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郎
2013年5月24日
五月份历来是登山爱好者的重要季节,因为这个月中旬前后,是每年珠峰两个月攀登季出成绩的时候。今年恰逢人类登顶珠峰60周年,许多登山爱好者都赶在这个特殊年份,去珠峰实现个人梦想。然而,这个五月珠峰出来的成绩倒不是多么显著,反而因为“一人获救、十人梦碎”的一次高山救援事件,惹出了诸多争议:“高富帅欺负屌丝”、“商人缺少诚信”…坊间议论纷纷。
珠峰最早的攀登,是1921年。1953年英国队首登世界最高峰。1960年中国队第一次从北侧登顶珠峰,也是人类的第三次。一直到1993年,商业登山才开始在珠峰出现。此前的70多年,人类亲近珠峰的方式都是自主攀登。所谓商业登山,是指登山客户支付一笔费用给探险公司,由探险公司负责高山上的服务。一般而言珠峰商业登山服务方提供:高山向导的贴身服务、氧气、营地服务、适应训练、物资运输、危险线路的安全保障、医疗救助等。但,不保证一定登顶。简而言之,就是“能力不足金钱补”。客户之间更多的是各顾各的关系,而不一定是彼此协作的关系。因为这种登山方式,登山客户主要依赖的商业服务。正是通过商业登山,许多普通人才能够实现“世界最高峰之梦”。珠峰至今已有5000人次登顶,大部分是近20年通过商业登山实现的。珠峰商业登山进入中国,则始于2003年。那一年,我正好也在登山队里负责珠峰前进营地。
这短短十年,中国式的珠峰商业登山发展迅猛,表面上已经能够做到在大本营公共帐篷里铺地毯、看投影,从6500米开始“喝”氧气…各种登山装备也丝毫不亚于国际水平——当然,其费用也是国际水平的:人民币30万。登山客户加上个人装备和大交通,直接成本至少40万。然而,商业登山固有的一些问题、以及中国式商业带来的新问题,正在逐渐侵蚀着登山这件“商业赖以生存”的运动本身。中国式商业登山的缺陷,在珠峰60周年的舞台上逐渐显现。
今年的救援故事大致如下:圣山公司与17名国内登山爱好者达成了商业登珠峰的关系。3月底大部分人进藏,4月初开始珠峰的攀登活动。5月17日,凌晨A组7名客户从突击营地(海拔8400米)冲顶,下午B组10名客户到达突击营地、计划次日凌晨冲顶。当天下午,A组夏剑锋在海拔8600米以上遇到困难。据山上的朋友说,夏先生在救援时曾有言“身价3亿、愿拿出1亿获救”。圣山公司调动服务于B组的、正在突击营地待机的向导协作、氧气给养等,营救夏先生。万幸当晚成功救回突击营地,因为历史上8600米以上失去行动能力的,大都遇难了。同时,B组10人因向导、氧气被救援所消耗,无法继续攀登,被通知下撤。“10个人都是哭着下撤的”——毕竟,天气和他们的身体状况尚可,多年梦想、长期训练、近两个月的高海拔煎熬…而顶峰就在眼前。
B组下撤到前进营地(海拔6500米),服务方告诉他们“今年的珠峰到此为止”。许多B组成员希望等待下一个好天气“窗口”继续尝试,但未能如愿。其中几名队员甚至失望得就地放弃贵重的个人装备。整个队伍下来之后,A组已经是各种“登顶光环”满天飞,而B组则迎来了官方的“高调”表彰——“决定授予十名队员荣誉证书,将此事迹和十人名字放入珠峰博物馆”。可是,对于B组的经济补偿或登山机会补偿呢?
需要提及的是:1、圣山公司是国内唯一直接运作珠峰商业登山的企业。它在官方资源、向导资源、服务水平等方面,都具有着明显优势。2、A组7人主要是企业家。B组10人则基本上是普通登山爱好者。3、有B组成员质疑:他们比A组的实力更强。为什么不按照登山惯例把他们放在A组?
此事经多位当事人在网上披露,迅速引起了各种议论和分析。
“在B组有能力、天气也允许的情况下,不能继续登顶。很大一部分责任是主办方的协调能力和应急方案不当造成的,应当给予B组队员全额补偿。感激归感激,感动归感动。”
“受救助方不支付损失可以索赔。这种事在民法上叫做‘无因管理’费用。《民法通则》第九十三条规定: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位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进行管理或服务的,有权要求受益人偿付由此而支付的必要费用。”
“看来A组B组被区别对待。应该对B组做出赔偿,虽然赔偿并不足以弥补他们的遗憾。”
“特权无处不在,今年B组的垫背了。”
“商业登山,不能只忽悠荣誉,要正视客户利益。”
“病态的‘商业登山热’对社会体育精神长生的必然是负面影响。”
在珠峰上救人,是伟大而危险的。圣山的向导们为此承担着极大的生命风险,B组队员为此遭受了巨大损失。既然是商业登山, 本应按照商业的规则处理。商业服务方用荣誉“高捧”B组客户之前,是否应先讨论实际责任呢?获救者下来后,只字不提是否考虑补偿B组, 反而对媒体说“当时只是身体有些不适”,此话置救援各方于何地呢?
是什么导致了这些怪相——商业利益高于登山规律是否适当?公权力与商业利益能否清晰切隔?商业登山机构的风险应对机制和诚信意识是否充分?特种商业纠纷的仲裁欠缺?新时代商业伦理的缺失?
当我们看到一家著名上市公司在世界之巅展示形象的时候,2013年珠峰救援故事却在提醒我们:拥有了财富和名声,并不一定代表内心的富有;缺少充分竞争的商业登山,既不是好的商业、也不是好的登山;“中国式”商业登山,该有所进步了,否则世界之巅将不再是净土。
*特别声明:本文为《21世纪经济报道》约稿。刊出前所做修改,未经作者本人审定,使得5月25日正式刊出中的一些具体事实和观点,与原文、及实际情况有较大出入。有兴趣的朋友,可对比阅读。请以本文为准,敬请留意。
在兲朝,这种事很正常啦,钱开道所向无不披靡!
如果不救,把出事的夏先生留在山上,后来的情形会如何?可能会引来一场关于“为了荣誉漠视生命”的大声讨吧?
[引自2013年05月24日 北京晚报《珠峰救援事件引争议》]
“当时尼玛校长问我们,大家同不同意救人,因为一旦救援,就意味着要占用我们第二天登顶的时间、人力和氧气。我们B组山友,在第一时间就同意救人,放弃登顶,人命关天。”
跑鱼回忆,在得到B组山友全体同意后,尼玛校长组织B组向导,携带氧气前往8640米救援夏剑锋。
跑鱼表示,“我自己从来没想过要谁赔这30万,当时就想着救人,哪有那么多考虑。现在,下了山,登山活动就结束了,大家也都很平静,心里当然充满了对没有登顶的遗憾,但是我们的登顶梦想换来了一个人的生命,这就值了。”
救人是经过B队人员同意的,遗憾,梦碎,他们也认了。抱怨的,是我们外人。
"抱怨的,是我们外人"!赞同!
我想换作任何一位登山爱好者,遇到这种情况也会愿意做同样的决定的!
8000+被留在山的还少?
我们这些外人在抱怨些什么呢?商业公司是不是该做好救援的预案?在非不可抗拒原因下撤是否该对客户的损失有所补偿?当然结合这个案子,目前还不能得出结论说商业公司就不补偿了,但这家公司在以往承接的合同中,名声可不是太好。
无法言及
救人要紧。。。
救人要紧,不错。
问题是夏先生 事后有没什么表示?! 如果补偿? 夏先生身价资产如何? 是否如上所说有3亿身家。 他愿意拿多少出来补偿,当然前提是不至于使他倾家荡产。
这是问题的关键!
从道义上讲,B组救生命垂危的夏先生是应该的,但是因为救夏先生而导致B组不能登顶,由此造成的损失,圣山公司肯定是要做出一些补偿的,夏先生做为被救人,从道义上叫更是应该做出一些表示,不然的话,予情予理都讲不过去的。
他不是要拿一个亿出来嘛?说着玩的啊
从道德和道理上讲,两方面都应该对B组进行补偿和重新攀登!
有责任而不做的身体在岁高峰,道德已经到了最低的深渊!
可耻!
据山上的朋友说,夏先生在救援时曾有言“身价3亿、愿拿出1亿获救”。
补偿300多万我想对夏先生来说应该没有太大压力
能核实真有其事吗?据山上的朋友说,夏先生在救援时曾有言“身价3亿、愿拿出1亿获救”。
如果夏先生真是说过这话,由他补偿B队人员损失是合情合理的,他也应该主动去做。
就算他不记得当时是否说过,或者可能没说过,但这么幸运地捡回一条命下山,以他这样的身价,拿出一笔钱去补偿一下B队人员也算感谢上天对他的眷顾。
大家拭目以待看看下文如何吧。
命没丢,就得丢点钱了。破财挡灾嘛~~~
反正商业登珠峰的人不差钱,商业登山公司下次得多备一队协作或者救援队,等着收那一个亿。
~~~
救人没错,补偿应该。
静等夏剑锋先生表态!
就算没有3亿,那就按比例拿出1/3家产。口头也是合同。
前几天看到老王的接班人登顶了。
一个不喜欢运动的人,开始锻炼3年,就能不断地登顶这儿、登顶那儿,除了表示佩服以外,还得正视钱的作用。是吧?
有3亿还登山吃那个苦?我有3亿就买一群屌丝去登山,我就在山下泡茶看他们累得屁滚尿流的熊样。逻辑上,登山和包二奶一样,都是富人的一种可以炫耀吹嘘的生活时尚而已。都是王大人惹的祸。把个纯洁的雪山活生生弄成有钱就可以糟蹋的XX。罪过哟。
生命不息 运动不止 挑战自我 超越无限
登顶珠峰是和平年代一个平民摘取“英雄”桂冠的最佳捷径。
一桩珠峰上的救援事件引发争议
登山 不是花钱买登顶
北京晚报报记者 孙毅
5月17日,一支有A、B两组山友组成的中国登山队在攀登世界屋脊珠穆朗玛峰时发生意外。为救援A组身体不适的山友夏剑锋,B组10名山友放弃了登顶机会,将人力和物资投入到施救中。
就在A、B两组山友安全下撤、准备离开西藏回家的途中,关于这次珠峰救援的争论在户外论坛上沸腾起来。户外爱好者们在讨论,谁该为每人花费30万元却放弃登顶的B组山友埋单?这次登山意外的责任方应该是谁?中国的登山运动是否被商业玷污?
事件回放
“300万换一条命值了”
在山友间,“奔跑的鱼”被昵称为“跑鱼”,她是这次登山队中唯一一名女性。这位经营酒店生意的女强人,为了能成功登顶珠峰,提前两个多月到拉萨进行适应性训练。
“其实,要是说起来,我为了登顶珠峰,可不止准备了这两个多月。单就这次登顶,我大概准备了两年。如果算上之前攀登一些7000米雪山的准备工作,那得好几年。珠峰,是我一辈子的梦想。”
3月2日,跑鱼抵达拉萨,开始一系列前期适应性训练。准备工作很顺利,跑鱼和西藏登山队一起训练,在高海拔地区骑车拉体能。
4月3日,登山队一行23人(含向导)在拉萨集合。
5月17日,跑鱼和其他9名B组山友,抵达珠峰海拔8400米的突击营地。此时夏剑锋已经和A组其他7名山友登顶成功。
就在跑鱼跃跃欲试,准备按原计划在5月18日冲击顶峰时,无线电里传来了坏消息——夏剑锋在下撤到8640米时,出现不适,初步判断很可能是脑水肿。高原脑水肿是在攀登高海拔山峰时较常遭遇的疾病,是由急性缺氧引起的中枢神经系统功能严重障碍,若治疗不当,常危及生命。
此次登珠峰活动总指挥、西藏登山学校校长尼玛次仁,第一时间与B组山友商议,是否展开救援。
“当时尼玛校长问我们,大家同不同意救人,因为一旦救援,就意味着要占用我们第二天登顶的时间、人力和氧气。我们B组山友,在第一时间就同意救人,放弃登顶,人命关天。”
跑鱼回忆,在得到B组山友全体同意后,尼玛校长组织B组向导,携带氧气前往8640米救援夏剑锋。
5月18日凌晨夏剑锋被抢救回8400米营地,最终被证实只是轻度脑水肿,经休整脱离生命危险。
同日8点27分,一夜无眠的跑鱼发了条微博:“因为救援,此次珠峰攀登活动取消,用10个人可能登顶珠峰换取一条生命。值!”
跑鱼说:“我真的很为我们的队友骄傲,可能很多人,这一辈子,就只有这么一个机会登顶珠峰,但大家毫不犹豫地放弃了,因为人的生命才是最重要的。”
不算此前的一系列准备,跑鱼这次参加登珠峰活动的花费是30万元人民币——包括攀登珠峰的注册费用、高山向导费、保险费、后勤保障费等。B组的10名山友,一共花费300万,没能登顶,看起来是一笔不小的损失。
跑鱼表示,“我自己从来没想过要谁赔这30万,当时就想着救人,哪有那么多考虑。现在,下了山,登山活动就结束了,大家也都很平静,心里当然充满了对没有登顶的遗憾,但是我们的登顶梦想换来了一个人的生命,这就值了。”
5月21日,跑鱼和她的B组山友拿到了她的登高证,上面的海拔高度是8400米,距离珠峰之巅,只有400米,遗憾,在所难免。
不过,除了登高证,他们还拿到了一本由中国登山协会颁发的荣誉证书,以表彰这次救援行动。在离开珠峰大本营前,跑鱼在微博里写道:“含泪转身:在距离世界最高点仅剩400米时,在心中夙愿终将达成时,什么可以让你停下脚步,含着眼泪转身?生命!唯有生命!生命高于一切的原则不可逾越,人类最大的自我挑战,并不是挑战自然环境和身体的极限,而是挑战人性。”
跑鱼在下撤后知道,这次珠峰救援是人类登山史上首次在海拔8500米以上成功营救危重伤员。这次救援行动,被记录进珠峰博物馆。
珠峰圆梦
10天内348位登山者站上顶峰
尼玛次仁,被认为是国内登山界教父级的人物。他创立的西藏登山学校,是全世界仅有的两所登山学校之一。2008年,他作为副队长,成功在珠峰完成了北京奥运会火炬传递。5月17日,尼玛在珠峰大本营通过无线电指挥了救援行动。对于夏剑锋发生的意外,尼玛说西藏登山学校和组织活动的圣山公司,都进行了反思。
圣山公司全名是西藏圣山登山探险公司,是中国目前唯一具备组织高海拔(8000米以上)登山活动能力的商业机构。按照《国内登山管理办法》的规定,需要由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发起的团队,才能在西藏攀登5000米以上的山峰。
尼玛说:“这次救援,包括今年的登山活动暴露出一些细节问题,我们都进行了反思。以后,我们考虑提高登顶门槛、控制组队人数等措施。”
据了解,山友申请攀登海拔8000米的山峰,需要有曾经登顶过海拔7000米山峰的经历,攀登珠峰必须要有曾经登顶过海拔8000米以上山峰的经历。
每年5月,是登顶珠峰的最佳时间,而因为天气莫测等因素,每年5月的最佳时间窗口可能只有十几天甚至几天。在这几天内,有数以百计登山者冲击珠峰。
今年,是人类首次征服珠峰60周年,所以来珠峰的山友更多。据统计,从5月10日到20日这短短的10天内,就有348位登山者圆了登顶的梦想。美国《国家地理杂志》近日发布的一组图片显示海拔8844米的世界之巅连站的地方都没了。该杂志批评说:过度的商业开发,使得珠峰不再是登山者心中敬畏的圣地,已变成什么人都可以去寻求刺激的旅游项目。
国内也有舆论认为,中国的商业登山过度膨胀,为登山运动带来风险。因为在业内的特殊地位,圣山公司也备受指责。
对此,尼玛次仁解释说,西藏登山学校的学员毕业后,进入圣山公司工作,这种以业养业的方式无可厚非,“没有西藏登山学校,就没有圣山公司,没有圣山公司,就没有中国商业登山。”
尼玛认为,应该反思的,不只是登山学校和圣山公司,国内外的山友们也应该反思。他透露,今年这个登山季,已经有4名国外山友长眠在珠峰。有些外国山友,只顾自己登山,看到其他山友遇险,也不停下来救援。
“我觉得大家还是应该更谨慎一些,对山不要轻视,在登山前,要在身体、心理、思想上都做好充分准备。我们中国的登山队,保障太强了,队员反而很弱。但是大家又都抱着登顶的目的,不是说登顶不对,但登顶不是全部。大家要想想,我们人类为什么要登山?我们来挑战自我,但我们首先是人,今天我帮了你,以后你会帮我。这种团结协作、勇攀高峰的精神,才是登山精神。”
尼玛表示,为了对B组山友表示补偿,圣山公司已经与山友们达成一致,对他们以后的登山活动给予优惠。
救援行动的另一位当事人夏剑锋,因正在下撤过程中,截止到记者发稿时,没有与他联系成功。
登顶资格
“夏剑锋他们分组的依据是什么”
针对这次救援行动,登山爱好者南冰认为:“救援行动本身没有错,而且圣山公司的人员和物质储备已经是顶级的了,这才有了救援的成功。”
南冰解释说,国内外登山队,都没有救援队这一常备设置,不能要求圣山公司每次都专门准备一个救援队。而且,所有冒险活动的不可预知性都很强,参与者应心知肚明,当自己也处在雪山之上,山友遇险时,施不施救,完全取决于个人,没人有权力指摘。
B组山友的损失,在南冰看来是户外探险活动风险的一部分,“登山分成AB组,后登顶的B组本身就相对吃亏,因为A组很可能出状况,那B组难免不面临参与救援、影响登顶的局面。国外的惯例是,AB两组分组由能力决定,谁爬得快就进A组。但是,我不知道这次夏剑锋他们分组的依据是什么?”
有消息显示,夏剑锋此前的攀登记录是海拔7546米的慕士塔格峰,且没有登顶成功。这样的资历让他是否具备登顶珠峰的能力让人怀疑。南冰认为,严格山友的登顶资格,是保证安全的前提。
至于商业登山,南冰认为这是大势所趋,关键问题在于对商业登山的规范管理。“其实圣山的报价,并不比国外登珠峰报价贵多少,而且他们的实力有目共睹,保障也最得力。不管那些登顶的企业家是雇了多少人帮忙,他们也是自己登顶的,也是真正的登山家,我们不应该看低他们。”
南冰透露,圈内最大的争议在于,私人不被允许攀登5000米以上山峰,这客观上造成了圣山公司的垄断。所以那些更加有实力、更纯粹的山友,就因为经济实力丧失登山资格。
“当这些山友,看到那些有钱却能力欠缺的企业家,频繁攀登珠峰,内心自然会觉得不公平。所以商业化登山没错,但要规范,适度开放一些其他山峰,让个人也有资格登山。”
http://bjwb.bjd.com.cn/html/2013-05/24/content_76229.htm
为纪念人类成功登顶珠峰60周年,天伦天户外日前策划实施了一系列活动,挑战珠峰就是其中的一个环节,梁丽芳(网名:奔跑的鱼)女士将代表天伦天极地探险队进行该活动。
夏先生应给B队补偿
其实我更想听听夏先生是怎么说的
作为一个企业家,作为一个被求者,我有理由相信夏先生比任何一个当事人更有权利说话
如果夏先生在事先没有承诺,那商业公司是不是就能把客人遗弃在山上了?!另 补偿问题似乎和夏先生关系也不大,那8位B组队员通过法律程序,也只能跟商业公司打官司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