伍
1.主要在现有认证领队中募集自愿者,非认证领队需要有特殊技能
2.大家留下详细通讯方式,家庭住址(登车地点),基本装备(包括车辆),特殊技能等信息,内部掌握
3.磨坊采购一些必要的公共装备,主要是通讯设备、定位设备、技术装备和急救装备
4.对自愿救援人员进行基本的救援培训(包括搜索、急救、通讯、定位等),并适当地组织夜间登山搜寻演练
5.接到求救信息后,把消息集中到指定的人员,经判断后,如果真的需要救援并且能够救援,就启动救援程序,如果需要报警求救的,就报警
6.指定救援负责人,根据救援规模和类型,联系自愿救援人员,在能够参加的人员中组织救援队伍,安排救援车辆和行车路线、会合地点和联系方式
7.建立通讯中心,公布联系电话,与救援队伍保持联系,发布消息
8.抵达救援现场后,建立大本营,负责后勤、支援和通讯,根据情况组织几只搜索队进行搜索。如警方介入,则以配合警方搜寻为主,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
9.发现被救援人员后,通知大本营,撤回其他搜索队伍或将其改向发现被救援人员的地点,根据需要派出后援队伍
10.对被救援人员进行现场检查、安抚和急救后下撤,需要时送医,全体人员下撤后,救援结束
救援人员个人发生的费用,自理;直接救援费用,被救援人员支付;其他公共费用,磨坊基金支付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但我觉得有必要给所有领队上安全课,组织学习救援知识
对啊对啊,特别是认证头驴啊,一定要去上上课先,拿个证书才行了
我發現自己就是,簡單的路摔跤,難度大的反而好很多.
主要是自己會掉以輕心,想當然的認為問題不大.
有時候裝備也不是很想背全,因為大部分時候是用不完的,嫌重.
以后還是要小心再小心了.
多几个医护人员驴友就好了
我觉得,一个团队,除了头驴外还应该有相应的工作人员,比如做医护的,救援的等,这样一个团队才是健全的。
这是一个很难有统一答案和标准答案的问题,建议磨房可以搞一些专项的援救活动练习,将此作为一个新的课题,参加的人多了,对此的认识可能会更进一步。
想当年我们这些个老驴,还不也是手提塑料袋、矿泉水进山的???
哪里知道山林里的危险?
大多数人都是喜欢从实践中得出经验、结论任他们去吧!中国十几亿人口不是你我可以说服的。
该救的还是要救,该说服一下的还是要去说服。听不进去的,你也不必生气
因为我们自己也是这样过来的。
顺便问一下,我申请加入会员讨论区的 紧急救援讨论组 怎么没让我加入??
我也是救援队的成员、我也经过红十字会培训、有几十次探路领队经验
不过不是深圳的,难道这就是原因???我想讨论救援知识,应该任何有经验的人都可以参加讨论才对啊
救援范围,最好是磨房自己组织的户外活动,如果实在有必要参加社会类型的救援,最好让政府有关机构(如派出所或山林管理机构)先出面,磨房辅助.
在救援现场,如果被救者意志是清醒的,要告之救援方案,并征求其本人意见(如被救者处于昏迷状态,通过其身上通讯录联系直系亲属),如果擅自主张,容易引来不必要的法律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