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山野 2014-09-03 06:00

户外责任:过错与承担

汉字多义常造成表达误会或者不准确。比如说某次户外活动出险,主要责任在出险人员自己。这个“责任”意思是过错;再比如说,队友有责任为遇难者买单,这个“责任”,是担当的意思,即承担后果。

当听到有同学评判某活动参与者是否有“责任”,也许他(她)想表达的意思跟你理解的不同。可以是有责任一也有责任二(有过错,须承担后果);有责任一但无责任二(有过错但无须担后果);无责任一但有责任二(无过错但须承担后果);无责任一也无责任二(无过错,无须承担后果)。

一、过错
那么,怎样看待某户外活动是否有过错(即责任一)?

场景一:磨房某次溯溪活动,队员在连续多雨天气下仍然没终止活动。途中遭遇山洪,一人死亡多人受伤。
活动参与者:本次活动我们没有过错,只是不幸遭遇山洪突发,这是偶然事件,我们是小概率事件受害者。
磨房围观同学:什么小概率事件,你们雨天溯溪,违背磨房基本安全出行规章,那是乱冒险行为。不出险算你们好运,出险是偶然中的必然。

场景二:磨房某次阳光明媚天队员们参加溯溪活动,途中遭遇巨石坠落,一人遇难多人受伤。
磨房围观同学:真是不幸。当然大家没什么过错无需担责。这种小概率事谁撞上谁倒霉。逝者已去,生者坚强。
社会围观者:什么小概率事,你们冒险前往陌生野外,不碰到坠石,也会摔伤,遭虫蛇咬伤,中暑或其他意外。不出险算你们好运,出险是偶然中的必然。

看来这是角度问题,对于宅客来说,出门就是高风险事情;对于多数社会成员来说,超出市政公园以外的地方都是无谓冒险行为。难怪一出现某某玩户外的出事,网上一片谩骂声:“一帮傻驴,害人害己”。只有磨房还存在些支持自己户外的关键少数票。

但另一方面,既然不同角度认知可以差别很大,那么同样一次活动,可以认为是重大过错,也可以认为无过错。比如,场景一雨天溯溪,从队员伙伴来看,他们之间就不存在过错说法。(活动中另外产生的其他过错除外)

哪种角度是客观合理的?我的观点,你到达多大的高度,就用哪种角度来看问题。对于参加磨房活动的同学来说,一般我们将磨房规则当做户外对错的评判标准。假如你的角度高过磨房规则,最好私下发帖或者在准许的其他网站发帖,无论如何记住,你跟你的同伴之间不存在对错之说,你们始终站在同一角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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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牛山 OP 2014-09-03 06:01

二、承担
有过错就要担当(即责任二)。当然无过错也可能担后果,这是题外话,不要钻进去出不来。
由于定义过错需要所站角度,那就要准备为不同角度的过错承担相应后果。

回到场景二,好天气下溯溪遇巨石伤害,耗费大量社会成本参与救助。
从社会普遍观念来看,超出市政公园范围以外的户外活动是有错的,涉事队员们应该为此担责。当然,目前社会救助无需有过错的被救助者承担救助费用,并且相对于其被救助者有过错的救助行为,户外救助除放大眼球外,所占比例其实很小。所以就现在社会伦理框架下,场景一不需赔偿或承担社会费用,但应该表示感谢并且为此道歉。而在磨房,涉事队员无需向磨房道歉,更无需为遇难者买单(爱心救助行为除外)。

回到场景一,坏天气下溯溪遇山洪,耗费大量社会成本参与救助。
同场景二,无需赔偿(或承担)社会救助费用,但应该表示感谢并且为此道歉(社会角度)。而在磨房,涉事队员因无视磨房规则出险,存在重大过错(磨房角度),虽无需赔偿磨房什么,但须向磨房道歉。涉事者成员之间无过错(当事人角度),不需为遇难者赔偿和道歉(不谈死者为大的另外话题,爱心救助行为除外。)。

说这些明白了吗?在哪里玩请守哪里规则;站在多高的地方玩,就要有跌得多深的心理准备;同伴之间始终是站在同一高度的。

你参加磨房活动,其中90%以上是违反社会规则的,即你有“原罪”,你要有被社会人员骂并时刻道歉的心理准备;其中又或多或少有违反磨房规则的行为,你要有被磨房同学骂并道歉的心理准备。当然一旦出险难以自救,请积极向磨房向社会求援,目前无需为此承担或赔偿救助费用。但是,万一你中彩了,请不要搭上你的队员同伴,他们跟你之间无“原罪”。哪怕违反社会规则或者磨房规则,也请遵守同伴游戏规则,责任自担。

再说中控溯溪事件,站在社会角度和磨房角度都有过错;全体队员之间处在同一角度,无过错。所以队员之间不需担责,但应给磨房一个道歉,也包括给救助人员、给社会的道歉和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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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风123 2014-09-03 07:46

"再说中控溯溪事件,站在社会角度和磨房角度都有过错;全体队员之间处在同一角度,无过错。"

这个意思是说:不论中间过程中发生了任何什么,全体队员还都处于同一角度,无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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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牛山 OP 清风123 2014-09-03 10:23

前面有说,活动中另外产生的其他过错除外。
其实这是句废话,产生其他错误,当然要承担相应后果。

本贴所说活动,不论超级危险也好超级安全也好,对于外人来说因其角度不同会有不同认知,对于队内成员都没有分别。
你俩约散步他挂了,跟你俩约漂流他挂了,就两人责任担当来说,完全相同,都无过错。只是外界看起来,后者情况下生还者责任(过错)要重得多,这是心理问题。他们把两人对外界犯的错转嫁为生者对死者犯的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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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飘飘~ 2014-09-03 11:07

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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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浦 2014-09-03 12:49

分析到位,学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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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羽户外 2014-09-03 13:17

:sa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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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客 2014-09-03 13:51

赞楼主这个角度。<br />不过,类似问题法律人士解释的很清晰,尤其了解户外活动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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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牛山 OP 马客 2014-09-04 04:25

是不是这几条:
1.活动是否属于营利性质的商业活动
2.组织者在活动实施过程中是否有明显,重大过错
3.意外发生后组织者和其他参与者是否尽到必要的救助义务
4.前行是否对可能存在的风险作了提示

上面看起来都有道理,但是遇到实例时单是“是否有明显重大过错”就会有N多不同观点。所以我在贴里强调角度问题,担心活动中对第三方意义上的过错理解为队员对队员的过错。

中控那个事件,全体队员明显地违法磨房规则(再强调一遍,只是从磨房角度看),事后没有期待中的认错道歉,这引起大众不满,众矢之的中大有将全体成员对磨房对社会的过错转嫁为领队对遇难者犯下的过错,近似无厘头地纠缠于面对洪水时的额外细节过错。这冲击到AA制约伴根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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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白 2014-09-03 17:55

:)老毛说得很深刻呀。
要说原罪,磨房也有呀,版版的提醒和警告应该到位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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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牛山 OP 朱白 2014-09-04 04:35

用“原罪”是因为找不到恰当词汇,我的意思是那些活动或多或少违反了常规的社会行为准则。

但是有无“原罪”关系不大,只要不是严重犯法之事(别拍我,只是站在约伴队员角度看)。重要的是大家都非受迫性参与该活动,一起“扒火车”(不是抢劫,哈哈),风险完全自担(有时也用共担这个词汇,都是一个意思,涉及到具体个人变为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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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白 毛牛山 2014-09-04 06:32

写得好的东西一般就没人顶帖了,第一是没什么好说的(争议少),第二是没什么好八的(非事故贴)。
我理解你说的原罪,我说的也是你的这种“原罪”。
一般比如对于领队是否有资质(参加5次活动),人数是否超员,磨房最主要的是管控这两个方面。
对于天气的把握及监督乃至条文,磨房也有,但一般由领队领队去把握,少数几次强台风看见版主发提示。也就是说对于天气把握这一点相对还是松散的。
原罪就在于,既然网友在该站点发起活动得到通过,作为站点的实体(磨房)及监督者(版主)就有义务对较危险的活动进行提醒或者警告,这是磨房的责任(非法律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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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哥 2014-09-04 00:44

写的很好!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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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xia2013 2014-09-04 06:56

户外有风险,多了解意外状况下的处理方式,很有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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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客 2014-09-04 10:34

讨论有益,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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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偷了我的ID 2014-09-04 12:54

本人自认为还没资格算得上一头驴,关于户外责任承担,想跟动不动就自称“驴友”的亲们说说自己的见解。个人认为户外AA原则下免除的是法律责任(即户外活动活动中由于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外因引发的事故,领队及队友可免除法律责任),而户外圈子里有另外一项重要的道义责任(或者称道德责任)。包括:1、为队友提供相对专业的见解并纠正错误的户外观念(包括装备选择、操作规范、户外风险规避及应急处理等,特别是现在户外圈子发展迅猛,新手占大部分,这些人对户外知识几乎是一无所知的(喜欢装逼的不少,原谅我说话太直接太难听),这个时候这方面的道义帮助就显得非常重要,该改正的必须改正,该劝退的必须劝退,因为一件不合适的装备或者错误的技术操作都极有可能引发事故);2、活动中尽力帮助有困难的队友(包括受伤、体力不足、经验不足等等,对于这点相信绝大部分人还是做得很好的);3、活动前及活动中将可能面临的风险清楚告知其他队友,并尊重每位队友的选择(你想去找死就不要拉队友一起,囧);4、遇到危险时尽力互相帮助共同脱险;5、发生事故后做出最客观真实、详细的活动报告(领队及每位队员都必须做到这点);6、事故后对伤亡的队友进行后续跟进(无论自己有无过错都需向伤/亡队友的家人诚恳道歉,为队友或其家人捐款、募捐等)

对于毛兄提到的某事故,个人见解如下:1、该领队经验不足且自大。如此恶劣的天气还继续这样危险的活动,对于其“问过其他队友是否继续活动没有人下撤”的说法表示鄙视,是所有人都坚决不下撤,还是关于下撤有意见分歧而最后领队作出继续活动的决定?关键时刻领队的决策至关重要!2、队员们经验几乎为零,且对领队过于依赖。放个马后炮,我当时若参加了活动,这样的天气情况下绝对下撤,若其他队员都不愿下撤我就一个人回家找妈妈~3、领队及队员的态度极其不负责任。事故至今除了某领队所谓的报告帖之外,没有其他队员出来证实、陈诉,而该领队这个报告贴里,许多小号与当事人的亲友号一直重复两句话:“户外AA领队没有责任”、“出了这样的事领队的心情是最沉痛的”,请允许我爆粗口,你个JB最沉痛...你能比出事的队友家人还沉痛么?报告帖看似中文水平较低,实则用心良苦,含糊其辞、偷换概念、对敏感客观事实及责任只字不提。

以上只是个人愚见,讨论有益,户外良好风气需要大家从自身做起。如有侵犯之处,实属无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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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Poutdoor 谁偷了我的ID 2014-09-17 06:50

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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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牛山 OP 2014-09-04 16:08

认同楼上前半部分,也跟你一样对他们没一个像样交待表示不满。

我发此贴本意不是为中控事件辩护。从朋友QQ那里第一时间得此消息时,就认为该队犯了磨房天条。马上联想到的不是零四年那次中控事件,而是零六年石头河事件。二者很相似,都是天气不好,都偶遇其他下撤队伍,然后遭遇山洪突发。
http://www.doyouhike.net/city/shenzhen/207821,0,0,1.html

自那以后一直认定雨天不要溯溪。

但是雨天一直有溯溪的,就象珠峰一直有人登。我的意思是说这就是某种玩的方式,它一直存在。跟小孩子结伴偷游水库差不多,都有赌运气的成份。相对来说,登珠峰赌运气的因素更大,死亡率更高,为什么被就大众接受呢。冲顶小组决定上还是撤难道没有受领队误导?或许珠峰高大上的原因,有英雄情节在里面;中控不过是市井圈,更接近我们自身,遇难者是我们身边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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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小北 毛牛山 2014-09-04 16:29

有啥英雄情节?正因为死亡率高,所以可以接受死亡。得癌症死了和坠机死了的区别。
那个贴子里,多数人只是被那个没有经过的“事实经过”气坏了,主张领队应该负法律责任的是极个别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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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牛山 OP 离小北 2014-09-05 06:23

当某种声音喊多了,会影响到其他人的判断。特别是影响到不户外的人的判断。
互相之间无过错是AA约伴基石,有了它,才谈得上责任与安全话题。
说到英雄情结,很敬仰那些登珠峰的,或者徒步去拉萨的,急求英雄签名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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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冒. 2014-09-05 08:55

认同,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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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域判官 2014-09-07 06:36

哪种角度是客观合理的?我的观点,你到达多大的高度,就用哪种角度来看问题。对于参加磨房活动的同学来说,一般我们将“磨房规则当做户外对错的评判标准。假如你的角度高过磨房规则,最好私下发帖或者在准许的其他网站发帖,无论如何记住,你跟你的同伴之间不存在对错之说,你们始终站在同一角度”。


一个没有对错的人,谈论对错的意义是什么?

“再说中控溯溪事件,站在社会角度和磨房角度都有过错;全体队员之间处在同一角度,无过错。所以队员之间不需担责,但应给磨房一个道歉,也包括给救助人员、给社会的道歉和感谢”。


不要说站在社会角度了,站在户外的角度,磨坊网站也是有过错的,既然有管理、有标准、有专人,不要说专业了,哪怕是普通正规网站,就应该审贴,就应该阻止不必要发生的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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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牛山 OP 魔域判官 2014-09-09 05:38

没有绝对对错,有相对对错。对周边、对社会有大错。这么多人力物力来救援,怎么可能没错呢!唯独彼此之间没错。

不要说站在社会角度了,站在户外的角度,磨坊网站也是有过错的,既然有管理、有标准、有专人,不要说专业了,哪怕是普通正规网站,就应该审贴,就应该阻止不必要发生的悲剧。

请找一个有管理、有标准、有专人,普通正规的网站,它们阻止了不必要发生的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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尘语天下 2014-09-09 05:48

给楼主一个建议
认同的就认同了,不认同的也无需去解释什么
不然这个帖子又会变成另外一个口水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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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牛山 OP 尘语天下 2014-09-10 05:52

认同的也分一级认同和二级认同。很多实例没那么容易判定对错。雨中溯溪和高温山水这种纯天气因素判定起来简单,很多情况是户外过程中的临时加料,没在召集贴里事先公示(或者对公示的个人理解存在分歧)。这种加料或隐性分歧一旦出现争议,出险后的过错认定就不太容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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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亦飞 毛牛山 2014-09-16 00:54

:smile::smi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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狙击手:) 2014-09-09 08:15

有些灾难事件,我们并不是做为一个纯吹水的看客,更多的是希望在事件中总结出经验和教训,毕竟是生命的教训,例如2014年某次出事的的溯溪活动,出事的前的一段时间,有没山洪的声音,水质有没变化,这些都是大伙很关系的问题,就像想从这些不幸中总结出经验,以后遇到类似情况就能躲过不幸了,而现在的情况是,所有情况都闭口不谈,教训没能总结,同样情况,下次还会有倒霉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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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牛山 OP 狙击手:) 2014-09-10 05:56

本贴单纯讲责任归属问题。安全回家版有很多经验总结。比如隐者的《安全事故警世录》,极有借鉴意义。
http://www.doyouhike.net/forum/safety/digest/157519,0,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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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x71 2014-09-16 14:05

最好有案例,因为具体的事情,都是极度复杂的,涉及的因素有N条,按那个14岁的小温事件来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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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牛山 OP zx71 2014-09-24 05:34

你讲得没错,具体情况千差万别。
我上面楼层有说对于某次约伴行为,队员之间存在多级认同差异。不要因为第N级认同存在争议,就回溯否定第一第二级认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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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Poutdoor 2014-09-17 07:07

所举例子欠缺事故前的降水状况, 不能够客观思考当中问题属性(例如那些是公众能理解的常识、那些是户外活动独特的必要常识?),容易把读者引导到要说的结论。

以科研论文为例子,本科的研究生能全面理解内容、并能下正确结论。当一般公众看到这个论文的新闻报导,能理解的只有经过剪裁、过滤的资讯了。

回到首帖,说的是原则、道德和法律三位一体的定位问题 - 楼主用社会学角度说这个, 是很难得到社会共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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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牛山 OP PoPoutdoor 2014-09-24 06:04

因为事故的问题属性本来就是属于“研究生”范畴,很难对社会公众说清楚。就算研究生跟公众对某件事的看法一致,他们所站的位置角度也不一样。
你约人去散步和你约人去跳楼,从社会公众看过错是不一样的,只有研究生才分析出二者极可能是相同性质。
所以才会有研究生的公示(可以将登山者比作研究生):出行免责公告,即无过错宣誓。经过公示,表明你的被约伴行为是自愿理性的,伙伴们有了第一级基础认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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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花先生 2014-09-17 10:46

看了上面的帖子,有些想法,跟大家分享:
1、磨坊AA制,不是免除法律责任的法定事由,免除法律责任的事由只能是法律所作出的明确的规定,这一点,请磨驴们一定切记,因此,不承担相应责任的前提只能是,你对事件的发生没有过错的存在;
2、没有法律上的过错,即无需承担法律后果,有过错,即要根据过错责任大小,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这也是不言而喻的,没有争论的价值和意义;
3、道义上的责任,因为没有上升到法律责任的高度,因此,道义上的责任,不是承担法律后果的必要条件,当然主动的承担则不在讨论范围之内;
4、因此,在磨坊活动中,作为组织者的领队、协作等,还是有相应的提醒、提示等相应法律义务的,如果未尽到这些基本的义务,则一旦发生事故,可能需要承担一定的法律后果。
浅见,供磨友们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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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行 兰花先生 2014-10-11 08:50

嗯嗯,法律是法律,道义归道义。我们私下的协议是否受法律认可,总之,领队不易,带队需谨慎,这是对大家负责也是对自己的保护。我们一直在讲领队,不妨也讲讲队员,领队需要相应的资质,队员何尝不是呢!树立安全意识是必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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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神黑面 2014-09-19 03:00

学习